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七年》系列(11):“气到想买凶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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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系列为半自传体小说

故事半真半假

真真假假

由读者自行判断

作者不给答案

阅读全文约需8分钟

《离婚七年》系列「11」:
“气到想买凶打人”

文/晏凌羊

01

离婚后,我的“不习惯期”“想复合期”,结束于和老黄的一次对话。

我并没有因为离婚而删除王木木所有发小、好友的联系方式,相反,我还留有他们的微信。

难过至极的时候,我甚至会找老黄倾诉,倾诉我的痛苦、我的愤怒、我的悲伤,甚至我伪装的强大。

在老黄面前,有时候我会袒露我的脆弱,像是一只刚刚逃脱了猎人追踪却还是中了一箭的受伤的小鹿。

也有的时候,我会在老黄面前表露出很积极上进的一面,但我清楚地知道,那是我强行装出来的,那只是我“打了鸡血”的状态。

我说,我告诉你,哪怕我现在离异带娃,但以我的条件,我也是皇帝的女儿,根本不愁嫁。

我说,他以为没有他,我就活不好了么?大错特错!是他配不上我!

我说,他就一个垃圾!我当初真是瞎了眼,才会看上这种垃圾!

很有可能这话说了才一天,我第二天又跟他倾诉:我好难过啊,昨晚我一直在哭,我就是觉得很委屈。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会找老黄倾诉,大概在我的潜意识里,老黄是王木木身边最亲近的朋友,我想通过他,探听到王木木的消息。

换而言之,我想知道,王木木跟我离婚后,到底过得怎样?他有没有和我一样难过,和我一样伤心,和我一不知所措?

可是,老黄就这么静静地听着,任凭我发神经病。

也许,他不明白我和他保持频繁联系的真实动机,也许他也知道我的动机但是不想告诉我任何。

也许是看我状态不大好,老黄劝我:“你早点走出来吧,开始新生活。”

有一日,我又跟他倾诉我内心的伤痛,他突然给我发来了一张图,是王木木和另外一个女人在公园里玩碰碰车的照片。

老黄大概是想告诉我:“人家都有新欢了,你也快点走出来吧。”

可事实上,那会儿我们才离婚一两个月而已。

看到照片,我第一反应是:“呵,换女人了。你们终究没有能在一起。”

离婚时,我就预感到,他们不大可能再在一起,我当时想的是:你们不是想在一起吗?那我给你们让道了啊!你们俩天荒地老去吧!

既然他们享受的是“偷”,那么,我把这块布给扯了,让他们俩光明正大了,这种“偷”的乐趣没有了,他必定也就觉得索然无味了。

偷情之乐,从来不在于情,而在于偷。明知不能在一起还在一起的男女,每一次见面、上床都像是最后一次,能不动人心魄、激情四射吗?

偷情并非全因为固定伴侣不漂亮,也不一定是因为偷情者和固定伴侣性生活不和谐。很多偷情者追求的,无非就是一种刺激。

当两个人不再需要背着人谈恋爱、啪啪,可以天天厮守在一起,那份专属偷情的刺激感,也就失去了。

就这样,朝思暮想的爱恋变成了无休止的埋怨与指责,风花雪月的浪漫变成了无法忍受的厌烦和鄙夷。双方不过就是把自己厌倦的日子,又重新过了一遍。

其实,正是因为有了婚姻或固定伴侣,婚外情才多了很多刺激。一旦婚姻没了,偷情还有意思吗?因此,被戴绿帽的人选择离婚,有时也算是一种釜底抽薪的报复。

就拿王木木来说,可能也是这样:有老婆的时候在外头搞得起劲,老婆跟他离了,他顿时蔫了,跟情人也玩得不尽兴了。

原因很简单:缺了婚姻这层屏障,他再感受不到“偷”的刺激。

对偷情者最大的惩罚不是让他们分开,而是让他们永远在一起,永远。

渣男配鸡,如胶似漆;

婊子配狗,天长地久。

偷情是什么呢?我觉得它就是一个劣质冰淇淋。

大家尝过化了的冰淇淋的味道不?那是一种齁甜的味道,让人吃一口就起腻。

人们喜欢吃冰淇淋,图的是“冰”的感受,却不知道那种“冰爽”只是暂时麻痹了你的味觉,你真正吃到胃里去的,就是那些齁甜的、吃多了可能会对身体有害的“流食”。

当“偷”的乐趣不在,小三也就从“艳妖”变成了“贱货”。既然男人能厌倦结发妻子,他同样对她“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这就是为什么很多出轨男人最终也没有选择小三的原因之一。

如果他们本身并不想离婚,而小三是造成他们离婚的人,那他简直会恨起小三来。

“因为自己出轨而被离婚”,对他们来说,终究是一件不光彩的事情。

男人无法面对自己的黑历史,就很容易对曾经的情人感到厌恶。这也算是一种“恨屋及乌”了吧?

恨自己,会打破他的自恋感,那就只能恨“情人”了。通过“恨情人”,他才觉得自己是无辜的、情有可原的,一切都是逼不得已的。

想必,所有出轨后回归了家庭的丈夫都恨不得当初的婚外情人能原地爆炸,然后从地球上彻底消失吧?对方曾经是你的海上明月,此时却成为你生命中避之而无不及的蟑螂。

02

看到王木木和那个女人在一起玩碰碰车的照片,我有一种“你们终究没能在一起”的报复快感,但随之而来的,却是无尽的失落。

我甚至为自己因为不习惯没了他的生活,继而对他有过复合想法,而感到羞耻和愤怒了起来。

我生我自己的气!

人家都已经有了新欢了,是我迟迟走不出来!

离婚之后,我一直要求他要常来看孩子,带孩子出去玩,但是,他一次都没有把孩子带出去玩过。

他没有空带孩子出去玩,却有空带另一个女人去玩碰碰车!

最重要的是,离婚之后,他迅速找了新女友,他根本没有因为和我离婚而感到伤悲!

这张照片,像是一阵暴雨,直接浇醒了我。

也是从那一刻起,我算是正式结束了离婚后的第一个必经阶段:否认期、不习惯期、期待复合期,正式进入第二阶段——愤怒期,攻击对方期。

第一阶段的“否认期(不习惯期)”过了以后,我的心突然不再柔软,整个人也战斗力爆表。

一想起对方欺我、瞒我的劣迹,我就觉得内心深处仇恨的火焰,熊熊地燃烧了起来。

我想要报复,不想让他得安生!不想让他把日子过得那么逍遥!

凭什么呢?离个婚,我痛哭无数场,掉了十斤肉,而他却有美人在侧,好不逍遥!

从前他伤害我的种种,难道就可以因为离婚一笔勾销?这世界上哪有那么好的事!你,必须要为你对我犯下的恶行买单!

老早以前,我就读过《柳毅传》,那里最可爱的形象是钱塘龙王,得知侄女受委屈后暴怒,前去解救。

回来后,君曰:“所杀几何?”
曰:“六十万。”
“伤稼乎?”
曰:“八百里。”
“无情郎安在?”
曰:“食之矣。”

看看人家这负心成本,直接杀你六十万人、踩踏你八百里庄稼、把负心郎给生吞活剥吃了。

我不要做期期艾艾的怨妇,我要做复仇女神!

可是,婚都已经离了,我还能怎么报复他呢?

财产已经分割清楚了,不可能再让他肉疼了。

孩子已经归我抚养了,人家抚养费也有在照付。

搅黄他的事业?这可是“杀敌一万,自损八千”的事情。他若是没钱了,我女儿也没有抚养费了。

跑去告诉那个女人,他在前段婚姻里是一个怎样的人?人家可能只会把我当成神经病,找来两个保安把我架出去。再一想到要人肉那个女的,我要花出去不少时间、精力,我又觉得不值当。

我实在找不到报复他的恰当的方式。

我唯一能想到的报复方式,就是找人打他一顿,而且不能让他知道是我干的。

一想到他被打得鼻青脸肿,却不知道到底是谁干的,我简直兴奋得要笑出声来。

念头一起,我就开始付诸行动。

我先是上网找打手,但没找着合适的。

没办法,我只好跑去了家附近的城中村,找了几拨常在路边打牌的混混,跟他们说明了我的来意。

我说我老公跟我结婚后,就一直吃我的软饭,可后来他出轨了,还跟别的女人合伙把我的财产骗走了一半。法院拿他没办法,但我心里气不过,我想找人打他一顿,不用打残,打伤就行,别打狠,打得他三天见不了人就行。钱的问题,你们开个价,我回头约他出来。

我找了好几桌人,在第一张桌子边打牌的人,听了我的诉说,像看神经病一样看着我。

我转战去了第二桌,把故事讲得更可信一些,第二桌有人信了,但还是有人迟疑。

我说,我是律师,这种情况,法律不会追究你的,也很难查到是你干的。

到了第三桌,我直接主动报了价:“帮我打个人,打到他鼻青脸肿就行了,不用打伤。谁愿意干,我给你钱。”

没有人敢接这种活儿,但我看得出来有人蠢蠢欲动。

那是一个一米八的胖汉,平头,脖子上戴着金链子,身上有刺青,年龄大概是二十三四岁,虽然我不知道他的战斗力如何,但我知道他一定很缺钱。

对付王木木这种没啥武打和械斗经验的人,应该够了。

我趁大家都不注意,往那个人兜里塞了一张卡片,上面写了我的电话。

回到家里没多久,他来了短信,说他有意向。

我立马给他打了电话,我们在电话里砍了价。

他要一万,我只给八千八。

我当时想着,如果他要超过一万,这事儿我就不干了。

像我这种守财奴,我能为自己“出口恶气”承担的成本就是一万,多了我就觉得划不来了。

胖子想了想,决定跟我成交,我们在电话里初步做了分工。

胖子的任务,就是负责“点到为止”的打人,目的只是让王木木脸上挂彩。

我的任务,就是要把王木木给约出来。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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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点碎碎念

昨晚我凌晨三点还在打蚊子,一共用电蚊拍打死了五只蚊子。

想不到,这个夏天,我最喜欢闻的味道,居然是电蚊拍把蚊子尸体烧焦了的味道。

这竟让我产生一种“报复成功”的快感。

昨晚我躺在床上,一只手护着滚在我旁边熟睡的逗号,一只手挥舞着电蚊拍的样子,一定很如图......

谢谢你的时间,我们相约明天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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