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展为什么规定大字书法字径不小于15厘米?
大字和“小字”除了字径大小区别,创作所需的物质条件、技法要求、审美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比如,若书家老态龙钟,就很难有效完成字径6尺见方的超大字书写。无论是大字文本遗存,还是理论阐释,大字书法在书史上基本属于空白。
既然字径不同,导致字法有异,审美感受也有差别,又如何来界定或度量大字“标准”?
今官方协会主办的首届、第二届“大字书法艺术展”,规定“正文字径原则上不小于15cm”,算是给出了度量“大字”的官方标准,同时也意味着官方或半官方对“大字”的认可。
这是较为理性的“政府行为”,因为“大字”供给严重不足,自然需要“宏观调控”。如各类“国展”的“大字”数量过少,投稿者偏好些小字,只因小字容易驾驭,为了入展,希望功成名就,当然写小字。
避难就易是个体理性,无可厚非。同时,“小字”本来就构成书法史的主流。
对于“大字”即“正文字径原则上不小于15cm”,本文且甘于流俗,沿用此标准,其依据主要来自“国展”生态,可能考虑多数人的书写习惯和展览的可操性,但其学术依据有待深入论证。

比如字径超过1米,“书写性”难以控制,即属于“超大字”了。大字不容易写,尤其字数多的大字书法作品更难驾驭。以前有专家学者在参与“国展”评奖时,就提出“难度系数”概念,如写唐楷的难度就远超屡获国展大奖的“中山王三器”之类篆书。
本来所谓书法“评比”,既反学术,又反艺术。评委们除非'万能”,否则只能从基础技法上做些不一定全面的判断,而作品实质内容中技法只是浅显的表象部执书法“评比”导致书法“尚俗”。
量化可能是比较科学的方法。

在书法语境里“难度”既是个体感受,也是一个学术概念。但多少字径的汉字对应的难度系数是多少?可以肯定的是,字径越大,难度系数越大。书史上大字文本留存不多,尤其在宋代出现挂轴以前。
一是物质条件所限,即毛笔、纸张等书写材料的限制。
二是实用性限制,如文人之间交往的主要媒介为信札、尺犊,尺寸较小,作为信息交流手段和目的,写小字效率当然高写于大字,所以古人手札也如今中小学生作业本大小。
作品展玩欣赏时尺幅也不宜太大,纵1尺左右刚刚好,比如《兰亭序》纵24.5厘米,横69.9厘米;《祭侄文稿》纵28.3厘米,横75.3厘米;《黄州寒食诗》横34.2厘米,纵18.9厘米。
三是审美功能的限制。挂轴出现以前,手札、手卷为书写主流,创作与习欢赏纯属个体行为,'孤芳自赏”成为文人书斋雅事,是文人们除妻妾之外的心灵尤物。

当然,这种“个体”的封闭性私人行为有利于艺术创作,但不利于书法以及文化的传播和推广。
即便如此,古人书写大字的情形并不少见,甚至曾经成为潮流,这就是题壁书写。纸张出现之前,文人门通过题壁装疯卖傻,抒发感情,甚至完成某种市场交易。
题壁书法的创作有时就是在大庭广众之下的现场表演,而留下来的字迹,将面临社会广泛评仇遗憾的是随着时光流逝社会变迁,“题壁”多灰飞烟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