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庸国、附属国、藩属国傻傻分不清?解析中国古代的朝贡体系
中国古代王朝统治者都有种怪癖,他们不喜欢占领土地,还喜欢玩分封制,体验当老大的感觉,这也就是中国历史上里里外外都会有一群例如朝鲜、越南这样的国家始终活着的原因。
在明朝最鼎盛时期里,永乐帝三征蒙古、七下西洋弘扬国威,此时,全世界归顺于明朝的属国多达150多个的历史之最,其中藩属国60个,而明皇帝为了方便管理大大小小上百个依附于明朝的属国,而特意将它们分成了:朝贡国、藩属国、附属国、服属国、赠贡国、屏藩、藩屏等许多类。
大明南洋朝贡贸易
靠武力占领起家的清朝则就没明朝这么好面子了,在清朝江山稳固之后,康熙帝吞并、废除了大多数的小国和诸侯国,并将所有属国归类为简化为:朝贡国、藩属国和附属国三类。这三种从古至今存在最长久的三种属国类别,那么他们之间究竟有何区别?
最初的藩国
所有属国形式中最先出现的是藩属国,而其的定义是指保有部分主权,并且可以管理自己内政,但在外交、文化、经济等方面要受制于其宗主国的国家。最突出的例子就是明王朝管制下的朝鲜。
藩属国的形成要归功于汉高祖刘邦。藩属国实质上是藩国与属国的合称,藩国始于周朝之初,周武王灭商之后将土地分封给有功之臣,也就是后来的齐、楚、燕、韩、赵、魏、秦等等的各个诸侯国。而藩国设立的作用和原因,大多可以用《左传》中的一句:“封建亲戚,以藩屏周”来概括。
属国则晚藩国了好几百年,它始于战国,首次出现是在秦国的兵器铭文中。
属国
在春秋时期,中原诸侯各国因为科技水平远超周边其他民族,所以他们根本看不起其他各类异族,在周朝法律中,对待非华夏人的唯一做法就是屠杀和奴役,而他们所建立的国家也必然会遭到中原王朝的各种针对。
可到了战国时期,中原乱了套,各个诸侯国之间也没春秋时期那么团结。以秦国、赵国、楚国为例的边缘国家,他们为了争夺霸主地位,无一例外的都开始改革图新,而古代冷兵器作战拼的就是人口,充足的人口代表充足的生产力和兵源,为了秦赵等国改变多年的排外政策,从国外乃至异族那儿获取人口,例如赵武灵王胡服骑射、秦穆公称霸西戎。
这时这些被秦国、赵国征服的周边异族所建立的国家为了和自家分封的区别开,就被称之为“属邦”。后避汉高祖刘邦讳而改称属国,而属国在当时的作用可以,《汉书·武帝本纪》记载:
“凡言属国者,存其国号而属汉朝,故曰属国。”
“匈奴昆邪王杀休屠王,并将其众合四万余人来降,置五属国以处之。”
西域的龟兹、大宛、于阗就是属国
可见当时属国这一举措存在的价值和战国时几乎一致,就是为了安抚边疆少数民族的降将,借此达到类似周朝“以藩屏周”的效果。毕竟在西北那地方,即使打下来也不一定守得住,分封给当地人无疑是最好的办法。
羁縻政策和怀柔政策
刘邦设立了藩属国制度后并其实没尝到多少好处。在西汉初期,因秦末乱世的影响,中原人口锐减了百分之七十上下,此时的西汉无论是军事实力还是粮食产能,都明显逊色匈奴一大截。
刘邦白登之围后,匈奴甚至一度用武力迫使刘邦同意了汉朝向匈奴进贡的条例。至文景之治后期时,汉朝综合国力上去了,虽然没那么畏惧匈奴,但依旧维系了高祖留下的和亲政策。这也就逐渐形成了汉朝最初的朝贡体系——两元并存。
简单来说两元并存就是两个大国相互对立,然后他们就分别建立了属于的自己朝贡圈,就像是两个黑帮老大招小弟一样。平常一般都是小弟给大哥钱,然后大哥给小弟提供保护,但汉武帝为了拉拢盟友,颠覆了这一概念。
在匈奴还在实行羁縻政策(用军事和政治的压力加以控制藩属国并给予保护)时,汉武帝首次对外采取怀柔制(用利益笼络其他的民族或国家,使其加入、归附于自己的阵营,并通过政治策略、文化侵略加招安)。怀柔在当时可以说是非常高明的一种手段了,汉匈之战时,西域诸国在怀柔政策的笼络之下,大部分都对着匈奴倒戈相向,匈奴以至于腹背受敌败给汉朝。
有利必有弊,怀柔缺点大致有二:一个在“贵”字,武帝后期尚有汲黯劝解汉武帝废除怀柔制,将给他国的钱财用于百姓;明朝中后期万国来朝所付出的代价就是每年要用数以万计的黄金白银去换藩属国的名为“岁贡”的土特产。
明朝的东北、青藏和西南地区都实行羁縻统治
其二,怀柔的国家大多都是白眼狼,他们听从于宗主国只为了换取钱财,宗主国强盛他们毕恭毕敬,一旦宗主国出了事他们就原形毕露。这样的例子用很多,首先还是汉武帝时期,武帝剿灭匈奴,并对匈奴残部进行怀柔,给予钱财,可换来的却是20年的叛变。明朝怀柔上百个国家,但明朝一出事,竟无一国来援,压垮明朝的最后一根稻草也来自于明朝所怀柔几十年的女真人。
附庸国和附属国
附庸国经常会与附属国所混淆,但他们有本质的区别。附庸国起源春秋战国,意味周朝封地未满五十里附属于诸侯国的小国或小领主,因为春秋时期分封的诸侯国多达数百个,周天子没有时间一一监管,于是就让大国管小国,自己管大国,借此减轻工作量,比如“孔子师郯子”中,郯子就是郯国的国君,爵位是子爵,郯国是鲁国的附庸;而附属国并非中国所有的制度,其来源于殖民时代的欧洲。
在欧洲垄断资本主义阶段,如英国、法国一类的帝国主义国家在占有许多殖民地的同时,为了方便管理,他们会将富庶和极有价值的地方由自己直辖,而一些落后、贫穷,除了人口一无所有的国家则会在政治上、形式上维持独立,但在金融、外交上从属于殖民者,这就形成了附属国。
在现代和近代,附庸国又被赋予了卫星国这一定义,这些卫星国在国际关系中名义上完全享有主权,但其国内政治、军事和外交受强权干预的国家,强权国家为一个,通常被称为宗主国,当附庸国可能出现政治变革之时,宗主国将付诸武力干涉,如布拉格之春因苏联武装干涉而失败。
冷战时期的北约和华约国家可以算作美苏的卫星国
简单明了的说:
附庸国就是有自治权但法律和外交要受到宗主限制的国家,例如春秋时期的各个诸侯国均是周国的附庸国,他们可以拥有自己的军队、经济但却要遵守周天子颁布的法律;
附属国是全国上下的经济、文化、军队全被宗主国控制的国家,例如现在的韩国、抗日战争时期的满洲国,这些国家只能自主管理,但所有的决策、军队全部被宗主国所控制,也就是常说的傀儡国;
藩属国则是享有完全自治权,但每年需要给岁贡的国家,例如中国古代的朝鲜、越南等国,享有完全自治权,想干嘛就干嘛但是要给宗主国保护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