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书信落款“顿首” 看李陵《答苏武书》真伪
李陵《答苏武书》在《史记》、《汉书》中均未收录,最早出现在梁代萧统的《文选》中。继南朝宋颜延之提出其为假托之说后,唐代刘知幾、宋朝苏轼、清人浦起龙等均视之为后世拟托之作。“五四”以后,疑古思潮风行,更多的学者对其真实性进行否认。新中国成立后编写的《中国文学史》基本上都不予承认。由于资料阙如,仅依据文章风格、李陵的身份以及书信中相关史料来论证真伪的成果很难让人信服。20世纪以来大量出土的汉代简牍书信为研究该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笔者从书信格式语言特征入手,结合汉代思想、社会结构的发展演变,认为《答苏武书》落款处以“顿首”为具礼,不符合当时书信写作规范,因此倾向于认为《答苏武书》是伪作。
鱼雁传书,是汉代民众广泛使用的人际交往手段。完整的简牍书信包括上款、内容和下款,不过传世文献中这些格式语言多被省略。简牍书信保留了汉代书信的原始文本,得以管窥其基本特征。汉代书信中基本没有时间信息,能确定属于西汉的简牍书信其上下款格式语言如下:安徽天长汉墓年代为西汉中期偏早,出土的书信有:“丙充国谨伏地再拜请孟马足下……□伏地再拜”(M19:40-5);“贲且伏地再拜请……伏地再拜孺子孟马足下”(M19:40-10);“……伏地拜以闻幼功马足下”(M19:40-18);“……伏地再拜再拜孟幡车几幸以贾赐之遂止毋车(幸)甚甚”(M19:40-20);“……伏地再拜请孟马足下”(M19:40-12)。敦煌悬泉汉简中的两封书信出土于第三堆积层,时间属于西汉中后期。《悬泉汉简》Ⅱ0114③:610载“建伏地请中公夫人足下……”;《悬泉汉简》Ⅱ0114③:611载“元伏地再拜请子方足下……元伏地再拜再拜”。酒泉玉门花海写于一件觚上书信年代为西汉中后期,“弟时谨伏地再拜请翁系足下善毋恙……伏地再拜请/时伏愿翁系有往来者幸赐记令时奉闻翁系□严教”。《居延新简》中有:“马常叩头白/君卿足下毋恙元始元年二月甲子不侵候长。”(E.P.T10:6)
检索敦煌汉简、居延汉简、居延新简中材料,书信上款具礼形式有“伏地再拜”、“叩头”、“再拜”三种,凡有落款的,其形式必与上款呼应。书信写作时间与汉代政权向西北发展时间一致,为汉武帝到东汉中期。
根据以上材料归纳出西汉到东汉中期书信格式语言写作特征:第一,格式基本固定,并且应在全国范围内通用。因为无论内陆如安徽天长,还是边地的居延、敦煌,书信书写格式基本一致。第二,格式语言基本固定。上款一般包括致书人的称谓、具礼、启事语、受书人称谓。如有下款,则具礼方式与上款保持一致。第三,具礼中使用的拜礼有“伏地再拜”、“再拜”、“叩头”。第四,简牍书信中无论受书人社会地位、性别有何差别,格式语言基本一致。
西汉到东汉中期的简牍书信格式语言均不见有“顿首”字样。然而它却频繁出现在年代属于东汉灵帝时期的长沙东牌楼简牍书信中。与之前相比,东牌楼书信具礼形式变化很大,不再是之前的比较单一,而是呈现出差别化特征。有些没有具礼,如“属白”(J7⑤:1168)、“原白”(J7③:1064);有些是礼敬程度较轻的“再拜”,如“犹再拜”(J7⑤:1134)、“堂再拜陈主薄侍前”(J7⑤:1137);有些则是非常隆重的“顿首”,如“客贱子侈顿首再拜督邮侍前……贱子习逸公惶恐顿首”(J7②:1006)。属于魏晋时期的楼兰、尼雅简牍的书信明显地承袭了东汉后期书信的写作格式,说明东牌楼书信样式并非局限在长沙一隅,而是具有时代共性。
“顿首”作为书信格式语言从无到有的演变与汉代思想文化发展和社会结构的演变历程相一致。
首先,“顿首”作为书信格式语言是儒学礼乐文化向社会渗透的表现。“顿首”是周礼“九拜”中礼敬隆重的拜礼之一。作为先秦文化传统,秦和西汉时期用于君臣之礼以及一些特殊场合表示拜谢或请罪,但它并未纳入到章奏文书的上下款格式用语中。章奏文书使用“昧死再拜”、“昧死言”。《史记·三王世家》载有朝廷大臣奏请册封皇子的完整奏书,其起首、结束的格式语言为“昧死言”、“昧死再拜”。武威出土的《王杖诏书令册》中有成帝时公乘广的上书,起首语“昧死上书”,结束语“昧死再拜以闻皇帝陛下”。章奏中虽有“顿首”字样,但不是纯粹书面格式用语而是行文内容。如霍光与群臣奏请废除昌邑王的奏章:“丞相臣敞、大司马大将军臣光……太中大夫臣德、臣卬昧死言皇太后陛下:臣敞等顿首死罪。天子所以永保宗庙总壹海内者……臣敞等昧死以闻。”
汉武帝独尊儒术以后,儒家思想提倡的礼乐文化逐渐渗透到汉代政治社会方方面面。蔡邕在《独断》中说“王莽盗位,慕古法,去'昧死’,曰'稽首’。光武因而不改”。其格式如下:“章者需头,称稽首,上书谢恩陈事诣阙通者也。奏者亦需头,其京师官但言稽首,下言稽首以闻。其中者所请,若罪法劾案公府送御史台,公卿校尉送谒者台也。表者不需头,上言臣某言,下言臣某诚惶诚恐,稽首顿首死罪死罪,左方下附曰某官臣某甲上。”保存下来的史料印证了变化后东汉章奏文书的式样。《孔庙置守庙百石孔龢碑》载有:“司徒臣雄、司空臣戒稽首言……诚惶诚恐顿首顿首死罪死罪臣稽首以闻”;蔡邕戍边时上书为“朔方髡钳徒臣邕稽首再拜上书皇帝陛下……臣顿首死罪稽首再拜以闻”。“顿首”出现在《鲁相史晨祠孔庙奏铭》、《无极山碑》等东汉官员给尚书的公务文书的上款下款中,表明儒家有等差的拜礼形式已运用到政治生活中。
之后随着官文书文化和儒学对民间社会的浸染,“顿首”礼逐渐下移至民间社会,大概在东汉中后期成为民众书信中的具礼方式。这样的过程与思想文化发展的轨迹相一致,得到长沙东牌楼简牍书信资料的印证。
其次,“顿首”作为书信格式语言是东汉社会结构变化的结果。战国秦汉之际的社会变革摧毁了西周以来的宗法社会结构。新兴地主阶级建立的秦汉政权通过一系列政策确立了皇帝之外广大民众拥有相对平等的“齐民”身份。《史记·平准书》中注“齐民”曰:“齐等无有贵贱,故谓之齐民。若今言'平民’矣。”“齐民”在被剥削的同时,在社会政治生活中还拥有相对平等的地位,可以上书参政议政、接受教育、进身仕途等。统治集团面向社会开放,不拘一格起用人才。“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的无数事例,预示着每个社会成员未来发展的无限可能性。社会个体都有资格获得他人的尊重,他人不能因一时一地的境况而随便看轻别人。身为琅邪太守的赵贡,在见到属下不其县丞薛宣时,不仅与之倾心交接,而且把他领回家中与妻儿相见,就是因为看到了薛宣的远大前程:“赣君至丞相,我两子亦中丞相史。”这样的社会结构体现在社交书信中,就是书信上款下款的称谓、具礼格式固定统一,充满了对受书人的礼敬之情。
从西汉后期到东汉,社会结构发生了变化:“两汉时期,社会结构的特征表现为从汉初的平民社会逐步随着豪族势力的宗族化进程而渐次向宗族社会演变并由豪族宗族阶层构成汉代宗族社会结构的上层。”豪族是汉代社会结构中的一个重要阶层,中外学者有大量相关的论述。西汉后期,豪族还只是个别现象,东汉时,具有大地产性、世官性、地方性、经学化、武装性等多重特征的豪族成为国家权力的基础。东汉中期以后,豪族与地方、中央权力结合日益密切并迅速发展,通过出任郡县官吏掾史、乡三老、里父老等实现对基层社会的控制并显示着本阶层的实力。豪族的出现,改变了皇权面前人人齐等的身份特征,社会结构呈现出等差化。社会现实反映在书信中,表现为对受书人具礼方式轻重有等的多样化。
相关传世文献的流传,使《答苏武书》中的语言风格、内容情感均有可能被后人领会而假托。然而,魏晋以后西汉书信的载体难觅其踪迹,格式语言的式样和蕴含的文化信息湮没无闻。假托之作难以把握,一点痕迹露了马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