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26 每日一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效日期选择不当多缴税2100万
【20210926 每日一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效日期选择不当多缴税2100万
文/李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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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最近,每日一税在M公司做调研,发现该公司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效日期的选择,导致该公司多缴税款2000多万,损失太大了。现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效日期选择与大家探讨。由于水平有限,有不当之处,还请海涵,并敬请指正。
最近,每日一税在M公司做调研,发现该公司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效日期的选择,导致该公司多缴税款2000多万,损失太大了。
现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效日期的选择,与大家探讨。
【案例】M公司于2018年在S市成立,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缴纳增值税。2021年第一季度该公司取得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增值税适用税率为6%)28,000.00万元。2021年3月25日,M公司自行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选择一般纳税人生效日期为2021年4月1日。2021年4月取得金融商品转让收入41,000.00万元,该金融商品买价1,000.00万元。
【案例解析】M公司选择一般纳税人生效日期为2021年4月1日,2021年4月取得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应按6%申报缴纳增值税。
应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41,000.00-1,000.00)/1.06*6%*1.12=2,535.85(万元)
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的规定,纳税人在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月份(或季度)的所属申报期结束后15日内按照本办法第六条或者第七条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时限办理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规定时限结束后5日内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应当在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以上规定,M公司2021年3月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应依法在2021年4月15日前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2021年4月15日前未办理,其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2021年4月20日前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应当在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手续。
如果M公司在2021年4月15日前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选择生效日为2021年5月1日,则2021年4月取得金融商品转让收入41,000.00万元,应按1%申报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443.56万元。
法规依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
纳税人自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并可以按照规定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办法所称的生效之日,是指纳税人办理登记的当月1日或者次月1日,由纳税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自行选择。
综上所述,M公司多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2,092.28万元。
附:
减税降费政策即问即答(2021年第二期)
2021年05月18日
2021年05月18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