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教师性侵男生为何学校赔巨款
女教师性侵男生为何学校赔巨款
据媒体报道,一名男学生16岁时,遭女老师性侵,该女教师于2013年产下一女,如今21岁的男学生将获得学校相当于4000万人民币的巨额赔偿。
这个女教师是美国人,叫怀荷丝特,现年29岁,她于2013年7月被捕,并被控41项非法性行为重罪,如果全都成立,意味她将获刑29年,但最终判刑一年,如今她与男生共同享有对女儿的监护权。
(怀荷 丝特)
这起案件让我觉得美国的法律怪怪的。之所以要赔偿如此多的钱,法律认为是这名男生与家人遭受了严重伤害。这个“伤害”并未指出是何种伤害,估计是指名誉上的伤害。可是,在起诉与判决的过程中,这个男生的姓名与照片全部被媒体公开报道,我觉得这才是真正的伤害,而怀荷丝特并未用武力强行与男生发生关系,仅仅是男生当时未满18岁,实际上两人保持性关系达一年之久,怀荷丝特生孩子时,男生还服侍在侧,所以,说“男生与家人遭受了严重伤害”,若以中国的法律来判定,估计不会是这种结论,且中国人多信奉“家丑不可外扬”,这种事儿多半都是私了了。
(法律认为被严重侵害的男生)
更有趣的是,承担实际惩罚的是校方,付出了600万美元。美国法律认为,“校方明知这段师生关系却不闻不问”,以我们的法律条文来看,应该就是“渎职罪”,就连校方也不服,但判决了,就得执行,这在我们看来,校方确实有点冤吧。从这起案件来看,美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是严格的,只是,那名学生既然未成年,又怎能让一个女人怀上孩子?看来,“未成年人”的定义也是不科学的。
据悉,此案判决后,美国一些中小学校的校长头皮发麻,谁能保证本校没有第二个怀荷丝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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