德国法律对 “赡养父母” 的税务规定
从法律上讲,德国的子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其中包括经济方面的义务。但是什么情况下,子女才有对父母提供经济支持的义务呢? 这主要根据子女的收入和资产情况。
1.2 每户家庭每月必须的生活金额为3240 欧元,也就是自身需要的金额为1800欧元,配偶每月需要的金额为每月1440欧元。
1.3 但是,该配偶必须是有法律上的婚姻关系。也就是,如果与男/女朋友只是同居关系的话,不能要求提高 “每月自身需要的金额”。
比如养老保险。也就是说,需要赡养的老人首先应该先靠自己多年交纳的公立/ 私立养老金,护理金等生活。在不够的情况下,子女才有义务进行支持。
计算的方法为:如果是德国雇员,计算标准为,该雇员在老人需要赡养的时刻前,12个月的年薪;如果是自由职业或者是个体经营者,便计算老人在需要赡养的时刻前,3-5年的平均年收入。
而赡养父母的费用为子女的净收入减去1800欧和其他开支后的50%。
比如,以下方面的开支可以被减去:
工作方面的必要支出,比如差旅费(Fahrtkosten);
如果常常去看望老人,所花费的车费和路费也可以被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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