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中国的“禁毒史”:民国时的无奈与建国初的决心

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回顾百年间中国的“禁毒史”,伴随着时代与战争,也有着不同的结果与未来。

中国人最早接触鸦片是在唐朝。最早的鸦片是作为一种珍贵的药品,从中东地区流传到中国来的。当时,这种主要成分为鸦片的药品名字叫“底也伽”。现在伊拉克地区,特别是巴格达,就盛产“底也伽”。

唐朝的时候,中国与阿拉伯交往逐渐频繁。一些阿拉伯商人分陆海两途来到中围。《旧唐书》上记载:“乾封二年(公元667年)拂霖遣使献底也伽。”“拂霖”,是伊斯兰语突厥文的译音,也称“大食”,属于东罗马帝国,其中心位置在今叙利亚一带。

《唐本草》上说底也伽的功能是主治恶客忤邪气心腹积聚,并且说它产自“西戎”。由此可见,中国人最早接触鸦片,是在唐朝的初年。当然,这种叫“底也伽”的东西,是作为一种药品进入中国的。

阿拉伯人从中东带来了含有鸦片成分的药品“底也伽”,也带来了提取鸦片的罂粟的种子。唐朝陈藏器所编著的《本草拾遗》中说”罂粱花有四叶,红白色,上有浅红晕子,其囊型如箭头,中有细米”。

在唐代中国人开始种植罂粟,到了宋代种植就比较普遍了。人们逐渐认识、熟悉了这种植物,人们在欣赏它的美丽的同时,也逐渐发现了它的一些药用功能。在杨世瀛的《直指方》、王璎的《百一选方》、王硕的《易简方》等医书里,都有用罂粟的壳治病的药方。寇宗爽在他编纂的《本草衍义》里面说:“罂粟米性寒,多食利二便动膀胱气,眼食人研此水煮,加蜜作汤饮甚宜。”

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对罂粟及鸦片的功用、形态及其制品作了较全面、系统的描述。当时鸦片以“阿芙蓉”  (阿拉伯语AFYUNI的译音)为正名,收入新增药品之列。

“阿芙蓉前代罕闻,近方有用者,云是罂粟花之精液也。”主治“泻痢脱肛不止,能涩夫子之精气”。

李时珍还收载了罂粟壳和底野迦,指出:

罂粟壳“止泻痢,固脱肛,治遗精久咳敛涩肠,止心腹筋骨诸痛”。明永乐年间,人们开始掌握鸦片的提炼和制作方法,有鸦片制剂“古拉水”行销于市,《本草纲目拾遗》中描述该制剂为“水色如酱油,以火燃之如烧酒有焰者真,其性大热,房中药也”。

吸食鸦片的女子老照片

正因为当时鸦片被认为可以“能涩夫子之精气”,因此在明代,鸦片已经成为一种能增强男性性功能的“春药”了。不仅民问流传,皇帝也沾染了这种嗜好。明宪宗与神宗都有对鸦片的依赖,1958年中国考古人员在对定陵的发掘后发现,对明万历皇帝的头颅作了化验,发现有吗啡成分。

如同罂粟是由海外传人的一样,吸食熟鸦片的方法也是由海外传人的。明朝末年,中国的东南沿海的某些地区,尤其是厦门、台湾等海外贸易较发达的地区,也开始使用吸食法享用鸦片毒了。到了乾隆年问,中国已流行竹管吸食鸦片。既有了成熟的生产能力,也有了新的吸食方法,鸦片就从唐宋时期的稀有的药品及普及的美食、保健食品逐渐演变为毒品了。可以说这一过程的开端在明代,造成普遍的危害在清代初期。

雍正七年(1729年),雍正皇帝颁布法令禁止阿片膏和阿片在国内买卖,除非经过特许作为药用,这算得上真正意义上在政府层面开始禁毒。

在中国禁毒史上,1813年以前的立法条例都规定种毒、制毒和贩毒是违法行为,要坚决予以打击,但对于吸毒没有做违法惩处规定。

吸毒违法始于1813年。当年嘉庆颁旨《吸食鸦片烟治罪条例》。条例规定,军中官员买食鸦片者革职,并且杖一百,枷两个月;士兵和文官吸毒的,均杖一百,枷号一个月;太监吸毒者枷号两个月并发往黑龙江为奴。这道禁令与以前有关鸦片的禁令相比,除了重申惩治贩运者外,新增了惩治吸食者的条例。这是中国法令史上第一道惩办鸦片吸食者的法令,在禁毒史上具有创始意义。

由于吸毒屡禁不止,在1831年清政府又规定.吸毒者杖一百、枷号两个月,若不如实招供,除杖一百外,还要判处三年有期徒刑;朝廷官员以及在衙门当差的人吸毒者,罪加一等;限期内不戒毒者一律判处死刑。

1839年6月15日,清廷颁布了《钦定严禁鸦片烟条例》。条例明确规定:

吸食鸦片者均限一年半以内戒除烟瘾,逾期未戒。无论官民概拟绞监候。平民吸食鸦片在一年半限内者,拟杖责和流徙;如系旗人,除名旗档;职官在限内吸鸦片.发往新疆充苦差;兵丁在限内吸鸦片,发往近边充军;幕友、差役在限内吸鸦片较平民罪加一等;宗室有吸鸦片者,发往盛京严加管束,如系职官或有爵位.革职革爵,发往盛京永不续用。如犯在一年半限后,照新定章程加重拟绞监候。

当然这里面不得不提到林则徐的虎门销烟,也正是这次浩浩荡荡的禁烟活动,才促使清廷颁布禁烟条例。1839年6月3日,林则徐亲临虎门销烟,用23天的时间,销毁鸦片2万多箱,当时有成千上万的人赶赴观看,人们扬眉吐气,拍手称快。“虎门销烟”不仅沉重打击了西方殖民者借鸦片贸易牟取不义之财的罪恶行径,更在世界禁毒史上写下了壮烈的一笔。

林则徐 虎门销烟

1909年2月1日,中、美、法、德、日、荷、葡、巴、俄等13个国家的41名代表,在上海举行了万国禁烟会议,这是世界近代史上第一次禁毒大会。这次禁毒国际会议,推动了清政府禁烟运动的继续发展,全国大部分地区完成了禁种任务,大部分烟馆关闭,烟民纷纷戒吸。1911年10月,辛亥革命爆发,孙中山先生领导了民国初年的禁烟活动,曾经一度在全国范围内禁绝了罂粟种植,并促使英国政府履行与清政府签订的《中英禁烟条约》,完全停止了鸦片的对华输入。

1912年元旦,孙中山在南京宣誓就任临时大总统,宣告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成立。3月2日,临时大总统颁布了《大总统令禁烟文》,通令全国严厉禁止鸦片。孙中山在禁烟文中列举了鸦片对中国的危害,还特别指出鸦片之害甚于“敌国外患”,新政权的建立也正是革除旧习最好的时机。

1912年3月10日,袁世凯就任临时大总统后,后为顺应民意多次发布禁烟令。其中,3月14日发布了重申严禁鸦片令,命令各地官员“将从前禁吸禁运各办法继续进行,毋得稍有疏懈。”6月11日发布《通饬禁种鸦片文》,提出“禁烟为除害救民之要政”,并责成各省都督,无论已报禁绝及未报禁绝各省份,一律不准再种烟苗,如有私种鸦片情事,即严饬分别犁拔。

10月28日,袁世凯针对时值烟苗下种时节,颁布禁种令。要求各地长官根据当地情况,规劝烟农种植当地适宜的其他农产品,不要“轻弃农本植兹毒卉”。12月25日,为表明政府履行《中英禁烟条件》的决心,袁世凯又通令各省行政长官,“查照条约,振刷精神,分别严禁,并按月将禁烟实在情形报明外交、内务两部,以资考核”。内务部根据袁世凯的命令,也发文通告各部都督,要求严格遵循禁烟令,以期根绝鸦片烟毒。1913年10月27日,袁世凯再次发布总统令,通令各省行政长官恪遵迭次训令,严格执行禁种、禁运、禁吸的禁令。

1914年8月5日,公布了《禁种罂粟条例》,宣布今后一律不得种植罂粟,如有发现,必须立即强行铲除,按律处罚,如遇抵抗可请都督派兵协助;要求地方政府必须经常勘查禁种情况,按月向内务总长汇报。1914年9月,司法部制定了《拿获吗啡案充赏办法》,后来又制定了《查获罂粟种子奖赏办法》。

1912年,英、法、德、美、日等国在海牙召开了第二次万国禁烟大会,袁世凯派中国驻德公使梁诚出席会议,并参与议定了禁烟公约25条,史称《海牙禁烟公约》或《海牙国际禁止鸦片公约》;袁世凯还任命驻荷兰公使唐在复为出席海牙万国禁烟会议的全权代表;唐奉命在万国禁烟公约上签字,声明自签字之日起,中国实行公约。

《海牙禁烟公约》是世界禁毒领域第一个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文件,在国际禁毒史上具有划时代的重要意义,中国是该公约的13个创始签署国之一。其规定了对毒品鸦片烟膏的制造、使用、管制,以及渐次采取禁止的措施;规定缔约国应当制定法律管制生鸦片的生产、销售和进口;逐渐禁止熟鸦片的制造、贩卖和吸食;切实管理吗啡、海洛因、古柯等麻醉药品;要求缔约国减少在中国国内的生鸦片及鸦片烟膏贩卖店的数量。

1909年上海万国禁烟会各国与会代表合影

军阀混战时期,各地军阀政府所形成的法规、法令或政策大致可以分为三大类:一是鼓励劝种的,如陕西、奉天、黑龙江、河北、河南、山东、福建、四川、云南、贵州等省;二是不加禁止的,如江苏、浙江、江西、湖北、湖南、广西等省;三是真正禁种的,实际上只有山西和吉林两省。本来经过清末民初的数次禁种行动,以及为了应付中英联合会勘所做的表面工作,各地的罂粟种植面积已经大幅度减少,但由于军阀混战需要大量军费,各路军阀都把罂粟种植作为收取税收的重要来源,不但大肆奖励,而且强迫种植鸦片。

由于烟价上涨,烟禁放宽,而民国初年烟禁又留下了大量存货,于是外国鸦片贩子与国内鸦片商勾结起来,倾销这些存土。英国领事和公使也借国内弛禁现象严重为由,向中国政府提交照会,要求妥善解决存土问题。1915年4月北洋政府蔡乃煌与外国鸦片商组成的沪港烟土联社签订了《苏赣粤三省禁卖土烟合同》,同意中方断绝苏赣粤三省一切土药供应,为洋药畅开销路,使中国禁烟成效毁于一旦。1918年6月11日,内政部与财政部又派人与沪港烟土联社谈判,签订了《收购存烟第二次补充合同》,中国政府将联社积存的1577箱鸦片全部收购,并以鹰洋偿还货款。这项合同与民国禁烟政策相抵触,是公开破坏禁烟运动的行为。

1935年4月,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向全国发布禁烟通令,并公布《禁毒实施办法》、《禁烟实施办法》。

禁种方面,规定了绝对禁种、分期禁种、分年减种,直到肃清的计划。禁吸方面,以1935年最后登记截止人数为准,按烟民年龄依次勒戒,分为5期,以一年为一期,每年烟民总数至少递减1/5,至1940年底完全戒绝。禁运、禁售方面,按照分期戒吸的需要,由禁烟督察处实行公运,严禁私运。

新中国成立后,百废俱兴,党和政府以彻底改造旧社会的信心和勇气,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前所未有的、轰轰烈烈的群众性禁毒运动。1950年2月24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第21次政治会议通过决议,向各地政府发出《关于严禁鸦片烟毒的通令》。《通令》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禁烟禁毒委员会,严厉禁种罂粟。政务院禁毒通令发布后,各级人民政府立即行动,纷纷成立禁烟禁毒委员会,全同各地进行了轰轰烈烈的禁毒工作。

图片为

1950年云南昆明禁毒大会现场

针对旧中同遗留下来的鸦片炯毒问题,中同共产党广泛地发动和依靠人民群众,坚持严厉惩办与改造教育相结合,收缴毒品,禁种罂粟,封闭烟管,严厉惩治制贩毒品活动,8万多名毒贩子被判处刑罚,2000万名吸毒者被戒除毒瘾,并结合农村土地改革根除了罂粟种植。

1963年5月26日,中共中央颁布《中央关于严禁鸦片、吗啡毒害的通知》,规定严惩私藏毒品、吸食毒品、种植罂粟、私没地下烟馆和贩卖毒品等犯罪行为;规定对吸毒犯应强制戒毒,对已吸食鸦片或打吗啡针等毒品成瘾者,必须指定专门机构严加管制,在群众监督下,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限期强制戒除,在吸毒严重的地区可以集中戒除;规定凡自己吸食毒品,但自动交出毒品并坦白交代其犯罪行为者,可从宽处理。

1973年1月13日,国务院又颁发了《关于严禁私种罂粟和贩卖、吸食鸦片等毒品的通知》。该通知重申1950年《关予严禁鸦片烟毒的通令》,要求发动群众同私种罂粟和贩卖、吸食鸦片等毒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规定严惩偷运、贩运毒品的犯罪行为,对吸毒者实行强制戒毒。

短短三年时问,新中国就基本禁绝了为患百余年的鸦片烟毒,创造了举世公认的奇迹。至此,从20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末,我国以“无毒国”享誉世界近三十年。

参考资料:

《中外禁毒史》 牛何兰

《中国禁毒法规介评与适用》 覃珠坚,张晓春

《中国共产党禁毒史》齐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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