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少春——京剧音韵的革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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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京剧音韵的革新家,不由使我想起了李少春。李少春不仅有实践,而且有理论。他能兼顾群众观点和剧种特点,另辟蹊径,自成体系。
李少春文戏宗余派,他学的骨子老戏严格按照湖广字、中州韵的规范。然而随着时代的前进,他的音韵思想也不断进步。一九五六年,他发表了《京剧与京音》(载《中国语文》第六期)和《京剧界应以实际行动来拥护汉语规范化》(载《戏剧报》第五期)二篇文章,破除了对“上口字”及湖广音规范的迷信,提倡“用北京语音来掌握唱腔和韵白”。这件事引起了学术界的一阵争鸣。于是,李少春又在一九五七年撰文《京剧音韵不能逐步采用北京语音吗?》(载《戏剧丛刊》第四期),用大量实例,说明“京剧的唱念逐渐向北京语音靠拢是完全可行的。他认为:“昆曲的没落,是和语言脱离实际分不开的”,把音韵改革提到了京剧存亡攸关的高度。
李少春把他的音韵思想,贯彻在演唱实践中。在人们熟悉的传统戏《野猪林》里,他扮演的林冲,有许多字唱念时都不“上口”。如“长街之上”,“街”字不念jiai而念jie;“到如今这冤屈何处能伸“如”字不唱rü而唱ru,“处”字不唱chü而唱chu,等等。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野猪林》之所以能脍炙人口,与李少春在音韵思想上的群众观点不无关系。
值得注意的是,李少春的提倡京音,并不是要用北京话来改变京剧的韵白和演唱风格,而是在“保持原有的曲调、韵味和感情”的前提下实行的。明显的例子是《白毛女》。他塑造的杨白劳,创造性地运用了一种“北京加湖广”的特殊韵白。如“这文书,这指印,这就是我卖女儿的真凭实据”一句,全句京字为主,很通俗;而个别字仍从湖广字的读法,如“我”念作ngo,“的”念作di,体现了京剧的传统特点。尤其是念“指”、“女”二字时,用了湖
《白毛女》的音韵经验,起先未受到京剧界的充分重视,大部分戏仍是“话剧加唱”。后来,在《杜鹃山》和《磐石湾》中,尝试台词的“韵律化”;在用普通话念白时,除借鉴传统韵白的节奏外,某些字的调值仍借鉴湖广音。如杜妈妈念:“何况眼下,已是早春时光啦”的“啦”字,念成湖广音的降升调,经强调和拉长,造成旋律感。又如陆长海的叫板:“这榕树啊,这屋檐--往事仿佛又在眼前!”有腔有调,可称为“京字韵读”,这与杨白劳的念白有异曲同工之妙,是得益于李少春的前车之鉴。
当前京剧音韵在演唱中的现状是:传统戏的湖广音、中州韵太“古”,与现代汉语普通话相距甚远,作为“国剧”,难以为全国广大群众听懂;而现代戏的京字京音则太“白”,又往往被处理成“话剧加唱”,离开了京剧的本色,听上去“寡味儿”。前者是需要改良的问题,后者则是需要创造新程式的问题。这都有待于专家和艺术家的探讨和实践,在探讨和实践中,李少春的著述及其成功经验,则是一份现成的宝贵参考资料。
(文章来源于网络 作者:翁思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