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实验室主任职责

化工原理实验与教学中心实验室主任是实验室工作的行政负责人,全面负责实验室工作。

实验室主任由化工原理实验与教学中心主任兼任,在化工与环境工程学院领导下,从事以下工作:

一、执行上级领导布置的各项工作、决议,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二、负责实验室的全面管理,制定实验室长远建设规划和短期工作计划,对学期、学年实验室工作予以总结。

三、组织好实验室的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与执行,并在实践中使之不断完善。

四、负责调配实验室人员工作,提出其人员结构及编制计划、实验人员进修计划,考察实验室人员工作状态及业务技术水平。

五、负责实验教学的正常运行,审核实验教学计划、实验教学记载和实验室工作登记卡,负有组织、指导协调、检查的责任;并组织有关学术活动和技术活动。

六、负责已批准的年度设备购置计划的实施,对仪器设备的购置、安装、调试、验收、使用、维修、改造、直到报损的全过程,进行安排、指导、监督与协调。

七、制定(或草拟)并实施对实验仪器设备以及实验室的管理办法,以保证实验室大型仪器、精密仪器设备充分地为教学和科研服务。

八、负责实验经费和设备维修费开支,审查实验室经费和保管帐目,以及营养保健和劳保申请。

九、审定实验室科研项目和对外技术服务项目,处理实验室对外协作和来往事宜。定期将实验室情况向院领导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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