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生效! 英税局提高迟交税利息,错过期限纳税人后果更重了!
随着英国央行在8月2日宣布升息,英国税局也在随后宣布提高late payment(迟缴税)的利息利率,从今天开始全面提高至3.25%,比原先的3%提高了0.25%;
简单地说,也就是纳税人如果迟交税的话,需要支付的利息变的更多了。
在英国,如果纳税人迟报、迟交税务的话,一般都会面临税局(HMRC)针对欠税来征收利息和罚款。
所以说,当事人了解清楚自己应该申报和缴交税务的期限,还是非常重要的。
我们知道许多莎粉都是属于自雇人士,对于这方面可能经常会有许多问题,今天我们就来着重谈一下Self Assessment(自我评税)的迟报迟缴情况。
→ 以自雇人士来说,需要注意的“期限”有以下:
1. 以纸本形式(Paper tax returns)来上交“个人报税申报表”(Self Assessment tax return),当事人需要在每年的10月31日前完成申报;
以2017-2018年度来看,这个期限日期是2018年10月31日的午夜。
2. 选择线上(Online tax returns)递交个人报税申报表(Self Assessment tax return)的话,当事人则需要在每年(隔年)的1月31日前完成申报;
以2017-2018年度来看,这个期限日期是2019年1月31日的午夜。
3. 缴交税务:它的期限一般有两个,分别是每年(隔年)的1月31日之前,以及7月31日之前;
同样以2017-2018年度来看,这两个期限日期就是2019年1月31日和2019年7月31日的午夜。
4. 这里还需要提醒一点:当事人要进行税务申报或者缴税之前,必须先注册Self Assessment(自我评税),注册完成之后才能进行接下来的申报或者缴税。
以2017-2018年度来说,它的期限日期则是2018年10月5日。
上面列出的第3点提到了每年当中的两个缴税期限,许多人经常不太清楚其含义,我们这里简单举个例子解释:
小明在2016-2017纳税年度(tax year)需要交的税是3,000镑;而他也在2017年的1月份和7月份各自交了900镑的税,也就是总共已经交了1,800镑。
那么,等到2018年1月31日的期限到来之前,小明总共还需要交上2,700镑的税,其数目是这么来的:
1. 从2016-2017年度所余下而尚未缴交的税款,需要在这时候补上:也就是3,000镑(总共)-1,800镑(已经付掉的)=1,200镑
2. 从2016-2017年度所需要交的税的一半(预估款):也就是3,000镑(总共)的一半,等于1,500镑
所以这两笔钱相加:1,200镑+1,500镑,也就等于是2,700镑了。
接着呢,到了2018年7月31日之前,也就是该年度的第二个期限到来以前,小明还需要再交上1,500镑;这个1,500镑也就是我们前面提到的3,000镑预估款的另一半。
然后,如果最后在2017-2018年度内,小明总共需要支付的税务,超过了原本的预估,也就是超过了3,000镑;
那么等到了下个年度的第一个期限到来之前,也就是2019年1月31日之前,小明依旧要像前面那样,把超过的数额给交上去(比如说总共3,500镑,比3,000镑还多出了500镑,那么就得把这500镑给补交上去)。
→ 错过期限的罚款?
一般来说,税局对于延迟申报的情况会依照延迟的时间来给出以下不同金额的罚款:
1. 延迟1天至3个月内申报:罚款100镑
2. 延迟3至6个月申报:每延迟申报1天,每日就再多罚10镑;最多可以多罚至900镑
3. 延迟6至12个月申报:根据当事人所需要上缴的税金金额,再多罚该金额的5%或者300镑(以金额高的为准)
4. 延迟12个月以上:再多罚应交税金金额的5%或者300镑(同样以金额高的为准);在某些情况下,税局还可以处罚当事人应交税金金额的100%
如果当事人自己不确定如何计算来预估需要缴交的罚款的话,也可以直接使用税局提供的线上计算器:https://www.gov.uk/estimate-self-assessment-penalties。
而对于延迟缴税的情况,税局同样也有相应的处罚,根据当事人延迟的时间,其所对应的罚款一般为以下:
1. 延迟30天至6个月内缴税:被罚应交税金金额的5%罚款
2. 延迟6个月至12个月内缴税:再被罚应交税金金额的5%罚款(也就是上一笔再加上这一笔)
3. 延迟12个月以上缴税:再被罚应交税金金额的5%罚款(也就是上两笔再加上这一笔)
需要指出的是,就如前面文章一开始提到的,税局对于迟报、迟交税的情况,除了可以向当事人处以罚款之外,同时当事人还需要负担欠税的利息。
也就是说,针对迟报、迟交税的情况,当事人一般到了最后需要负担:
欠税金额+利息+罚款=最后应缴的金额
莎粉们同样可以利用税局的线上计算器来预估一下如果自己不小心出现了迟报、迟交税的情况,最后需要支付多少费用。
不过需要指出的是,即便是使用税局的线上计算器,得出来的金额也只是个预估,这跟最后税局确认过的金额可能会有不同,当事人还是要以最后税局所开出的金额为准。
最后丽莎还要提醒大家的是:
许多人可能会以为,在这种迟报迟交税的情况下,如果遭遇了税局的罚款,只要把罚款给交了就没事了;
这种观念事实上是非常错误的!
按时报税缴税,是每位自雇人士的法律责任;而罚款只是针对当事人没有按时履行这种责任的惩罚。
也就是说,这两者之间并不能够互相代替的。
假设当事人因为自己延迟申报而遭到税局的罚款,那么当事人首先需要做的是赶紧将自己的“个人报税申报表”给递交上去,然后再去交付罚款;
否则的话,税局的罚款只会不停地增加,直到他们收到当事人的申报表为止。
许多人在面临这种情况的时候,往往都是只想到要赶紧把罚款给交了,却忘了最重要的其实是自己的申报,也就是一切罚款和利息的来源。
另外还有一点:
如果当事人已经不再是自雇了,那么也应该立刻通知税局,告诉他们自己的新变化;
并且同时,该年度的申报表仍然是需要递交上去的,也就是该年度还是要继续申报;而不是当事人自己认为自己已经不再是自雇了,一切就顺理成章地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