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
一年一度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您关注了哪些消费领域
您平时使用过自动售货机购买商品吗
使用过程中
您是否了解过这其中涉及的
食品安全问题
随着网络社会的发展,利用自动售货机从事食品销售活动已然成为常见的食品经营业态。然而,它在给广大消费者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安全隐患:▶ 这些自动售货设备的运营商是否办理了食品经营许可证?带着这一连串的疑问,2021年初,广东省鹤山市检察院对鹤山市汽车总站、鹤山市妇幼保健院、鹤山市中医院、鹤山公园、鹤山市各镇街等人流密集区的自动售货设备进行了重点摸排,对上述地点的自动售货设备进行拍照取证。通过摸排,发现多台自动售货设备运营商存在未在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等经营者信息等违法违规的情形,存在较大的食品安全隐患,可能致使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等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随后,鹤山市检察院依法向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对辖区内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行为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同时,建议进一步加强自动售货设备食品经营许可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督促自动售货设备场地出租方等各有关主体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组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一次专项整治行动。目前,已督促辖区内的自动售货设备完善食品经营许可证等信息公示,责令相关经营主体整改,取缔违法经营主体。鹤山市检察院坚持以“办理一案,治理一片”作为目标指引,在检察建议发出后,主动与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沟通,对检察建议的落实予以跟踪,在督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帮助其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促进社会综合治理。
2019年以来,鹤山市检察院紧紧扣住保护公益这一核心要义,以母婴超市、网络餐饮、学校周边为监督重点,聚焦食品领域,结合最高检关于开展“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的部署安排,分别对校园门口食品摊贩、婴幼儿配方乳粉等方面存在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有效填补了行政监管空白,积极回应人民群众“舌尖”安全的强烈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