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收人民币现金?违法!湖南开出首张拒收现金罚单
稿源:掌上长沙
2021-05-20 11:46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5月20日讯(全媒体记者 范宏欢)日前,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在官网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对湖南1家保险公司开出一张金额为1.1万元的“双罚制”罚单,成为湖南首张拒收现金罚单。
处罚信息显示,4月下旬,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州市冷水滩支公司因拒绝接收客户使用现金办理车辆保险业务,被依法开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被处罚单位给予警告,并处10000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1000元罚款,对拒收现金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早在2018年,央行第10号公告中就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现金,依法应当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情形除外。”
去年12月,央行再次发布2020年第18号公告,提出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人民币现金是我国境内最基础的支付手段。任何单位和个人存在拒收现金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支付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会同当地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据悉,自开展整治拒收现金工作以来,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精心组织,细化责任,成立了拒收现金整治工作小组,将推动现金支付环境建设、切实保障公众使用现金消费的权益列入行内重点工作之一,以打造和谐现金流通环境为目标,制定《湖南省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工作方案》。同时,对涉及行政事业单位、公共服务机构等重点民生领域内事关民生的现金收付行为,将按照“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的原则,严格标准,依法查处。
此外,湖南省各级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也纷纷组织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网格化管理体系,以银行网点为阵地,在各自责任区域范围内,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的方式,持续广泛地向公众宣传法律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0〕第18号),让公众知晓不同场景下的现金收付要求和解决措施,形成良好的现金使用氛围,引导公众自觉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2021年一季度,湖南辖内银行网点宣传次数11.8万次,发放宣传材料117.8万册,受众人数197.9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