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手机批发给经销商调价税务处理

粉丝来信

(襄阳粉丝)亲爱的房老师,你好。我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做手机批发,有几百个经销商客户,这些客户基本上都是个体户,也不需要发票的,我公司基本上是现款现货的销售方式,因此在货物发出时就确认了收入,也在当月申报了增值税。我公司承诺是给客户保价的,也就是后期如果有调价,会对其未销售的库存进行补差,针对这部分补差,我公司在税务上怎样处理才最合适呢?

 

房老师答疑

亲爱的“投融资总监”微信公众号粉丝:根据描述,我们理解,贵司将手机销售给经销商后,发生产品降价的情况下,贵司会给经销商返还差价部分,则该行为属于销售折让。
如果贵司在销售商品时给经销商开具了发票,则发生销售折让时开具红字发票冲减销售收入即可。
但是根据描述,贵司未给经销商开具发票, 则发生销售折让是,建议贵司按照业务实际情况入账,税务上在下期申报时直接抵减销售额,但需要留存业务合同、付款记录等凭证证明业务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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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老师:专注于企业融资领域的咨询与辅导(非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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