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国竟把少女初夜权公开的在互联网上拍卖变现 可卖给一切任何愿意买的男人!
印度妇女在庙内赤身裸体拜佛,并争相把下身奉献给金牛,那是他们的宗教信仰义务。依据埃及专家学者理论研究,古代埃及女人享有的社会地位与政治权利,称得上独步全世界,即便是现今最激进主义的妇女现实主义者,都自愧不如。第二种将初夜权献给神的具体方法是以高僧、祭师实施,是因为她们是神的带表。
古时的印度王于结婚的3天内不可与新皇妃触碰,这3天要交由最高的高僧和皇妃共寝。皇帝尚且如此这般,老百姓又能如可。印度孟加拉国的土着民簇,初女非奉侍了兼祭师的酉长后,不可接婚。新西兰、尼加拉瓜、南美洲巴西等地常有这类风俗习惯。古罗民的奥古斯都大帝曾对臣下的妻子主张这类支配权。法国布勒塔涅的风俗习惯则是:初夜奉献给基督徒,第二夜奉献给聖母,第三夜奉献给大地主,第四夜奉献给新郎官。据日本国专家学者南方熊楠描述,过去松本正藏游印度,寄居在某皇室家,有一天主人家竟卑躬屈节地恳求他为小女儿开处。
《灰黑色的性关系》一书里记述了那样一个故事:住在本初子午线附进的非州部落联盟有种公开化竞拍小姑娘初夜权的风俗习惯,她们的小姑娘快到生育期,其初夜权必须卖给其他愿意的人。当日,小姑娘全身上下被衣服裤子包住,其他人抬高在部落联盟内巡演,旁观的人都可以用合理的代价和小姑娘一块儿包夜。
第三种:由亲朋好友和客人行驶初夜权。 非州的利比亚人,把任何女人接婚的新婚初夜委身于宾客,女人自身还觉得那是一种光荣。在淡路岛出岛,新郎官结婚的前夜,要由新郎官的好多个好朋友带进山林中去,弄坏她的处女身。同一天,也有由新郎官的兄长行驶初夜权的。这类风俗习惯就让人无法理解了。因为那儿大家对性的认知较为開放,都没有过多的爱情伦理价值观念,還是大家感觉女人的初夜是某种灾祸? 在非州某些地域,初女由宴请外宾破处,意指破除消灾。
让亲朋好友来宾行初夜权,代表彼此辅佑,相互之间分摊灾祸。還是减免灾祸的意思。
第四种:美女献身于贱民、仆役及外来人。 菲律宾的某些土著人相互之间,有特色的公吏专司此事。新喀利多尼亚的初女在婚前,需用很高的劳务报酬请人开苞。大千世界真是无奇不有,看了这篇文章你是不是有种想去给印度减免灾祸的冲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