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文是怎样一直被当作“卜辞”的?

这个问题在流传于世的主流资料中很难找到直接的答案。令笔者非常惊讶的是,如此重大的甲骨文性质判断,怎么会没有专题论述?倒是章太炎先生曾经发出过极端并且错误的质疑,他认为甲骨文是伪造的,至少是无法辨其真伪的。此后,再没有人质疑甲骨文作为文物的真伪,但是,也没有人质疑过甲骨文的卜辞性质。

甲骨文性质被定为卜辞,笔者分析有如下两点原因:

第一,确实有占卜痕迹和典籍记载的文献根据。

一般来说,甲骨文字的背面,往往是钻凿烧灼而成的所谓占卜痕迹;也有双面都刻字的,骨片居多,龟甲居少;也有只有刻辞而没有钻凿烧灼痕迹的,但是情况比较复杂,不排除作伪的可能;还有只有钻凿烧灼痕迹却没有刻辞的。以上各类各占出土甲骨总数的比例不详,第一类占绝大多数。

根据传统甲骨学的推断,甲骨成为卜辞载体,是有较为复杂的程序的。首先是要把甲骨处理干净、修整好,其次是钻凿,然后是烧灼,最后是刻辞。实际上这些程序今天已经很难还原,举例来说,钻凿的工具是什么?为什么有的钻孔很圆,有的却很不规则?烧灼到底是整个烧烤还是局部灼烫?再比如,到底是先刻辞再烧灼,还是先烧灼再刻辞,还是交替进行的,或者二者之间并无联系?

另外,清晰辨认甲骨文确实让人头疼(特别是墨拓本),刻辞表面除了文字以外,还分布着各种纹路,这些纹路到底是怎样形成的,好像很少有人归类。我的归类是:

一、沿着龟甲天然的吻合线路在外力作用下(比如钻凿的打击力、烧灼的膨胀力、埋藏堆压的重力、自然风化的理化张力)裂开的,兽骨的裂开主要是因为骨质及其骨密度的不同而产生的应力线(带)在外力作用下形成的。

二、龟甲表面的天然线路。

三、人工刻划的线路。

四、完全由于外力的作用并未沿着原有的自然线路而产生的裂纹。早期著录(即使是现在的著录)中很多不刻文字的背面,所以更搞不清楚这些裂纹的性质。

搞清楚裂纹的性质非常重要,它关乎甲骨文是卜辞这个重要命题是否成立,下文将加以详述。

不管怎样,甲骨文确实与钻凿烧灼痕迹是紧密联系的,一正一反的关系,这是铁证,也是甲骨文被认定为卜辞的重要依据。
早在商代之前,就有了所谓的甲骨占卜一事。此事并无文献史料记载,却有考古发现。1952年郑州二里岗(属二里头文化,距今3800年左右),就出土了有钻凿烧灼痕迹的卜骨,其钻孔很圆,不是所有钻孔都被灼烫过,骨面有一些裂纹,与钻孔和灼烫高度相关,但没有发现文字。卜骨旁边还伴随有铜制器物两件,被推断为钻孔的工具。
1952年郑州二里岗出土的有钻凿烧灼痕迹的卜骨

此卜骨于1952年郑州二里岗(属二里头文化,距今3800年左右)出土,现为中国国家博物馆馆藏文物。卜骨长14.5厘米、宽8厘米,背面有钻凿烧灼的圆形孔痕迹,骨面有一些裂纹,但没有发现文字。卜骨旁边还伴随有铜制器物两件,被推断为钻孔的工具。

人们只能理解这样的行为不是偶然随机的,而是有意所为, 并且推断这就是商人占卜之滥觞。然而,没有文字记载表明:商或更早,就已经有占卜活动存在。《尚书》《礼记》中关于占卜活动的记载,都是关于周代的,而且,《周礼》是一部未被施行 的方案,其中所设置的角色可能来自于现实,也可能来自于想 象,而不少学者至今仍质疑《周礼》的来源,认为这是汉代经学家们的杜撰。至于《左传》中的记载,则更是战国期间的事情。

当人们发现了大量的出土甲骨后,结合《周礼》《左传》的典籍记载,就认定甲骨上的痕迹应当是占卜的痕迹,再参以《史记》中对占卜技术的详尽记载(太史公有《龟策列传》,但有录无文,文为唐人补记),进一步证实甲骨文就是商代帝王占卜的记录。

第二,没有形成科学的研究体系,甲骨学先天营养不良。

即使考古发现了商以前的卜骨(这也很难说,因为占卜这种行为很多元化,不能看见一根有钻凿烧灼痕迹的骨头就断定这是古人的占卜行为遗迹),周代以后又有占卜的典籍记载,也无法断然下结论,甲骨文就是卜辞,因为缺乏严密的科学论证。

即使到今天,也很难讲甲骨学界已经具备科学思维体系和科学方法体系,遑论甲骨学早期阶段。早期建立起的非科学体系,一直深刻地影响着甲骨学,以至于后来无法撼动业已形成的框架。

罗振玉

(1866—1940年),浙江上虞人。曾任清廷学部参事及京师 大学堂农科监督,后又任伪满洲国 参议府参议及“满日文化协会”会 长。他是近代金石学研究的集大成 者,“甲骨四堂”之一。

罗振玉在甲骨学领域里的主要业绩是:搜集、保存、印行了大批原始资料;率先推测了甲骨刻辞的性质是商王卜辞并且调查出甲骨出土地是小屯;考释出大量的甲骨文单字;首创了对卜辞进行分类研究的方法,《殷虚书契考释》一书将卜辞分为卜祭、卜告、卜出入、卜田渔、卜 征伐、卜禾、卜风雨等8类,为后世的甲骨分类研究开创了先例。
然而,研究者也对罗振玉的政治立场进行了批判。另外,关于罗振玉与王国维之间的关系,有不少记载对罗振玉有所贬抑,甚至怀疑他的一些甲骨文研究专著是剽窃王国维的学术成果,并且,王国维的自杀与他高度相关。

首先,早期的甲骨文研究仅被当作文字考据之学,仅被当作私学。今天的甲骨学,已经必须有考古学、历史学、文化人类学、文字学、语言学,甚至生物学、信息数据化处理等众多学科的共同参与,因为甲骨文这个研究对象早已超出了“古文字”范畴,它是一个综合信息载体。

在早期,甲骨学也仅仅是几个古文字学家私下里研究的东西,实际上更类似于一种收藏行为,在收藏之余,鉴赏一下它上面古怪的文字而已。这样的学问是很难深入、严肃、成体系的,因为并不需要负责任。在发现了甲骨的文字史料价 值之后,也没有将研究转化为公共学术平台,造成了甲骨资 源的重大损失。

因此,作为古文字学的一个分支,作为一门私学,甲骨文在发现早期,很难吸引真正有研究力的学问家加入进来,从未形成过合力,看到出现频率极高的字中,有的像“王”, 有的像“卜”,就轻率地将甲骨文定为商王卜辞,而且就这么研究下去了。

其次,早期研究者的知识结构和学术背景缺乏现代科学支撑。最早,甲骨文字学属于金石学范畴,学者的知识背景往往是国学为主,他们对现代考古学、现代历史学、现代哲学、文化人类学等西方学术体系较为陌生。比如第一个考释甲骨文字的孙诒让,在经学、史学、诸子学、文字学、考据学、校勘学等方面都有成就,却对现代西方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体系涉猎不深,这当然是时代所限。再比如王国维,曾 修研西方哲学、心理学、伦理学、文学等,学贯中西的知识背景曾一度使他在甲骨学研究领域中颇有创新。他以地下出土的甲骨文材料为主,与传世文献互校互证,归纳出商代帝王世系,和文献所载基本相合,从而证明《史记·殷本纪》可信,在当时以顾颉刚为代表的疑古派风头正健的大潮中,独立而不倒,这种以地下材料印证纸上材料的方法被称为 “二重证据法”。然而,天不假年,最该深入的时候,王国维却自沉昆明湖。

郭沫若(1892—1978年),字鼎堂,四川乐山县人。

1928年6月,在日本东京的书店,他拿到了罗振玉所著《殷墟书契考释》,开始了他的甲骨文研究。郭沫若几乎访遍了日本所有的收藏者,掌握了大量的实物资料。

1929年8月1日,他的《甲骨文字研究》正式完成。在这以前,他出版的《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一书中,就已经收录了他的《卜辞中之古代社会》一文。从此,郭沫若的甲骨文研究走上了颠峰时代。几经周折,他的另一部著作《卜辞通纂》也问世了。郭沫若从事甲骨文研究主要是在日本十年流亡时期,以及新中国成立前后。虽然起步较晚,但是起点高、方法新,因而 一出手就高屋建瓴地超过了前人。

1959年8月郭沫若来到了向往已久的甲骨文出土地——安阳殷墟。晚年,主编的大型甲骨文汇编《甲骨文合集》,收入41956片甲骨,被誉为新中国古籍整理的最大成就,使甲骨文的研究有了进一步的发展。

相当多的早期研究者,对古文字学浸淫深厚,或者说,当时释读甲骨文,就是古文字学家的事情。面对新出土的商代甲骨文,他们所能使用最直接的方法就是字形类比法,也就是调动大脑中、书本中储备的《说文》小篆和两周大篆,来比照甲骨文的字形,从而考释甲骨文。这种考释方法当然在很多场合都会生效,因为我们必须承认一个大前提,甲骨文字是先秦汉字的源或者至少是上游,它们之间应该有形体上的一致性或者相关性,至少在造字方面有着内在逻辑的一致性或者相关性。然而,由于时代的变迁,特别是文字使用场合、文字载体、书写工具的截然不同,二者之间的一致性很难呈现,相关性也隐含模糊。事实上,甲骨文与小篆相比,少有形体一致者,即使与两周大篆甚至商鼎短铭相比,也很少有形体一致的。因此,用形体类比法释读甲骨文,必然有疏漏。如果疏漏出现在关键位置就问题大了。

比如,因为金文中的“卜”与甲骨文中出现频率最高的“卜”字形体较像,故将其认定为“卜”,假如是错的呢?我们能够排除这种可能性吗?再比如“贞”,如果不是“贞”而是“鼎”呢?

甲骨文字的传统辨识体系恐怕就会因为这两个字的误读而垮掉。因此,字形类比法是一个起点或者契机,它可以引导出假设,但绝不是系统的、科学的方法。甲骨文最早被认定为商王卜辞,也许就是因为早期学者用字形类比法认出了“王”与“卜”这两个字,再后来,就很少有人怀疑这两个字。于是,商王卜辞的大轮廓、大语境就顺理成章而少有人怀疑了。
再次,陈陈相因的师承关系。在中国,学生推翻导师的学术体系,很罕见,他们能做的往往是阐发和维护,最多是完善导师的学术体系。师徒相授是其时私学乃至公学的基本路数。到了今天,学生更要维护师承关系,因为,你不维护,就不能过答辩,不能升职称,那你还在学校里怎么混?和你一起做研究生的,人家10年前就升教授当博导住教授楼了,你呢,还是骑自行车回你的讲师楼,丢不起这个人啊。
同时,甲骨学需要很长的时间积累,等到把自己的青春全部投入之后,才可能看到一点皮毛;等到对这个体系有了深刻认识,已届不惑之年;可能已经发现了很多破绽,但是不能揭开它,因为这很有可能造成原有体系的彻底瓦解,不仅毁了导师也毁了自己,因为很难再建立起一个新的体系。可见,目前已经看上去很成熟的甲骨文体系是多么脆弱不堪一击。最后,著录的零散孤陋。特别是在早期,甲骨文著录极为零散。早期的几个研究者,所研究的对象不是全部的甲骨文,而是自己所收藏所见过的甲骨文,此乃“冰山一角”。“窥一斑而知全豹”是可能的,那是因为以前见过全豹或者心中本来就有全豹。而商人的契刻、商人的文字体系,却是前所未见,这就需要最广泛的全景式的涉猎。但恰恰正如前述,作为一种能够价值倍增的民间收藏品,甲骨文没有像后来那样成为《合集》,而后来有《合集》的时候,甲骨学已经成为体系动不了了,因为《合集》的编纂方法就是在一套已经定型了的主观思维体系下进行的,而不是客观呈现。好有一比,在需要好工具的时候没有,有了好工具之后,家具已经凑合着打好了,不再需要好工具,只是这家具太寒碜了。

胡厚宣(1911—1995年),直隶(今河北)望都人。历史学家、古文字学家。1934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史学系。曾任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齐鲁大学教授、国学研究所研究员。建国后,历任复旦大学教授、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研究 员。胡厚宣对甲骨学的主要贡献体现在文献整理方面,特别是对甲骨文著录的贡献。他主编了大型甲骨文著录《甲骨文合集》,另著有《甲骨学商史论丛》《五十年甲骨文论著目录》《甲骨续 存》等。

著录不仅零散,而且孤陋。早期完全是拓片,不是照片(事实上,那时照相机在中国使用已经有50年,并不罕见,是完全可以利用的科学手段),有时候附带摹本,但是在先入为主的时候,摹本就不是完全摹,而是有自己的扬弃了。就算后来有照片,也很少有记录是多大,更少有著录记有契刻文字的部位。比如说背面,就很少有著录。另一个孤陋之处就是缺乏考古信息,很多甲骨已经失去了来源,不知道是某年某月出土于某地,出土时的自然状态如何,地层坑位信息如何,周围的环境如何,与其他的甲骨之间、遗迹之间关系如何,等等。还有,很多甲骨是为 了商业利益作伪杜撰而来,是赝品,却很可能成为研究的对象。
总之,因为时代所限,虽然甲骨学是中国“旧学”走向“新学”的标本,但早期甲骨学没有建立起科学的研究体系,天生营养不良,却已经长成为一个老人,让我们今天在甲骨学的科学化道路上障碍重重。

题外话:笔者非常忧虑的是,到现在为止,中国都没有从“旧学”走向“新学”,而直接接驳的“新学”,又往往是皮毛而不是本质。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