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胡某踹人被拘又被放,是舆论的胜利,还是法治的悲哀?
其实,这是一个非常简单的事情,可是,发生在永州,这个历史上出过捕蛇者说的地方,就奇葩大了,不但不彰显正义,反而把见义勇为的人刑拘了,还要家属赔偿猥亵者雷某20万,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关于这件事,昨天还看到一个蹩脚律师评论,言之切切,说踹人者不是见义勇为,是伤人者,引经据典,头头是道。
今天却看到了,胡某被释放,据说是在强烈的舆论干预下,雷某被拘留,正是一会阴天,一会晴天,一会打雷,一会下雨。
为什么会这样呢?
这就是法律是好法律,可是,执行法律的一些人却有偏心,把法律当成了橡皮泥,捏来揉去,对他们有利,就按照有利的法律来,对他们没有利,就按照没有利的法律来。
对于永州冷水滩分局呢,我想可能这个坏蛋雷某有关系,有熟人,就像胡某的父亲对媒体说的有社会人参与,于是,这个分局呢,本来就应该公平公正,不管你有关系没关系,可是,这个分局却不这样做,而是黑白不分,是非不明,人性的很。
其实,别的公安执法部门,就是一个普通民众,也知道谁是坏人,谁是好人,然而,我们有些执法部门呢,是衙门口,朝南开,有钱有理无钱拘你,这是法治的悲哀!
处理这样的事情呢,应该把这些枉法裁断者一并处理,看看他们有没有受贿,雷某动用了关系了吗?对于胡某,不但要进行心理安慰,还要给予必要的奖励,宣传他见义勇为的行为,让社会上的正义之士别心寒。
是啊,这些年来,坏人威风凛凛,好人活得窝窝囊囊,人们见义不敢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让社会不正之风愈演愈烈,所以呢,是该好好治理一下这些枉自裁法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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