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30日截止!快点来看!
根据相关政策要求,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可按照所扣缴的税款退付百分之二的手续费。单位上年度有代扣代征税款的,在3月30日前完成上一年度的结报单确认工作。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19〕11号)相关规定,如因单位或个人自身原因,未及时提交手续费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费
如何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申请呢?
一起来看
打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以下简称扣缴端),登录扣缴端。
登录进入扣缴端界面,在“代扣代缴”子目录下进入【退付手续费核对】功能。
点击【获取结报单】,等待系统自动查询出退付手续费信息,核对所属期、数据是否准确。
信息查询结果两个界面,分别为【结报单】和【单户核对清册】。
1)其中【结报单】界面是汇总界面。注意:申请年度为2020的手续费退费“结报期限”应为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2)【单户核对清册】为结报单明细,可核对每期明细数据。
3)提醒:已结算过手续费的明细,不勾选。
核对无误后,点击“我已核对无误”按钮提交。
需要注意,系统所显示的结报期限是入库日期而非税款所属期。
点击“我已核对无误”后系统弹出“代扣代缴手续费退费申请”,选择“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开户银行网点”自动带出。阅读声明后,点击“提交”。提示信息“确认成功”弹框,点击“确定”。
完成后系统将推送至税务机关审核,等待审核完成后,即可返还对应的手续费。
注意:若发现扣缴客户端的结报单数据有误的,也可到大厅核对并确认结报单;办理注销的单位请在注销前完成手续费退付办理。
来源:江苏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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