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意义上的希腊哲学始于对概念的定义,即寻找一类事物当中使它们相互一致,同时又区别于其他事物的基本要素,用亚里士多德的说法,就是“多”中的“一”,再往后这就被称为一类事物的“本质”。在这个方面,第一位对西方思想产生深远影响的古希腊思想家是柏拉图。熟悉柏拉图思想的人都清楚,他笔下的苏格拉底最大的兴趣,就是提出“什么是什么”(the what is…)的问题,即追问各种概念的定义。柏拉图把事物的根本称为“理念”,理念之于事物,如同人的灵魂之于肉体。柏拉图曾经运用一个非常简单却也不乏说服力的例子表明他对理念的理解:画家画一张桌子需要以实际存在的桌子为原型,而木工制作桌子则要以存在于他的头脑中桌子的形象即理念为原型。由此可见,画中的桌子是对生活中的桌子的模仿,而生活中的桌子又是对桌子的理念的模仿,后者才具有最高的完美性和真实性。如同肉体之于灵魂的关系,人们通过肉体的感官所觉知的各种外部事物,只不过是对理念的模仿;只有通过属于灵魂的能力的即思想的能力,人们才能抓住“理念”,即事物的根本。哲学的任务,就是去发现万事万物的理念。理念是柏拉图哲学中最重要的概念。如果像怀特海所说,柏拉图以后的整个西方哲学都是对柏拉图思想的一系列脚注的话,那么也可以认为,后世的西方哲学,就是以不同方式对柏拉图关于理念的理论的讨论与扩展。简而言之,理念是决定了一物之所以为一物——比如人之为人、哲学之为哲学——的根本要素。某种动物具备了人的理念就成为人,某种学问具备了哲学的理念就成为哲学;反之,如果有朝一日它们失去了各自理念的关照,就不再为人、不再为哲学。因此,在柏拉图看来,理念是世界上各种具体事物的“范型”,是每一类事物的最纯粹的体现。反过来说,世间各种具体的事物,都是在不同程度上、以不同的形式对这些范型即理念的模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