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票采购,到底如何进行处理
有人问:已收货、已付款、未取得发票的采购,到底该如何入账?
一般我的回答是:
借 库存商品
贷 银行存款
实际上,我的意思是说:有发票是如何入的账,没有发票,就如何入账。
至于进项税金呢?
如果你估计,未来可以取得专票,可以先暂估一个“待确认进项税金”,取回专票认证后就转入进项税金;如果估计未来无法取得专票,就直接入采购成本了。
哪怎么行?——不是说要“暂估入账”吗?
钱都付了,你还暂估什么名堂呢?
暂估就是估计。当金额确定时,按确定的金额核算;当金额不能确定时,才有可能需要暂估。
暂估的分录一般是:
借 库存商品
贷 应付账款-暂估
借 在途物资
贷 银行存款
这样的所谓暂估,重复记载了资产,并确认了一笔并不存在的负债。
暂估后,次月收到发票后的分录一般是:
借 库存商品 负数红冲
贷 应付账款-暂估 负数红冲
借 库存商品
贷 在途物资
不觉得像脱了裤子放屁一样的多事吗。
到底怎么办?
已收货、已付款、未收票对于已收货、已付款、未收票,不应该进行暂估。而应直接按正常采购处理。未来能否取得发票、或者未来取得了发票,都只影响对进项税金的核算。
举例:采购金额117万,已付款,已收货,未收到发票。
仓库收货的分录:
借 库存商品 100万
贷 在途物资 100万
银行付款的分录:
借 在途物资 100万
借 其它应付款-待确认进项 17万
贷 银行存款 117万
如果该货物结转销售成本后,次年5月31日前依然没有取得发票,企业所得税前能不能扣除?
此时分析是否存在扣除上的“税会差异“,如果没有差异,就不调整;有差异就调整。但话是这样说,调整与否取决于会计的胆量与能力。胆小的就调增,艺高人胆大的,就不调。
还是老师名言:纳税的事,只有输赢,没有对错。这里面涉及非常复杂的所得税、征管、稽查的规则与潜规则,这需要对企业所得税规则进行全面学习与深刻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