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人类的行为是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美丽家园的必然条件
人被称为高等动物,于是便欲凌驾于一切生命之上,凌驾于自然之上。但人类无论如何“高等”,还是脱不了“动物”这一属性,依然需要吃喝拉撒,依然会生老病死。
我们知道,人类在地球上存在的历史并不长,今天的人类仅仅在几万年前才从非洲大陆走向世界各地。在向外扩张的过程中,冲突、适应、改造、选择在不停的发生着。人类与野生动植物以及自然环境的博弈,使得人类寻找到了社会性联合作战的经验,总结出了与自然环境的关系,特别是学会了使用和创造工具。在茹毛饮血的资源利用背景下,在吃与被吃的博弈中,异军突起,迅速成为了全球的绝对优势群体,成了地球的“主宰”。在这些博弈过程中,见识了大自然的运行规律,固定、遵守和传承了人与自然相处的关系,即原始的文明。
那些过剩的活体猎物被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随时可以向人类提供动物蛋白来源,于是有了养殖。那些季节性采集到的种子被放置在一定区域内生长,提供更多稳定的食物,于是有了种植。由于种植和养殖的原因,有了相对固定的生活场所。部落、村镇、种植、养殖的出现,使人类从纯粹的通过采摘和狩猎等向大自然直接索取资源变成了通过劳动创造资源产品维持人类的生计,进入了农业时代,产生了农业文明。在3000多年的农业文明时代,原始文明所总结出来的主要内涵和理论精髓得到了延续和传承。
自蒸汽机发明,催生了工业文明的到来。人类靠工具使全世界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完全改变了原来的生产生活格局。在极大地丰富了人们对物质的需求的同时,也给全球环境带来了严重的问题,打破了原有的生态平衡,而且造成了许多不可逆的影响。人类不断地向中心点聚集,许多影响超过了环境所能承受的阈值。空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固体垃圾、白色垃圾、激素、抗生素、干扰素等等,使得地球环境芨芨可危。一些物种在这样的改变中来不及适应,导致了灭绝和濒临灭绝。
持续的全球气候变化使得全球的平均气温在近30年时间内上升了0.6度,而极端温度的震荡幅度增加,频率加快。灾害性的气候现象频繁发生。南北极的冰川或冰盖消溶,永久冻土带溶化,紧锁在古冰中的那些远古病毒和细菌逐渐被释放出来。难以适应快速改变的环境条件的物种,在灾害天气面前被淘汰出局,生物多样性发生锐减,特别是水生动物和两栖动物濒危的程度和濒危发生的速率急剧、加快。一些陆生动物也因为食物、水和居住环境的改变使得濒临灭绝。昆虫的种类和数量也在减少,已经开始影响正常的粮食生产。近300年来,灭绝物种的数量是之前几千年灭绝物种数的总和。
在快速的环境改变面前,有些物种选择了改变自己,尽量去适应新的环境。但更多的物种不能在较短时间内实现自身的改变,而选择了逃离,去寻找适合自己的环境。今天的鸟类迁徙通道逐步东移,南方物种的北扩,包括钳嘴鹳在中国南方的广泛分布、红腹锦鸡的向北分布、鸳鸯繁殖习性的改变等,都是选择的结果。甚至大红鹳(火烈鸟)在贵州的出现、西双版纳大象的北迁、黔金丝猴栖息地的萎缩等都可能是选择的结果。
激素、化学药物、快速震荡的温度、辐射等刺激着物种变异的发生,一些本来无害的细菌和病毒可能变得有害且强大。高密度的聚集和潜在的竞争使疫病爆发的风险和频率增加,高效率的交通和人员流动使流行病在全球流行的速度和风险也极度增大。一些人兽共患病不仅威胁人类,也威胁着其它物种。
以人类为首的物种在环境和生态系统快速改变中快速的退化,或发生着潜移默化的基因和行为的漂变。有科学家研究发现,人类的生殖能力在近50年下降到了原来的一半的水平,如果这种恶化的趋势得不到控制,以此速度继续发展下去,再过50年后会有一半的人不会再自然生殖。有科学家警告称,第六次生命大灭绝,人类首当其冲。今天许多现象已经在发生,这种预言绝不是危言耸听。如果到了那一步,就真应了那句“人类离不开地球,而地球并不需要人类”。
人类的潜意识的恐惧和竞争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地步,为了争夺利己的资源挖空心思,不惜发动战争。高密度聚集的人群使人群在心理上产生疾病,自恋、狂燥、抑郁、无趣的心态在人群中蔓延,甚至性取向改变、雌性化趋同等问题也持续出现。这种“温水煮青蛙”的反应并不因为经济条件而改变,日本科学家统计报道的育年女性处女率可见一斑。人们需要有一定的空间,需要从大自然中学习许多东西,并且从大自然中得到许多心灵的启示和情绪的释放。人类根本等不到“寂静的春天”就会灭亡。
保护生物多样性就是保护人类自己,保护环境就是保护人类自己。人作为生态系统中的一员,已经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人的活动是今天生态系统演变和发展方向的重要影响因素。规范人的行为,总结和传承生态文化,建设生态文明,推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理念,是人类得以长期繁荣的关键。这种规范就是法律的基础,最佳表现形式就是法治。
今天的各种法律法规正维护着包括人在内的大生态系统的运行,在国际间有各种各样的公约,在国家层面有《环境法》、《森林法》、《水法》、《海洋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土地法》、《生物安全法》等,规范了人与环境、人与物种之间的关系;《民法》则规范了人与人的关系。有了这些法律为基础,才有了建设生态文明的秩序。如何去遵守?条文的科学性问题?如何能尊重人与自然的权利?如何能限制人类的贪婪欲望?这些都是关键问题,是不容回避的关键问题。
文化多样性与生物多样性相辅相成,如何在文化多样性中寻找生态文化的根基,将这些生态文化进行总结,与新时代背景相结合,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相结合,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关系,才是人类得以走得更长更远的途径。
生态文明需要全人类的共同努力,全世界的人类命运是一个共同体,与大自然中的生命也是一个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