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成权的基本概述1.形成权可分成物权形成...
形成权的基本概述
1.形成权可分成物权形成权、债权形成权、身分形成权
2.形成权为一方之权利行使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权力作用。
3.有无相对人之单独行为之区别
EX:抛弃原子笔,一定是无相对人单独行为。
EX:抛弃抵押权,因为抵押权为限定物权,于所有权上去限定物权作用(担保物权、用益物权),抛弃时一定要跟所有权人讲,故一定有相对人。
EX:承认权亦有相对人,女朋友向男朋友逼问说昨日是否带某女逛街,男生被逼急即对着天空说有啦,此时你若是那女朋友可赏个耳光给他,并告诉他承认要面對我,而非向天空承认。
EX:撤销权、解除权都有相对人,抛弃所有权就无相对人,但抛弃限定物权一定有相对人。
EX:免除权,债权人要免除债务人之债务,必然向债务人免除债务。
4.形成权特性
(1)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等三大类型
例如,承认权(发生)、解除权、终止权、撤销权、抵销权和免除权(消灭)、选择权
(2)不得单独让与,因本身非权利是权能(作用)
请求权原则上不得让与,形成权更不可单独让与,皆必须跟债权一同移转。
(3)不得附条件或期限
原则上不得附期限或条件
形成权系为使不确定法律关系尽速确定下来,所以基本上不得附期限或条件。
(4)不得为侵权行为客体
形成权无侵害性,故不得为侵权行为客体。
(5)相对义务概念存在
因为权利才有相对义务概念,权利作用没有。
(6)形成权得对象:有单独行为、有契约行为
单独行为,例如撤销被诈欺、被胁迫所为的免除或捐助行为,捐助行为系捐助人一方行为,故有被诈欺或被胁迫同样可以撤销,故撤销权行使得对象并不限于契约行为,单独行为亦可。
(7)行纪人介入权)为形成权之一种。
【题目】
甲公司之董事长A受乙公司之诈欺,而代表甲向乙订购一批电脑并订立买卖契约,约定价金若干。丙银行嗣与乙订立应收帐款债权承购契约,承购乙对甲之电脑价金债权,同时通知甲关于上开债权让与情事,并请求甲对丙给付价金。其后,丙将其债权承购款项拨付予乙。今A发现其受乙之诈欺而订约,随即撤销甲乙间之电脑买卖契约,惟不知其事的丙仍向甲请求给付价金,是否有理?
【拟答】:
(一)因被诈欺或被胁迫而为意思表示的,表意人得撤销其意思表示。但诈欺是由第三人所为者,以相对人明知其事实或可得而知者为限,始得撤销之。依题意,甲公司之董事长A受乙公司之诈欺,而代表甲向乙订购一批电脑并订立买卖契约,A董事意思决定自由受其影响,成立积极诈欺。故A董事得向乙行使撤销权,意思表示视为自始无效。
(二)被诈欺而为之意思表示,其撤销不得以之对抗善意第三人。依题意,丙银行嗣与乙订立应收帐款债权承购契约,承购乙对甲之电脑价金债权,并请求甲对丙给付价金,且丙为善意第三人不知乙对甲诈欺之行为。故基于保护善意第三人,丙仍得向甲请求给付价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