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回应了|小区楼里开饭店
有拍友反映:
忻州运输公司十号楼一层属于民宅,但现在情况是全做商用,更有甚者开饭店,这里不具备开饭店条件,为了谋利强行开饭店,无排烟系统,大量使用煤气罐,下水堵塞,对楼上居民影响甚大,存在安全隐患,商户时不时同楼上居民发生冲突,希望有关部门着手处理。
(图片来源于网络)
市房管局回复:
1、根据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忻政办发〔2014〕63号文件精神,我局房地产市场监察大队已安排专门人员对运输公司宿舍十号楼商户宣讲政策。
2、对改变房屋用途的14户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三日内将其房屋恢复原状。如住户确需改变房屋用途则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改变房屋用途手续。
3、住户逾期既不恢复原状的又不办理改变房屋用途手续的,由市区防范和查处违法建设责任片区,牵头规划、住建、房管、工商、税务等部分组成联合执法负责清理。
今日金句
心宽阔了,才能明白没有一个人是孤岛,才能欣赏到对岸的风景,才能懂得如何接纳他人。
作为忻州全市人民自己的随手拍,当然要有一个咱市民自己的论坛,大家可以在这里发现美、曝光不文明、反映民生问题、发布便民信息,也可以随便聊聊生活工作的经历和感悟。人人为我,我为人人。不怕反映问题,就怕表述不具体不清楚。底线:要文明理性发言哦!www.034000.gov.cn
编辑:忻州随手拍
资料来源:www.034000.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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