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撞200元私了 隔天病危住院花掉7万 发生交通事故必须做这两件事!
周球娥女士一个月前步行回家时,被一辆黑色小轿车撞倒在地,自认无大碍的她,同意司机提出的200元私了。岂料,第二天她腹部剧痛入院,却被发现整个内脏多处破裂、挫伤,一度下了病危通知书,住院近一个月花费约7万!
今年43岁的周球娥是湖南人,夫妻俩分别在南五、溪头社区的工厂内做普工。
周球娥说,车祸发生在9月1日晚上11点,当时她在博览大道南五路段的步行回家,一辆黑色的小轿车突然窜出,将她撞倒在地。
“被撞倒后膝盖有点擦伤,肚子有点疼,当时觉得没什么大碍,司机说赔200元私了,我又不是讹人的人,就同意了。”周球娥说,当时肇事男子曾提出带她去医院检查,但她觉得一个人有点害怕,而且认为没大碍不需要麻烦人家,就没上车跟去。
也因此,她压根也没想过记下对方的车牌号、手机号。
谁知第二天早晨,周球娥感觉肚子很痛。周球娥的丈夫张共辉说,自己怎么也没想到,医生的诊断让他大吓一跳。
经腹部CT、增强TC检查,周球娥被发现胰腺断裂!整个内脏多处挫伤,如肝脏也部分挫伤,必须马上动手术!周球娥的丈夫甚至还接到了病危通知书。
手术虽然成功,但事情却没完。由于内脏多有受伤,周球娥还住院治疗,近日才出院。
花费医疗费用近7万元。由于胰腺被切除了一些,她还出现了糖尿病的病症。
如今,周球娥没办法上班,丈夫一个人工资只有2000多元,小孩要上学、父母老了要赡养……”周球娥希望,肇事车能出来承担一点我们的费用,毕竟我当初也体谅他……”
对于周球娥遭遇,肇事司机难道就逍遥法外了吗?如何能够找到肇事司机?哪些交通事故不能私了?
嘉宾: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专业律师 刘家勇
方弘:假设可以找到车主,这种情况是否可以再继续的追偿,请车主赔偿7万多块钱,甚至后续的营养费呢?
刘家勇律师:这种交通事故发生以后私了的情形,实际的伤害远远大于私了赔偿金额情况,在现实里面还是比较常见的。这个情况比较复杂,首先回答您的疑问。
本案私了200元,但是实际损失却7万多,那么这种情况下到底法律支持的赔偿数额是多少?法律有明确规定,而且法院在司法判例当中也比较常见的判定方法,就是以实际损失为准!为什么?
虽然交通事故双方达成了私了和解协议,但和解协议明显失去公平。
本案两百块钱私了,仅仅是口头私了,针对的是当时周球娥能可以预见的外伤情况的治疗。而针对不可预见的周球娥的内脏损伤,周球娥是没有做免于赔偿的意思表示的。也就是说周球娥的损失在找到车主的情况下是能获得赔偿的。
但是,交通事故私了的情况又比较复杂。在发生交通事故以后,有的情况私了了,不一定都能得到进一步的赔偿。这个也是在交通事故里面要特别注意的问题。
比如,在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受害人和车主达成私了的书面协议。同时,伤者的实际损害和协议赔偿数额差距不是特别大。例如:交通事故双方私了,肇事方赔偿3万。达成协议后,你不找我,我不找你,都图省事。结果,受害方发现根据法律规定他(她)的情况应该得到5万的赔偿。这个时候,如果双方发生争议进,入法庭。法官会充分考量两个问题:
一、金额差距不是很大;
二、双方都是自愿达成的协议。没有威胁、胁迫等可以撤销协议的情形,也没有严重显失公平的情形。双方都是成年人,达成的私了协议受法律保护。这种情况就不需要肇事方继续赔偿。
如果当时的协议有威胁恐吓的情况。例如:在医院,受害方急等治疗,但是又没有医疗费。而肇事方称只给一万,并且双方要达成协议,否则肇事方就不赔偿。这种情况下达成的协议就是可以撤销的,因为显失公平。
发生事故以后,我们律师的意见:
在发生事故以后,当伤者无法预估自己伤得严不严重的情况下,建议拨打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
其次、到医院进行检查。这也是伤者应该具有的自我保护意识。
我们处理过这样的案件,当时交通事故发生以后,被撞者只有轻微的反应。但是,到医院还没有开始治疗的时候,突然就发现颅内严重出血,接下来就死亡了。
所以,交通事故发生以后,第一时间到医院进行检查,然后报警。
报警的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什么?
只有报警才能固定交通事故是谁造成的,谁侵权给你造成伤害了,也才能固定保险。
周球娥案件很有可能发生的一种情况是什么?
她拿了两百元以后,根本不知道车主是谁,甚至找到车主,车主会说,我没有跟你发生过交通事故。
事发地点没有任何可以佐证的人或者监控设备。这就变成很被动的局面,她的损失只能由她个人承担,而肇事司机可能逍遥法外。肇事司机的保险也可能出不来。
因为周球娥没有报警,保险公司也不能排除周球娥的任何损害是不是交通事故造成。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我给的最综合的意见:发生交通事故以后,要报警。不管你的损害大小,只要有伤,那就应该到医院检查做一个排除。在确保自己没有大碍的情况下,再来说私了的问题。
方弘:刘律师介绍,在私了赔偿数额和实际损失差距特别大的情况下,受害方可以找肇事者继续索赔。如果差距不大就不能够索赔,那么多大的差距算是大呢?
刘家勇律师:这种情况,法律没有说明确规定。这个是法官自由裁量的权利。法官裁量的依据是:
第一、依据的法律规定,看私了协议有没有违背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是不是违背了双方签订合同的原则。
第二、有没有威胁、胁迫等可以撤销协议的民事行为。
第三、合同签订具体情形。具体超过了5万还是3万才算是差距过大,法律是没有规定的。
方弘:确实,像周球娥这样的案例还不在少数。这个事情经媒体曝光以后,引起广大网友的关注。有网友说,上周,朋友的父亲走在路上被一辆老年代步车撞倒,感觉自己没大碍就同意对方走了,夜里发现神志不清送医院发现炉内大出血,2天后去世。连对方一点信息都没有。
还有一位网友也提到了类似的案例。今年七月份,同事开着速腾载着她妈妈去回老家,早晨七点多再国道上,一混凝土罐车司机睡着了,加速直直的冲撞上了,车基本报废,人当时能自己爬出来没事。报警后交警来处理事故,大车司机认全责,并与交警提过多次带同事娘俩去医院看看。她妈妈当时也没觉得怎样就说没事。保险勘察完现场同事他爸爸开车来把她们接回家了,回家后她妈妈觉得脖子有点不舒服被自认为是惊吓着了,就去睡了一觉,醒后发现脖子不能动了,赶紧去医院一查颈椎骨折,肋骨骨折。。。
这些血的教训就是告诉大家,发生交通事故,被撞一方一定要去医院做检查和报警。
很遗憾,周球娥这两件事都没有做。那么,周球娥有没有可能找到肇事车主呢?找肇事车主有那么难吗?现在各种监控到处都是,也很发达,各种监控手段越多啊,怎么就会找不到肇事者呢?
刘家勇律师:虽然,在城市区域里,特别每个红绿灯口几乎都有道路监控设备。但是,在一些内部道路、乡道、没有会车道路的地方、甚至新修建交通场所很有可能没有交警部门监控设备。
还有一种情况,虽然有监控设备,但是事故发生的时间已经很长了,监控设备已经无法查询了。在没有其他证据证明的情况下,肇事车辆的信息无法追查,也找不到肇事车主。这种情况还是很有可能发生的。
方弘:这样一来,对于周球娥来如果想索赔,就很难了?
刘家勇律师:对。从法律上来讲,对于侵权行为的固定就缺少证据。另外,侵权人是谁,也无法固定,这个对他自己就很不利了。
方弘:周球娥希望车主在看到新闻知道她的情况以后,能出来承担养他们的费用。她说毕竟自己当时也是体谅车主。其实,我觉得作为肇事车主,一方面他当时建议周球娥进一步要求各去到医院检查,说明了他本质上还是好。从他这个行为来看,他的态度也比较端正。
另外,网友说,其实肇事司机自己不需要承担太多的责任,大可以站出来,因为这应该由保险公司来承担,你怎么看这个问题呢?
刘家勇律师:如果肇事司机看到这个消息,还本着以事实为本,愿意帮助周球娥,他更应该做的是什么?
第一、承担侵权责任。
第二、要还原交通事故现场。为什么呢?保险公司在不确定事故成因的情况下,保险费是不予赔付的。
也就是说,就算肇事司机说这个事故是他造成的,那么保险公司到底赔不赔?
交通事故时间太长,又没有任何监控甚至现场目击证人作证的情况下,交警是不敢出事故认定书的。因为,根本无法排除有没有交通事故的产生。交警不出认定书,事故成因无法确定。
所以,肇事司机是否以事实为本,还原事实,并不能够决定保险公司是否赔偿。
如果,肇事司机面临那么多的赔偿款,这就对事情的解决增加了很多不可控的因素。
方弘:我本人来看,这个案件很大程度上是肇事司机造成的,无论保险公司赔不赔,肇事司机都应该站出来承他给别人造成伤害。
刘家勇律师:对。他应该承担自己给别人造成伤害的侵权责任。
方弘:最新的消息是当地交警已经为周球娥申请了东莞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这个事情出来以后,很多人就说交通事故以后真的不敢私了了。那么,是不是所有的交通事故都不能私了?
刘家勇律师: 私了可以帮助双方快速解决交通事故,这是个好事情。律师其实也提倡私了。因为,诉讼会增大诉讼成本和浪费司法资源。
但是,私了是在双方彼此了解的情况下,特别是受害方很清楚如果通过司法途径能赔多少钱。在这种情况下,双方私了,就比较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