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税收政策提要 (2018年11月)
一、总局实施进一步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26条措施。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实施进一步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税总发〔2018〕174号),实施5个方面26项措施,切实履行好税务部门职责。一是认真落实和完善政策,促进民营企业减税降负。不折不扣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稳定社会保险费缴费方式。积极研究提出减税政策建议。加强税收政策宣传辅导。强化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二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增进民营企业办税便利。开展新一轮大调研大走访活动。精简压缩办税资料。拓宽一次办结事项。大幅简化办税程序。继续压缩办税时间。积极推进电子办税和多元化缴退库。大力支持民营企业“走出去”。三是积极开展精准帮扶,助力民营企业纾困解难。健全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机制。建立中小企业跨区域涉税诉求受理和解决机制。依法为经营困难的民营企业办理延期缴纳税款。切实保障纳税人正常经营的发票需求。深化“银税互动”助力民营企业便利融资。积极支持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四是严格规范税收执法,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进一步规范税务检查。妥善处理依法征管和支持企业发展的关系。充分保障民营企业法律救济权利。加强税收执法监督。五是切实加强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见效。加强党的领导。细化工作落实。务求实效长效。
二、财政部行文贯彻落实支持脱贫攻坚税收政策。财政部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支持脱贫攻坚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31号),要求税务机关进一步做好运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涉农贷款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9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91号)……等48项税收政策支持脱贫攻坚工作,并明确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运用好税收政策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性,广泛动员宣传,认真落实支持脱贫攻坚各项税收政策,加强调查研究,及时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督查评估,确保税收政策切实发挥作用。
三、三部委出台支持武汉军运会税收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印发《关于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19号),明确支持举办2019年武汉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有关税收政策:一是对执委会取得的各项符合规定收入,免征增值税,对赛后出让资产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对进口的国际军体会或国际单项体育组织指定的,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直接用于武汉军运会比赛的消耗品,免征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对体育竞赛器材、医疗检测设备、安全保障设备、交通通讯设备、技术设备,在武汉军运会期间按暂准进口货物规定办理,赛后区别处理。二是军运会参与者比赛获得的奖金和其他奖赏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三是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捐赠武汉军运会的资金、物资支出,在计算企业和个人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税前扣除。四是财产所有人将财产(物品)捐赠给执委会所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应缴纳的印花税。
四、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再获税收支持。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教育部印发《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20号),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在孵对象提供的经纪代理、经营租赁、研发和技术、信息技术、鉴证咨询服务等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应按规定申报享受免税政策,并将房产土地权属资料、房产原值资料、房产土地租赁合同、孵化协议等留存备查,税务部门依法加强后续管理。
五、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2021年前暂免征税。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进一步推动债券市场对外开放。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六、2019年1月1日起施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4号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精神,进一步惩戒严重涉税违法失信行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对9类违法失信案件信息予以公布:一是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100万元以上,且任一年度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占当年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的;二是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欠缴税款金额10万元以上的;三是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四是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五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六是虚开普通发票100份或者金额40万元以上的;七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非法制造发票防伪专用品,伪造发票监制章的;八是具有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虚开发票等行为,经税务机关检查确认走逃(失联)的;九是其他违法情节严重、有较大社会影响的。
七、总局要求各地要严格执行照5000元费用减除标准。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严格按照5000元费用减除标准执行税收政策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1号),对部分扣缴单位在10月份发放工资薪金时没有按照5000元/月费用减除标准扣除计税,明确要求扣缴义务人要严格按照5000元/月费用减除标准代扣代缴税款,确保纳税人不打折扣地享受税改红利。对于纳税人2018年10月1日(含)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如果扣缴义务人办理申报时将“税款所属月份”误选为“2018年9月”,导致未享受5000元/月的减除费用,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多缴的税款。对于扣缴单位没有按照5000元费用减除标准扣除的,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投诉,税务机关应当及时核实,并向扣缴单位做好宣传辅导,尽快给予解决,切实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
八、总局明确责任保险费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责任保险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2号),自2018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参加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九、总局明确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税扩围政策有关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扩大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适用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3号),明确《关于扩大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适用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102号)文件有关执行问题:一是境外投资者以分得的利润用于补缴其在境内居民企业已经认缴的注册资本,增加实收资本或资本公积的,属于符合“新增或转增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实收资本或者资本公积”情形。二是境外投资者依规通过人民币再投资专用存款账户划转再投资资金,并在相关款项从利润分配企业账户转入境外投资者人民币再投资专用存款账户的当日,再由境外投资者人民币再投资专用存款账户转入被投资企业或股权转让方账户的,视为符合“境外投资者用于直接投资的利润以现金形式支付的,相关款项从利润分配企业的账户直接转入被投资企业或股权转让方账户,在直接投资前不得在境内外其他账户周转”的规定。三是依法补缴税款的,境外投资者可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税收协定待遇,但是仅可适用相关利润支付时有效的税收协定。后续税收协定另有规定的,按后续税收协定执行。四是境外投资者在享受政策、追补享受政策及补缴税款时,需要提交相关申报表和资料。五是利润分配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审核境外投资者提交的资料信息,并确认以下结果后,执行暂不征税政策。六是利润分配企业已按规定执行暂不征税政策的,应在实际支付利润之日起7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资料。七是被投资企业主管税务机关或者其他税务机关发现以下情况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以《非居民企业税务事项联络函》反馈给利润分配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八是主管税务机关在税务管理中可以依法要求境外投资者、利润分配企业、被投资企业、股权转让方等相关单位或个人限期提供与境外投资者享受暂不征税政策相关的资料和信息。九是利润分配企业未依规审核确认境外投资者提交的资料信息,致使不应享受暂不征税政策的境外投资者实际享受了暂不征税政策的,利润分配企业主管税务机关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利润分配企业应扣未扣税款的责任,并依法向境外投资者追缴应当缴纳的税款。同时,公告还明确了其他有关事中事后管理事项。
十、三部委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8〕49号),自2019年1月1日起,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由人民币2000元提高至5000元,年度交易限值由人民币20000元提高至26000元。完税价格超过5000元单次交易限值但低于26000元年度交易限值,且订单下仅一件商品时,可以自跨境电商零售渠道进口,按照货物税率全额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交易额计入年度交易总额,但年度交易总额超过年度交易限值的,应按一般贸易管理。已经购买的电商进口商品属于消费者个人使用的最终商品,不得进入国内市场再次销售;原则上不允许网购保税进口商品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开展“网购保税+线下自提”模式。其他事项请继续按照《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6〕18号)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28个部委联手对社会保险严重失信、失范行为实施32项联合惩戒。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编办、中央文明办、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国资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国际发展合作署、医保局、银保监会、证监会、民航局、外汇局、铁路总公司等28个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对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1704号印发),对九类违反社会保险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企事业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实施32项联合惩戒,其严重失信、失范行为主要包括以下情形:一是用人单位未按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且拒不整改的; 二是用人单位未如实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且拒不整改的;三是应缴纳社会保险费却拒不缴纳的;四是隐匿、转移、侵占、挪用社会保险费款、基金或者违规 投资运营的;五是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参加、申报社会保 险和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或社会保险待遇的;六是非法获取、出售或变相交易社会保险个人权益数据的;七是社会保险服务机构违反服务协议或相关规定的;八是拒绝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对事故和问题进 行调查核实的;拒绝接受或协助税务部门对社会保险实施监督检查, 不如实提供与社会保险相关各项资料的;九是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凡人说税,税与凡人
附件:
凡人划重点了!国家税务总局26条措施进一步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
快看!28个部门联手对9类社会保险严重失信、失范行为实施32项联合惩戒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的公告
国务院明确扩大跨境电商试点范围、商品,提高单次和年度税收优惠限额
凡人说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