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浩——法学教育和刑法学思维 讲座摘录

l 法学院教育的优势和不可替代性在哪里?

法学教育受到了来自法考培训机构、其他学科入侵以及类似无讼学院之类的社会教育机构的影响。许多学生因为理论和实践的差距往往会觉得在法学院学习的东西因为无法在实践中顺利应用而不重视法学院的教育,当然非名校的法学院教育的确存在问题,有时上课学习的效率远远低于看法考视频和听名校老师盗版上课音频。

法学院和用人单位所承担的社会职能是不同的。正式进入工作岗位前,用人单位会进行相应的入职培训。

法律工作者目前缺少一个可以对话的公共平台,意思是说,没有共享一套话语体系,是法学教育过程中,法学院缺案例教学,培养学生法学思维的原因。

法学技能如同任何一项体育竞技,反复的案例分析训练是比不可少的。而这刚好是我们所缺乏的。如同职业乒乓球选手和社会上自己以打乒乓球为兴趣爱好但打的也挺不错的人一样,中国社会目前的法律从业者,包含学术领域和职业领域如律师,都像是野路子出来的,没有经过一套完整的思维训练体系,而更偏向于在实践中摸爬滚打出来的经验。

所以没有共享同一套知识体系,训练体系的情况下,对话也是混乱的。

我们应该追求的是有历史的学术共同体,追求的是思维的可视化,是思维过程的公开透明,亦即说理的公开。

记得笔者以前看过一篇文章,讲台湾地区的法官在判案的时候,思维逻辑基本是一致的,只在体系中的个别小点有所分歧。

车浩老师在北大法学院推行了8年的案例讲学意义是显著的,《刑事辩护实务》的公益课程将在2020年上半年上线网络,届时将免费分享给大家。

其讲课模式分为三个阶段:基础原理讲解与案例操练、学生每周写控辩双方的法律文书、邀请实务中的优秀律师分享案例卷宗讲解案例并在听完实务做法后感受法学院教授对该问题的理论探讨。

亦即:熟悉刑法学分析的套路、案例研习,每周将近两万字的法律文书训练学生说,以实务中的卷宗帮助学生甄别真实的法律问题。

l 刑法研究

体系化、逻辑能力,想象力

学者不要忽视房间里的大象,关注本土问题。

刑法教义学的运用,具体可见其另一篇谈论其应用的文章。

笔者觉得,想象力真的很重要,也是很有意思的一个点。在法感情背后的细微的普通人不去深究的道理以及在各种语境下感受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在利益之间的平衡。这真是在耐着性子看法考视频中的一股清流。

笔者一直好奇,究竟何谓法学思维,会说法言法语就是法学思维了嘛?

在很大的可能上,就笔者本科院校所能提供的法学教育估计只会让自己觉得囊中羞涩,仿佛在真正听到人大、华政的老师讲课之前的法学学习靠的都是自己的期末突击和记忆,所有想要更近一步的了解和尝试在打开晦涩书本,仅凭一己之力难以缕清的和生活似乎隔着千山万水的概念辨析中走不出来。

真真正正是到了大三,有机会去人大旁听了几节课,在课余时间了解到了一些真正的法学家都在做什么,其实我一直不求甚解,但我很在意自己感觉的培养,我相信一定是有些特质是法学本身所具有的共性,也是认识法学,学习法学的要门。看法条在真切认识到其法理之前和我没学法律之前的感觉如果无异,那么大学学了法学的意义又在哪里呢?

曾经思考过一段时间,后来觉得没有切实操练的,建立在更广泛阅读上的思考还是比较可笑的。

况且,自己在参加一些模拟法庭的竞赛时,可以说写文书的过程完全就是野蛮生长,照葫芦画瓢,也不知道行不行,在很多时候,是照着大前提,按着三段论一步步走,仿佛更多的精力都放在了如何组织自己看到的法律论证说理上面了,自己的说理论证,在没有真正理解或者学习自己正在使用的概念之前真就是发挥想象力了。

听了老师的讲座,感受更深了吧,在法律规范遇见生活事实的过程中,寻找弥合那细微的裂缝龃龉,如何让规范舞动起来,当真是一门手艺,也大概感受到其精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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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浩:《刑事辩护实务》养成记 | 中法评 · 前沿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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