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克王朝的结束(下):末王短暂的春秋

山雨欲来

理查三世先前为了自己当国王接连杀害曾经的队友,然而,连年都没过,他自己就体验到了被队友背刺的感觉。

第二代白金汉公爵反了。

因为二白在爱德华四世一朝并不得宠,而理三对这个上位助推手并无亏待,故二白造反的原因也陷入了谜团,据说他其实只是名义上的带头人,给爱四的支持者们背了一口大黑锅,也有说他有谋求自立的野心,他是爱德华三世的幼子老格洛斯特公爵托马斯的继承人,外公又是兰朝宗室、第二代索默塞特公爵埃德蒙。

爱四的支持者们当然主张理三下课,让爱德华五世复位。

但是,爱五及其弟约克公爵理查自从入住伦敦塔,早就从公众视野中消失了,留下了“塔里的王子”的传说,没人知道他们是生是死,生不见人,死不见尸。

于是二白又提出:虽然兰开斯特王朝开国之君亨利四世一脉已绝,但亨四的侄子第一代索默塞特公爵约翰(二索的兄长)的女儿老里奇蒙伯爵夫人玛格丽特的独子第二代里奇蒙伯爵亨利·都铎正在布列塔尼流亡,也可以算是兰朝的继承人,可以迎立为君。

第一代里奇蒙伯爵埃德蒙是亨利六世的母亲法国卡特琳公主改嫁后所生,作为亨六的异父弟当然站在兰朝这边,最终与其父欧文都在玫瑰战争中丧生,二里就是在一里死后才出生的,所谓第二代伯爵其实也是他自称。约克王朝先前先后让爱四的两个弟弟得到里奇蒙伯爵领,明摆着就是不承认二里这个逆臣后裔了。

此一时彼一时,二白和玛格丽特及伊丽莎白太后组成了同盟。这时候伊丽莎白太后因为已经失去了先王遗孀的身份,只能随前夫称格雷夫人了。两个女人结盟的条件就是,二里娶伊丽莎白的大女儿伊丽莎白公主。在爱四诸子都被认为已经死去的情况下,爱四一脉当然是大女儿的继承权最大。

本人是兰朝宗室女,公公、丈夫及叔父一门都作为兰党被害,儿子又是流亡在外的兰党领袖,玛格丽特却仍然能在约朝混得开,实在不简单。一里死后,她就改嫁了二白的叔叔亨利爵士,故既是二白的堂姨,又是二白的婶娘,指不定在背后对二白使了什么小动作。

亨利爵士在巴内特一战中效忠约朝,不幸伤重而死,玛格丽特又改嫁侍卫长也是曼岛国王托马斯·斯坦利,并以此关系得以出入宫廷。

布列塔尼也支持二里,希望他夺得王位后与布列塔尼建立友好关系。二里欣然准备了船只,预备回国和二白合兵。

但是,天公不作美,起了大风,二里无法登陆,二白的军队也受阻溃散,理三仅用数周就平定了二白的叛乱,并将二白斩首,再没收格雷夫人在爱四年间得到的全部土地。

身死沙场

然而,这不是麻烦的结束,而是开始。二白之乱后,越来越多的贵族选择反抗理三,投靠二里。也许为了拉拢人心,理三竟然以发誓不伤害、不囚禁侄女们为条件,将格雷夫人及其女儿们接回宫中,做出了一副和解的姿态,这样至少表面看起来他杀害爱五兄弟的可能性也少了几分。

理三也认识到二里及其母玛格丽特是王朝的隐患,于是通过议会剥夺了玛格丽特的爵位和产业,又派人向布列塔尼行贿要求移交二里,但二里早就逃到了法国都城巴黎,找到了法国摄政王姐安妮长公主。

当初爱四不顾理三反对,和法国签订了《皮奎尼条约》,理三登基后当然不予承认。安妮长公主虽然也才二十出头,但为人素来精明,这种不配合的国王早下台早好。

与此同时,理三自己的后院也屋漏偏逢连夜雨:

1484年,他多病的唯一嫡子爱德华去世了,他的王位眼看要没人继承了。王后安妮便意图说服理三立克拉伦斯公爵乔治的唯一嫡子第十七代沃里克伯爵为嗣,毕竟他既是理三的兄子,也是她的外甥,更是约朝乃至整个金雀花王朝最后的男系继承人了。

1485年,安妮王后也去世了。有传言这是理三为了迎娶新欢毒杀了她,而理三的绯闻对象竟然是他的亲侄女、爱四的大女儿伊丽莎白公主,据说伊丽莎白公主也对这位四叔很迷恋,但这些都没有具有足够说服力的证据。相比之下,理三与葡萄牙商量结亲,自己娶葡萄牙公主续弦,同时让伊丽莎白嫁过去,更像是真实的情况。当然,这也可以是他制止谣言的手段。

这下二里等不及了,再迟自己未婚妻都要嫁人了。于是他率军杀回本土,与理三决战。这就是著名的博斯沃思平原之战。

理三比二里年纪大,经验丰富,有主场之利,军力八千对五千也是优势。可能因为曼王曾助他镇压二白,他相信曼王也会帮他对付二里,为了多一层保险,他在惩罚玛格丽特时留了余地,出征时还扣押了曼王的世子为人质。

把镇压曹丕的重任交给夏侯惇、夏侯渊,结局可想而知,虽然和曼王的弟弟、在蒂克斯伯里一战中生擒兰王后的功臣威廉爵士下面要说到的表现相比,曼王仅仅是按兵不动已经算对得起理三的信任了。

理三在北境的老战友第四代诺森伯兰伯爵亨利·珀西被安排在预备队,未经王命不得轻易前进,于是整个战局中,始终没有得到王命的他没有发挥任何作用,甚至因此被后世怀疑是内鬼。

诺福克公爵约翰·霍华德被流矢所杀。

士气大挫之下,理三爆发了,杀入敌阵,由于勇力过人,还真的击杀了一些人,杀到了距离二里只有一把剑的距离。

理三直扑敌首的目的,当然是击杀二里。只要其中一方失去了旗帜,战斗当然也就结束了。事实的发展也的确如他所愿,只是结果与他的期望截然相反。

他陷入了二里的继叔父威廉爵士的重围,于是他成为了英格兰历史上最后一位战死沙场的国王。根据近年新发现的他的遗骸,他的头部受了11处伤,其中头骨就有8处,很可能因为战斗太激烈,他的头盔都丢了。

虽然理三意识到被曼王背叛后当即下令处决曼王世子,但曼王显然做好了准备,他并不止这一个儿子,有那个最厉害的“儿子”就已经足够了。何况,理三自己的命都没了,就算下旨杀他的世子,又有谁去执行?

曼王从战场上寻来王冠,给自己的继子戴上。

于是,二里登基为都铎王朝国王亨利七世,并恢复爱四夫妇的婚姻合法性,让伊丽莎白公主重新成为先王嫡长女,再迎娶为王后,并将分别代表兰、约两家的红、白玫瑰合并作为新的家徽,实现了两家的融合。

千秋功过

虽然亨七给理三安排了下葬,但为了宣扬自己夺位的合法性,理三在新王朝的名誉显然高不到哪里去,至少两个侄子失踪,虽然也有怀疑是二白甚至亨七母子所为嫁祸,但他仍然是最大的嫌疑人。在弑侄以外,他又背上了杀亨六、杀三哥克公、杀妻等恶名,在莎士比亚剧作等文学作品中,更被刻画成一个矮小、跛脚、驼背的恶徒,后世的传记作者詹姆斯·盖尔德纳对此也大体认同。

但是,我们知道,评价一个政治人物,应该首重政绩,私德在其次,如杀害兄弟、侄子、逼父退位这些事,在衡量唐太宗的政绩的时候是占不到很大比例的。

1483年12月,理三设立了“请求法院”,允许打不起官司的穷人喊冤。

1484年1月,他改善了保释制度,不囚禁嫌犯并保护他们的财产不被没收。

他不限制书籍的印刷和销售。他下令将传统上用法语写就的成文法规翻译成英语。

他终止了爱四为了筹钱设立的税种,禁止私下买卖土地,规范布匹销售,制定贸易保护,禁止在销售葡萄酒和石油及向神职人员收税时弄虚作假。丘吉尔说,他改善了信托法。威廉·卡姆登和弗朗西斯·培根也肯定他对制定法律做出的贡献。

显然,他主要的成就在财产法,像继承法这一块,他做得就不够了。他始终惦记克公是罪人,其子女安能为储君?如果克公子女有王位继承权,那我岂不成了越次的篡位者?于是安妮王后一死,他就重新立了二姐的儿子为储君。大姐已死也就罢了,大姐的女儿安妮·圣莱杰是个小萝莉不能驾驭乱世也可以算理由,他的二姐本人可还在世呢,也就是当时英格兰还没有形成女主当朝的氛围,女系的王位继承权虽然一次次浮出水面却又一次次遭到模糊处理。

理三死时,约克城竟然不顾新王可能的报复,为他举哀。

后世史学家也意图为他营造“逆取而顺守”的形象,说他所犯的一切错误都是夺位时不得不为的乱世重典。

除了背负了诸多人命以外,理三的专断也被大卫·休谟诟病为制造了国家的不稳定。但是,他的死终究是因为贵族的背叛,而非民怨沸腾下的众叛亲离。

千秋功过,后人评说。一些新的发现,也有助于刷新我们对古人的认识,比如前面提到的可以证明理三死因的遗骸。

那么,学者们是如何确定那具尸体是他而不是别人的呢?因为他们使用了线粒体DNA鉴定技术,只要能找到他的姐妹的女儿的女儿……(中间必须全是女儿)的子女的基因作对比即可。

而对此做出贡献的,正是不被他视为立储之选的外甥女安妮·圣莱杰的后代。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