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乡拾叶】赤峰二中迁址园林路时的一张地契
民国12年(1923年),赤峰县高等小学校(今二道街路北赤峰三中院内)改建为赤峰县中学,民国14年(1925年)改为赤峰县立初级中学,伪满康德5年(1937年)改为热河省立初级中学,次年改为热河省立国民高等学校,简称“国高”,1945年抗战胜利后,由赤峰市人民政府接管,改为“赤峰中学”,1946年,国民党93军占据赤峰,改称“赤峰普通中学”,1947年赤峰二次解放后,冀察热辽联合大学建国学院曾短暂占用该校址,1948年7月,在该校址成立“热河省赤峰县立第一中学校”,1949年改称“热河省立第一中学校”,1950年改名“赤峰初级中学”,1951年改名“热河省立第一中学”,1956年热河省建制撤销,改为“赤峰第二中学”,归属内蒙古昭乌达盟文教处领导。1957年,赤峰二中在园林路南段建新校址,为高级中学。原校址改为赤峰三中,为初级中学。
该地契即赤峰二中迁园林路校址时的土地买卖契约。该契约主契1张,附属购买房屋、土地及附着物明细表1张,园田亩数、产量、折合财产统计表2张,其它票据4张。卖方为赤峰县赤峰镇新生蔬菜生产合作社高朋等19人,卖方代理人为新生蔬菜生产合作社主任朱广田,买方为热河省赤峰第二中学校(印章为热河省赤峰中学校总务处),双方证人施维全,批准机关:赤峰镇人民委员会,契书代笔人:杜经之,签约时间:1956年5月。
双方买卖地块坐落在于家胡同以西新生蔬菜生产合作社园旱地一段,东西宽260米,南北长160米,界内园地39亩8厘,卖价人民币5千1百07元3角2分,旱地1亩4分卖价44元2角9分,地内房屋、根菜、水井、树木等折价补助合计人民币40元。以上总计人民币7千零43元6角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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