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对孔子了解多少?哲学简史谈儒家正名、仁义、忠恕、知命

有人说《六经》是孔子的著作,有人说孔子是《春秋》的著者,《易》的注者,《礼》《乐》的修订者,《诗》《书》的编者,但其实《六经》和孔子没有多大关系,在孔子时代之前就已经有了《六经》,属周朝后的文化遗产了。孔子基本是给学生解释这些文化遗产,他是“述而不作”的,像《论语》是由其弟子及再传弟子记录其及其弟子言行而编成的语录集,孔子述而不作,由其弟子注疏,经书代代相传,正是由于孔子的成就让他成为儒家创建人。

正名

孔子除了对经典作出新的解释以外,还有他自己对于个人和社会、天与人的理论。关于社会,他认为为了有一个秩序良好的社会,最重要的事情就是他所说的正名。就是“实”应当与“名”为它规定的含义相符。有个学生问他,若要您治理国家,先做什么呢?孔子说:“必也正名乎!”,又有个国君问治理国家的原则,孔子说:“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每个名都有一定的含义,这种含义就是此名所指的一切事物的本质。在社会关系中,每个名都含有一定的责任和义务,负有这些名的人都必须相应履行他们的责任和义务,这就是孔子说的正名。

仁、义

说到儒家,不得不提“五常”,即“仁义礼智信”,而今天我们讲仁和义。先讲义,义是事之“宜”,就是“应该”。社会上每个人都有一定的应该做的事,这些事在道德上是对的,如果做了这些事还要出于非道德的考虑,那么这样即使做了道德的事也是不义的,比如“利”字,这是一个被儒家人藐视的词汇。“义”和“利”是直接对立的,孔子言: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

“仁”,就是爱人,做一些“义”上的事是“仁”的表现。父行父道爱其子,子行子道爱其父。真正爱人的人,是能够履行社会义务的人。在《论语》中,仁不光是指某一种特殊德性,而是一切德性的总和,“仁人”与“全德之人”同义。

忠、恕

下面看孔子说过的两句话:

1.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2.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能近取譬,可谓仁之方也已。

如何实行“仁”,这两句话告诉我们要推己及人。推己及人有肯定的和否定的一面,肯定方面,"己所之欲,亦施于人",孔子称之为“忠”;否定方面,“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孔子称之为“恕”。

忠恕之道就是仁道,行忠恕就是行仁。行仁就必然履行在社会中的责任和义务,这就包括了义的性质。

知命

在义这个层面,孔子有“无所为而为”的言论,一个人做他应该做的事,纯粹是由于在道德上是对的,而不是出于在这种道德强制以外的任何考虑。道家的人经常嘲笑孔子,笑其“知其不可为而为之”,道家讲“无为”,儒家讲“无所为而为”,在儒家看来,一个人不可能无为,因为每个人都有他应该做的事情,然而做这些事情都是“无所为”,因为做这件事的价值在于做的本身之内,而不在于外在的结果之内。

孔子自身就是这句话的典范,孔子周游列国,像苏格拉底一样逢人必谈,虽然他的一切努力都是枉费,可是他从不气馁。他明知道不会成功,仍然继续努力。(孔子离开政坛,十三年周游列国,希望找到实现自己理想,抱负的机会,结果是没有找到,年老了,最后回到鲁国三年后去世。)

孔子尽了一切努力,而又归之于命。这里的命是天的命令,即天意。后来儒家把命当作整个宇宙的一切存在的条件和力量。我们的活动,要取得外在的成功,总是需要这些条件的配合,但是这种条件的配合,是不在我们控制之内。我们能够做到的,就是一心一意地尽力去做我们知道是我们应该做的事,不计成败,这样做,就是“知命”。孔子谈到自己的精神修养发展过程说的一句话:“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

知命就是承认世界本来存在的必然性,这样对于外在的成败就无所介怀。只做自己应该做的,尽自己的义务,那么我们将不会患得患失,因而永远快乐。所以孔子说:“知者不惑,仁者不忧,勇者不惧。”

天命,天意,这种外在的宇宙的力量,这已经超出了伦理道德的范畴,在《中国哲学简史》中,叫它超道德价值。儒家和道家在超道德价值上的体验与追求是不同的,儒家孔子说要知天命,只是承认天命,做自己能掌控的事,超出自己掌控就交于天。而道家就是有目的,追求与混沌的整体达到神秘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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