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说明书问题

学习《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 (23)

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是警示说明方面的问题,遇上一个版本相比没有变化,条文来源是《职业病防治法》。

第一层意思是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设备必须具有中文说明书,需要强调一下重点在文字必须是中文的。

尽管随着文化水平的提高,很多人懂英文,毕竟是一种外语,熟练程度还是比不上母语(中文),一般的操作经过培训没有问题,因为操作设备都不会是太复杂的动作。

然而其中存在的危险、注意事项等内容,会在说明书中予以注明,国产设备都是中文的说明书,而进口的则不一定会配上中文说明书,可能会由于了解的信息不足,罹患职业病。

第二层意思需要在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和中文的警示说明,同时还规定了警示说明的内容,必须包括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操作注意事项、维护注意事项和防护措施等内容。

同样也强调了警示说明必须是中文的。

第三层意思是提供这些的是设备供应商。并没有说一定必须是设备的制造商提供,毕竟这里不是质量监管部门,只是工作场所的监管部门。

如果制造商没有提供,供应商提供设备的时候必须补上,否则依据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不符合要求的不能使用。

能不能采购?管不着,但是不能使用。

不得不佩服,规定符合政府的定位。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