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容刷单,京东就会陷入“快鹿”泥潭

纵容刷单,东就会陷入“快鹿”泥潭

10月30日,某网媒援引知情人士爆料称,京东众筹至少有1000个项目存在刷单情形,包括刷新国内众筹记录的“Power Egg”小巨蛋无人机。此外,该媒体还质疑京东众筹目的在于形成“资金池”。

对此,京东众筹当日晚间做出回应表示

1、“京东众筹至少有1000个项目存在刷单情形”等内容严重失实。京东众筹对刷单行为一直采取零容忍的态度,采取多重技术手段和风控措施打击刷单行为,积极倡导众筹行业的良性发展;

2、“京东金融陷领投刷单公司旋涡”等内容严重与事实不符,不存在“京东金融领投了快轮科技Pre-A轮股权众筹,投资金额106万元”。经核实,在快轮科技登陆京东股权众筹期间,并非京东金融领投,且投资金额不准确;

3、“众筹意在资金池”纯属媒体臆测,京东众筹分期支付项目募集款项的作法符合行业惯例,旨在敦促项目发起人及时履行各项义务,保护项目支持者的合法权益,不存在所称的“资金池”。

回应应当是非常及时、非常用心的。但是,回应的力度显然是不足的,也是很难经得起推敲的。特别是回应的第2点,显得十分苍白和无力。“投资金额不准确”这样的话,实质等于提醒外界,京东金融是参与的,只是参与的金额与媒体报道的有所差距而已。至于有没有领投,我想,稍有常识就不难分辨,在快轮科技中,还有谁比京东金融更有话语权、更能起到领投作用。如此一来,只要存在刷单现象,京东就脱不了干系,所谓对刷单采取零容忍的说法,就不攻自破,没有一点站得住脚。

众所周知,刷单是舆论和公众一直十分关注的问题,也是社会各方面最为反感、最为痛恨的现象。刷单,不仅是一种造假行为,更是严重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刷单,既会造成消费者对商品、服务、投资等的误判,也会给不法分子有机可乘。所以,预防和打击刷单行为,应当成为社会各方面的共识,更应成为商家的自觉行动,而不能因为某些方面的需要,特别是一时的利益需要,做出纵容和支持刷单的行为。否则,刷单现象就不会消除,就会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破坏市场秩序。

值得警惕的是,快鹿集团就因为刷单,不仅破坏了良好的电影市场秩序,也暴露了自身存在的非法集资等方面的问题,结果,使企业陷入了万劫不复的境地。反过来,一些企业所以选择刷单,也不仅仅是为了业绩、为了糊弄消费者、为了获取一时之利益,很大程度上,也可能是企业出现了问题,或存在其他方面严重违规的现象。快鹿集团所以选择刷单,很大程度上就是想通过刷单,以掩盖自身存在的问题,或想通过此举获取更多利益,达到缓解矛盾、化解风险的目的。殊不知,真的就是真的,假的永远不可能变成真的。最终的结果,就是使企业陷得越来越深,越来越不能自拔。

那么,为什么京东要选择纵容刷单呢?为什么在处理众筹问题上,不能用正确的方式处理,而要用纵容和支持刷单的方式呢?是不是京东众筹本身就存在某些方面的问题和风险呢?显然,这才是问题的关键,也是需要京东做出正面回答的问题。与事实严重不符,到底哪些方面不符,有没有充足的证据来证明媒体的报道是不实的,敢不敢拿起法律的武器对媒体的与事实不符进行维权。从京东众筹的回应来看,无疑是底气严重不足的。

对企业来说,通过众筹获取一定数量的资金,并通过获得的这些资金用于企业发展、扩大企业影响也是无可厚非的。前提是,一定要合法合规,要能经得起实践的检验、法律的考验、公众的质疑,要能够拿得出足够的证据来回应外界的质疑。否则,就要迅速整改,并公开进行自我批评,而不是狡辩。狡辩得再认真、再“胸有成竹”,也是底气不足,也不可能令公众相信。

假设京东没有纵容刷单,那就赶快拿出能够令人信服的证据,而不是自说自画地认为“与事实不符”。是不是事实,不在于怎么否认,而在于有没有证据来证明和认定。拿不出证据,就只能认为是狡辩,是无病呻吟,不可能得到公众的接受和同情。也正因为如此,面对京东众筹对刷单问题的回应,舆论和公众应当更加关注、更加重视,看京东能否拿出令人信服的证据来。不然,谁也无法判断,京东众筹是否存在非法集资问题,京东众筹是否存在违法行为。这也提醒有关方面,应对京东众筹展开调查,避免问题进一步加重、矛盾进一步恶化、风险进一步加大。不希望京东成为第二个快鹿,前提是,不能纵容刷单,尤其是京东众筹,涉及的人太多,如果象快鹿那样,风险就大了。

谭浩俊【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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