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警察的警衔及录用考试

0、国家警察厅长官:由首相任命,没有警衔,但有5颗星的警察厅长官章作为肩章使用;
1、警视总监:东京警视厅的长官,为最高警衔,编制只有1人;
2、警视监:国家警察厅次长,国家警察厅各局长,东京警视厅副总监,七个大区(关东、近畿、中部、中国、东北、九州、四国)警察局长,一道(北海道)、二府(京都府、大阪府)、六个指定县(神奈川、爱知、兵库、广岛、福冈、高知)的警察本部长,编制38人;
3、警视长:非指定府县警察本部长、东京都方面警察本部长,国家警察厅课长,道府及指定县警察本部次长及下级部长;
4、警视正:国家警察厅理事官,东京警视厅课长,其余县警察本部次长及下级部长,大警察署长,警视长/警视正共编制545人;
5、警视:国家警察厅、东京警视厅参事官、管理官、调查官,中小警察署署长,道府县警察本部课长,警察署刑事官、地域官;
6、警部:警察署课长
7、警部补:交番所长
8、巡查部长:巡查达到一定年限(大学1年,短期大学<大专>2年,高中4年),经考核合格可升为巡查部长;
(巡查长):非正式警衔,授予经十年仍未升为巡查部长的巡查;
9、巡查:刚录用的日本警察,就授予巡查警衔
***日本警察的录用考试
a、国家公务员考试I类(特考组)通过,可升到警视总监;
b、国家公务员考试II类(准特考组)通过,可升到警视长;
c、地方警察考试(普通组)通过,可升到警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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