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最怕的投诉电话
在购房过程中,购房者总是处于弱势地位,经常会掉入开发商设计好的购房陷阱中,在购房时我们经常会遇到:
1、宣传夸大其辞,搞文字游戏,有个水坑就是湖,附近有个私立幼儿园就敢说是学区房;
2、水军蜂拥而至,伪造出网红楼盘,诱发购房冲动,项目实则乏善可陈;
3、承诺的订金可退,但是真要退起来,堪比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
4、说好的周边配套,最后却没有实现,开发商原来只是画了一个大饼充卖点;
5、无证销售,说是内部认购,钱交了房子却迟迟办不了正规手续,更有甚至者,开发商倒闭、跑路;
6、延期交房,一拖再拖,业主要求补偿,开发商以种种理由糊弄、忽悠,拒不赔偿;
7、装修好后,墙上出现触目惊心的裂纹,难道真是的只是开发商所说的“自然沉降”;
8、物业服务不到位,景观湖成了臭水坑,即时维修总得拖个三五天甚至个把月;
9、公共车位被开发商明目张胆地卖了;
10、未经业主委员会商定,物业费突然就涨了等等。
所以遇上以上问题的时候,购房者应当拿起法律武器,以此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开发商真的有问题可以到房管局的监察科,以书面的形式对开发商予以投诉。
投诉开发商最有效电话
投诉开发商最有效的电话是12315,拨通12315电话后,如您需投诉或举报,请按工作人员的提示回答问题,如实说出投诉的事实、理由及投诉请求,并说出自己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或其他联系方式和被申诉方的名称、地址、电话。
另外拔打12315是收费的,消费者申诉案件,由经营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如商家在异地,需商家所在地区号+123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开发商最怕哪个部门
如果开发商出现问题的话,可以直接到对应部门进行投诉。
1、如果说开发单位资料齐全的话,建议到房管局的监察科,以书面的形式对开发单位予以投诉,一般予以处理;
2、如果是物业部门和开发商有问题的话,可以去当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或当地“购买者协会”投诉;
3、如果是房产证以及土地使用方面的问题,可以拨打全国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免费举报电话,12336,当地的市县国土资源局会接听并负责处理。
有关行政部门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消费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的,该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消费者。
第六十一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或者包庇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开发商相关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一)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的;
(二)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
(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
(四)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五)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六)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
(七)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
经营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