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个人破产的,都是些啥人?
1.
深圳个人破产条例,实施满一个月了。
昨天,深圳中院召开发布会,公布了上个月个人破产条例的实施情况。
一共收到 260 件个人破产申请。
平均每天收到申请大概 8 件,最多的一天申请量为 19 件。
这些申请破产的人,各种职业都有。
以下三类,是比较集中的:
市场经营者,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及股东、企业高管、个体工商户等。
公司职员,包括程序员、工程师。
灵活就业人员、网约车司机、网店经营者等。
债务人年龄在 30 岁至 50 岁之间的,占 74%。
欠债这事儿,人这一生真的很难避开。
创业失败,投资亏损,买车买房,甚至生个病,遭遇意外事故,都可能产生债务,面临个人破产。
现在各种信用卡、花呗借呗、微粒贷、银行备用金等信用贷款,申请门槛低。
特别是年轻人,负债变得更容易。
发布会也说了,申请人的金融债务占比较高。
涵盖信用卡借款、小额借款、银行借款、民间借款等,涉银行、网贷等借款的占 94.8%。
其中,信用卡借款占 90.9%。
经审查,法院受理了 8 名债务人的破产申请。
这几个申请人,主流都是中青年人。
全部有创办企业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经历,他们目前仍在工作,也有清偿意愿,希望通过重整、和解方式纾缓债务。
负债金额在几十到一两百万不等。
全国首例个人破产案例,将会在这 8 个人中产生,成为个人破产第一人。
2.
收到 260 件申请,为啥只受理了 8 件?
为了逃债,有些人是脸都不要了。
一是财产申报不实。
譬如,有的人只就其主观希望免除的债务进行部分申报,
有的未将其个人负债与家庭其他成员负债作区分,统一以其个人名义申报,
有的只申报深圳本地财产、隐瞒深圳外财产,
还有一些申请,申报的债务规模与破产原因不匹配。
二是啥人都想进来插一脚。
有的申请人的负债,是由奢侈消费、过度投机、过度举债引起的,
条例明确了,这些债务是不能得到破产程序的保护的。
譬如严重超过收入水平,通过各类贷款机构和信用卡产生的债务。
法律不会保护老赖,也不会保护不合理负债。
前面说了,已经受理的 8 个案件,申请人全部有创办企业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经历,也就是生产经营负债。
符合条例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宗旨。
虽然条例规定了,因生活消费导致丧失偿债能力也可以申请个人破产,但是能够得到受理的还是不多。
法律给你重新开始的机会,也是有条件的。
3.
深圳的个人破产,还是个新鲜事物。
一些人觉得破产后欠钱不还就是逃债,这是对破产制度的误解。
而对于借破产之名实施欺诈的,也可能受到法律的制裁。
不管啥债务,认为只要申请破产就能欠债不还,那你真的想多了。
个人破产是为了拯救诚实而不幸的人,老赖和骗子不在其列。
深圳申请个人破产,也是有资格限制的。
譬如在深圳居住,且连续缴纳社保满三年。
债务人破产后,也并非很多网友说的就能逍遥自在。
譬如要限制高消费、随时接受询问、离开居住地要报告、未经批准不得出国,最少要考察三年等等。
所以,个人破产这条路并不好走。
能避免就避免。
如果说有什么告诫的话,可能就是:
1)个人生活消费,不要过度举债,量力而行。
2)投资理财,用自己的闲钱去搞,千万不要借钱炒股、炒基金。
3)创业不能 All in,发现情况不对,要敢于止损,不能用持续的添油战术烧光家产。
另外一个,买好保险吧,
不要因为意外或疾病,让自己陷入被动负债。
来源:张妈有财 微信号:Ladyzhangm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