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普·བཙན་པོ།】|“神人合一”的强雄大丈夫
古今中外,统治者的称号各有不同:古代中原王朝有“天子”和“皇帝”、埃及有“法老”、伊斯兰有“苏丹”和“哈里发”、北亚游牧民族有“单于”和“可汗”等等。
藏族历史上强盛一时的吐蕃王朝统治者,也有一个至尊至大的称号叫:“赞普”༼བཙན་པོ།༽。
“赞”༼བཙན།༽:本教(苯教)“九乘”天神体系里的一乘,是一种狞厉可怖、凶猛暴戾的神灵。
既具通天灵异,又有广泛的群众基础,且逐渐演变而成为具有保护神地位的崇拜对象。
至今,仍然是藏民族地方神祇中非常重要的崇祀对象之一。
“普”༼པོ།༽:在这里专指男子、大丈夫。
在《新唐书·吐蕃传》里这样记载“赞普”:“其俗谓强雄曰赞,丈夫曰普,故号君长曰赞普”。
然而,这仅仅局限在了字面意思,并没有进一步解释“赞普”的内在含义。
“赞普”的含义应主要取宗教寓意:权力来自上天,以天神入主人间,即“君权神授”。
从而进一步强调赞普血缘的神性。
在敦煌吐蕃藏文写卷、碑刻等重要文献里,常常提及“赞普”为天神降世的“神人合一”,以突显君权的权威性、正统性和神圣性,成为吐蕃王朝的一统和武功主要动力。
公元9世纪初,杜佑的《通典》记载:“或云始祖赞普自言天神所生,号鹘提悉补野,因以为姓。”
由此可推知,唐廷应不可能无知于“赞普”的属性,只是碍于同为“天子”的“皇帝”,在面对“神人合一”的赞普时,该持什么立场?
屈服其下?认同神性而平等待之?还是不予理睬和正视,且彻底否定?
《新唐书·吐蕃传》对“赞普”的字面解释,只是证明了李唐王朝并不愿意接受和认同吐蕃赞普为天神,而规避了对其含义的解释,以服务本身的正统性。
在众多著名藏学家的论著里都认为:公元7世纪初,松赞干布的父亲囊日伦赞༼གནམ་རི་སློན་བཙན།༽受万民拥戴,被上以“赞普”尊号,是吐蕃统治者“赞普”称号的起始,这以前的赞普都是追认而来。
——小话·𝘛𝘪𝘣𝘦𝘵 |达叔微藏史
资料来源:
《“赞普”释义》|林冠群
《吐蕃文化》|王尧
《吐蕃十赞普》|次旦扎西 阴海燕
文字|达叔
小话|不失敬畏和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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