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汗不得法,后果很严重
许叔微《伤寒九十论》:乡人邱忠臣。寓毗陵荐福寺。病伤寒。予为诊视。其发热。头疼。烦渴。脉虽浮数无力。自尺以下不至。予曰虽麻黄证。而尺迟弱。仲景云。尺中迟者。营气不足。血气微少。未可发汗。予于建中汤。加当归黄。令饮之。翌日病者不耐。其家晓夜督发汗药。其言至不逊。予以乡人隐忍之。但以建中调理而已。及六七日。尺脉方应。遂投以麻黄汤。啜第二服。狂言烦躁且闷。须臾稍定。已中汗矣。五日愈。论曰。仲景虽云不避晨夜。即宜便治。医者亦须顾其表里虚实。待其时日。若不循次第。虽临时得安。亏损五脏。以促寿限。何足尚哉。昔范云为陈霸先属。霸先有九锡之命。期在旦夕矣。云偶感寒疾。恐不及豫盛事。请徐文伯诊视之。恳曰。便可得愈乎。文伯曰。便瘥甚易。但恐二年后不复起尔。云曰。朝闻道夕死可矣。况二年乎。文伯以火烧地。布桃柏叶。设席置其卧上。顷刻汗解。以温粉扑之。翌日愈。甚喜。文伯曰。不足喜也。后二年果卒矣。夫取汗先期。尚促寿限。况罔顾表里。不待时日。便欲速愈乎。每见病家不耐三四日。昼夜促汗。医者顾利。恐别更医。随情顺意。鲜不致毙。故书此以为龟鉴。
这个还是许叔微的医案,跟那个邱忠臣是对比着来的。
话说这个叫范云的,得了伤寒证,但怕因为治病时间太长而耽搁了参加上司的领赏盛事,就恳求医者尽快给他治好,于是医者就把一块地面烤得火热,再铺上些树叶子,然后铺上席子,让范云趴在上面发汗,诶?!果然第二天就好了,可惜高兴得太早了,二年后不出医者所说,死了。
这范云用的发汗,其实就违反了汗法法则的:只有攻,没有补。
就是所谓“火劫”、“劫汗”,啥叫“劫”?没良心的劫匪:把你的钞票、银行卡、IC卡、IQ卡……全部给我!
全部!只把你所有的给我,而我,是一点不给你补给的。
现在的汗蒸,艾灸,火疗……狠狠狠……
原理说明白了,后果,自己去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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