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野:提高老师待遇不如涨工资
虹野:提高老师待遇不如涨工资
文/虹野
这几日,在教师们渴望着“不断提高地位待遇”的舆论中,自己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想写又怕自己成为那个揭穿皇帝新装的小男孩。今日再翻看《变革每所学校的教学专业资本》时被其中的一段话激起了想说的念头。
书中说“终结由非常低的教师工资所带来的(对教学专业本身的)污蔑和耻辱,正是这种低工资剥夺了发展中国家众多儿童和未来子孙享受各种类型的公立素质教育的权利。”
教师工资低,是当前教育的一个悲哀。教师缺乏正常的工资上涨机制,也缺乏正常的劳资议价机制。老师的劳动在低工资面前无法体现出其相应的价值。千盼万盼,得到的不是“涨工资”,而是提高“待遇”。或许很多人认为二者实际效果是一样的,但是“待遇”和“工资”这两种语境揭示着教师不同的社会地位。
老师可以要求“涨工资”因为这是对自己劳动报酬的不满,这属于劳资双方的酬劳纠纷。但是老师不能要求“提高待遇”,因为“待遇”更多的是单方面的“对待”,在“待遇”中老师们并没有个体的价值的体现。在“待遇”的语境中,老师的收入可以“提高”也可以“下降”,和工资并没有任何关系,和劳动没有任何关系,这才是最让人担忧的。在养老和医疗保险和社会并轨之后,老师并不需要更多的超出常人的“待遇”,只需要得到符合其劳动价值的“工资”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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