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36个派警,去掉重复和催警的,一共实际出警32起

最近很多朋友在后台问六哥“还好吗”,我知道,大家是怕六哥被“整顿”掉吧

自从春节前开始了一阵“值班、出差”的有限循环后,进入3月份以来,六哥再次开启了“值班、出差”的有限循环模式,最近长时间坐高铁,坐的腿都疼

昨天值了个班,一天36个派警,去掉重复和催警的,一共实际出警32起,制作了7份“大笔录”。

六哥与其说插空回来值了个班,不如说插空值班还插空被投诉了一下,而且是那种借整顿东风的重复投诉。

都说一线民警工作干的小心翼翼、步履维艰,六哥也想借这个投诉来给大家说说一个道理:一线执法——刀尖上的芭蕾!“跳好了”,满堂喝彩;“跳不好”,“血肉模糊”。

今年是2021年,投诉六哥的事,却是发生在2012年1月份的事。没错,9年前。

事情简单的说,某人欠了多人一屁股债,该人从外地来到六哥的城市与众多债主商谈还钱事宜,因为其中一个债主的钱还不上,这个债主便拘禁了此人17小时。

按照法律规定,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未满24小时且没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不能立“非法拘禁案”刑事案件侦查,但是可以按照“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对嫌疑人进行治安处罚。被拘禁人并没有报警,而是其外地的亲戚为其报了警,六哥赶到现场的时候,宾馆房间内空无一人,受害人和嫌疑人出去喝酒去了,而且还都喝醉了

报警那天是除夕前夜,当天六哥就将两名嫌疑人全部抓获归案,并在除夕那天的凌晨2点将拘留并处罚款的处罚意见呈报给法制部门待审批。法制部门阅卷后,认为嫌疑人与受害人供述不一致,需要查清所有事实后才能给予定性及下一步处理。

因此,在嫌疑人羁押期限届满的时候,六哥不得不将嫌疑人结束传唤,让他们回家。当然,按照法律规定,只要六哥在两个月内将此案件处理完毕就没有过错。

这天是除夕,大家都相安无事的度过了一个春节。

正月初八早上六点多钟,在群众认为应该是上班的第一天,受害人找到六哥,称已经与嫌疑人私下达成了协议,称自己与嫌疑人系误会,没有被嫌疑人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案件进行停滞状态。

正月十六,受害人再次来到派出所,向公安机关提供了其本人手写的书面申请,称自己与嫌疑人系误会,嫌疑人并没有对他进行过任何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并不再要求公安机关继续处理。

懂法的人都知道,此案彻底陷入了僵局,因为受害人的证言发生了变化,也就是对案件定性的主要证据发生了变化,可以认定嫌疑人是否对受害人实施了非法拘禁的证据已经灭失了,该案,不能下“不予立案”或“不予处罚”,也因为受害人的证言反复,也不能下达“撤销案件”或“终止调查”,只能尴尬的一直将此案“挂”下去。

对于这个案件,六哥可以说自己已经完全尽力了,本以为受害人自己亲笔写下的不追究对方责任的文书是一个“万全之书”,我也可以高枕无忧了。

但是我错了,8年后,2020年4月2日,受害人在从监狱服刑出来后,先是通过12345热线投诉六哥对他当年案件“不予处理”。在六哥电话告知他该案未处理是因为他自己推翻了自己的证言所致后,受害人表示感谢后挂断电话。

随后,4月26日,受害人又委托了一个“维权律师”来派出所找六哥,称我对他当年“货物被抢劫”的案件置之不理,六哥在向其出示了受害人本人手写的不要求处理的文书并称从来没听说过有什么货物被“扣留”的情况后,律师表示理解,撤回。

两天后,受害人及律师又再次来到了派出所,称六哥对他八年前的案件置之不理,并且强烈要求六哥立即给他追回八年前被“扣押”的财物。六哥向他出示他本人手写的文书并告诉他,他当年报案的时候,未提及任何财物被他人“抢劫”及“扣押”的情况。受害人及律师表示:不可能,当年他一定说了,只是六哥“故意”没有记录。

针对此事,六哥上次就写了一份四页纸的督察报告并提供了整个案卷,事情也就进入了平息的阶段。谁知,最近又适逢“整顿”阶段,这位受害人及律师又没有悬念的继续对六哥进行诬告,称六哥对当年他报案的“抢劫”行为置之不理。

兄弟们,8年过去了,请问:案卷里有受害人、嫌疑人的笔录、受案文书、处罚前告知笔录、处罚审批表,这还不够吗?受害人在笔录里对自己所谓的物品“被抢劫”、“被扣押”的事只字未提,这还不够吗?

可惜,受害人及其律师均称六哥是趁受害人醉酒之际故意不记录他报案“被抢劫”的事,所以,笔录“不足为信”。六哥想问问大家,如果换做你,你还有什么办法?是不是只有伸着头等死了?

督察也在问我:“诉求人已经提出来了,你怎么证明你自己当时没有这样做呢?

六哥翻了翻自己的十块硬盘,找到了关于此案的12.4G的文件夹。

六哥只能非常遗憾的告诉诉求人:对不起,我不仅有当时案件的笔录电子版、出警录像、受害人本人手写的不要求处理的《证明》,我甚至还有受害人的全程询问录像和受害人正月初六来派出所不要求公安机关处理的视频录像。

六哥再次翻出尘封的“记忆”,把关于受害人的全程询问录像都一秒不差的又看了一遍,确认:受害人在询问时一共接了7个电话,且对其货物“被抢劫”、“被扣押”之事,只字未提。

兄弟们,六哥想问:如果我没有这个八年前的案件的12.4个G的案件视频,今天,也就是9年后的今天,我会不会“死得很惨”?我会不会无法“自证清白”?

我想:这事也不能任由其诬告下去了,也应该有个“了断”了,六哥我不惹事,但不代表我怕事。

今天,写完了督察报告及刻盘了所有证据后,六哥又踏上了征程。

看着窗外穿梭的人群,突然耳机里想起了这首歌,六哥潸然泪下:

送你一朵小红花,

遮住你今天新添的伤疤

······

奖励你能感受,

每个命运的挣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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