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婪私利吞噬浓郁亲情》

贪婪私利吞噬浓郁亲情

三舅:你好!

最近我遇到一个特别烦心的事。我姐妹三人,母亲在我15岁时因病去世了。父亲是一名小学校长工作很忙,15岁的我象母亲一样照料着两个妹妹,我们一直感情很好。但在都成家后,我隐隐感觉小妹与我们的关系明显变淡……

父亲今年87岁,两年前考虑到父亲年迈,自己独居生活不便。我姐妹三人就商定,老父亲由我们轮流照料赡养,每家两个月。老人的存款不动(以备不时之需),住房对外出租,租费和老人的离休金跟随老人走,在谁家生活时归谁家。两年多来相安无事,一切正常。

但从今年10月底,轮到我照顾老父亲了。我去接老人时,小妹搬家了。小妹和老父亲都联系不上了,父亲的房子已被别人购得。

我和大妹都非常着急,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特向您请教一下,我该怎么办?望您给指点迷津。

红霞

2020年12月26日

红霞:

你来信所叙的问题在现实生活中,已屡见不鲜。在物欲横流冲击下的亲情、赡养,已经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社会问题。

原生家庭兄弟、姐妹到了适婚年龄,纷纷与配偶组建了新生家庭。并以新生家庭为核心,形成的价值、责任、义务观,对外处理相关的社会关系。因此,有时候人们会感到,原本亲同手足的兄弟姐妹间的亲密关系变淡了,甚至感到陌生起来,其原因就在此。

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许多人的世界观、价值观等发生了变化。ta们一味的崇尚金钱财富,并以财富多少论英雄。摒弃了道德、良心,把不择手段的获取经济利益,作为唯一选项。

前段时间某电视台播放了一个赡养纠纷:多年来由两兄弟轮养着的,已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老母亲,突然被大姐抢走了。

在节目调解中,两兄弟出示了老母亲在早年间处分自己财产的赠予公证书。同时,村委会也将村庄拆迁分配给两兄弟的方案,告知了大姐。就在调解无果的第三天,大姐把老母亲送回了弟弟处.....。

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生活中在赡养老人的问题上,有些人背离了人伦道德,为一己私利不择手段,不顾亲情,甚至违反法律。

为维护、保障老年人的权益,我国颁布了一系列法律。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一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慰藉的义务。

处分房屋财产是谁的主意及原因,在这里不便评判。但如果藏匿或限制老人与其他子女的互动,或屏蔽老人与其他子女联系的行为属实的话,至少她是剥夺了他人尽赡养义务的权利。

同时,也剥夺了老人接受其他子女赡养,所获得精神慰籍和享受天伦之乐的权利,这是一种严重的侵权行为。

你可以求助亲朋好友或公益调解组织,也可以诉至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舅

2021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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