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的力量更在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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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是我国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以七编1260条之鸿篇巨制,宣告了一个法治新时代的到来。一部《民法典》,不仅统合了新中国70余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而且客观反映了新中国保护与发展民事权利所取得的辉煌成就,更代表着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向前迈进的重要一步。可谓盛世大典,国之重器。《民法典》是人民权利的宣言和保障书,这部法典的通过与颁行,乃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民法典》的整个编纂过程,广纳民意,充分尊重和吸纳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意愿,因而最能集中反映人民的关切和诉求。《民法典》不仅为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确立了强有力的制度框架,而且以相对具体的条文回应了当前许多现实关切,诸如强化从事与人体基因、人体胚胎等有关医学和科研活动的伦理要求,加强对性骚扰的防治,平衡物业服务各方权利义务等社会关切的问题等,有效满足了人民群众在新时代对依法处理社会热点的普遍需求,充分体现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原则。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的生命在于实践,《民法典》的编纂与颁布只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确保《民法典》未来的运行与落实,依然任重而道远。理论是灰色的,而生活之树常青。再完备的法典,也不可能为未来生活的所有问题都事先准备好标准答案。因此,《民法典》为我们解决现实中的种种问题和纠纷,提供了基本指引和总体框架。如何将《民法典》的条文转化为针对社会生活中各种现实问题的具体方案,还需要社会各方共同努力,贡献智慧,凝聚共识。《民法典》从 “纸面的法律”转化为“活生生的现实”,是一项比立法更为艰巨和长久的任务。法治是一项系统性事业,除了通过科学与民主的立法制定良法之外,还需要行政与司法等诸多环节的协调与配合,方达善治之效。《民法典》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涵盖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行政机关与社会生活的接触直接而深入,能最先感受《民法典》的深刻影响。《民法典》是人们权利的宣言书,而司法作为权利救济的最后一道防线,承载着沉甸甸的社会期待。因此,为了迎接《民法典》的生效与施行,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需发挥表率作用,做好最充分的准备。伟大的法典只能诞生于伟大的时代。只有将《民法典》的精神贯彻落实于日常生活点点滴滴,使《民法典》之光照进每一个个体和每一个案件之中,我们才不会辜负这部伟大的法典和这个伟大的时代。作者:黄伟文,广东财经大学副教授、法学博士;张真理,北京市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所长、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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