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曹春风
随笔中所提到的“死囚”这两个字,本就不是法律或者犯罪学的概念,而是在于我的理解,既可以是已判处死刑,尚未执行的囚犯,也可以是已经判处死刑,正在等待着执行死刑的人,只是我的内心无奈与凄凉,使得我找不出一个更能人性化的称谓来。因此,下文姑且这么称呼吧!如果哪个读者乐意对这个词的溯源,不妨看看 汤显祖 《牡丹亭·硬拷》:“写完,发与那死囚,於斩字下押箇花字(明)。以及” 郑振铎 《桂公塘》:“船上的人们如待决的死囚似的,默不出声,紧紧的挤在一处”。
这些年,大凡从我内心中被确认为“死囚”的人,因为我自己辩护的专业素养和水平原因,国际、国内大环境的原因,刑事政策的原因以及死囚悔改等等主客观因素的发酵,最终出现了三种不同结果的改变,有的改变了自己及家人的命运,有的改变了别人的命运。或喜,或悲,或酸,或甜,但于我而言,经历的多了,思想似乎已然麻木,偶尔又不时的想从这些人性的弱点中 挖掘出一些闪光点或者可塑点,供世人茶余饭后咀嚼的时候,多一些善的谈资,少一些恶的交流。
当然,这里所说的五十二次对话,既不是我与一个死囚的五十二次对话,也不是我面对五十二个死囚别做出的五十二次对话,而是与不同个死囚从多达无数次的对话中拣选了五十二次的对话内容去挖掘死囚神秘内心世界与他们的独白。从行文的角度而言,不言而喻,这里有的对话是采用了转述的写法,也有的则是在尊重对话人的原话的白描手法,但无论怎样,我们的目的都是本着劝善和沿着人性轨迹而展开的。
第一次对话 花非花 生命如歌
天性使然,我从不把生命中经历过痛苦称为痛苦人生或者把经历过痛苦的人称为苦痛人生,绝望人生什么的,反倒我视生命如歌,对于经历过痛苦或者正在经历的痛苦,我则视为韵律上必载的一段音符,和谐也罢,绘声也罢,杂音亦然,同律亦然,反正都要鼓起勇气活下去。
也是天性使然,生活中总是唯美的,把外观美好的人和事儿 ,也视同表里如一。比如对慧质如兰的美女,我眼里的镜像一定是心地善良,而对面目略显不似姣好的,则心存备心。恰恰在我的工作中,第一次(当然,之前也办过自己也记不得人数的女被告人的案子,面容长得猥琐的较多,没留下深刻记忆。)遇到面容姣好的女死囚,却挫乱了我之前内心已经垒好的人类三观相。
第一次会见她,是在中印边境之争闹得如火如荼的初期,我是应常年合作的北京小伙伴汤建彬律师的邀请,相约而去的。去之前,接了汤兄弟一个电话:“哥哥,最近有时间吗?我手里刚刚接了个案子,是零口供案件,在某省被媒体炒作的影响力很大,当地公安也申报了部督案件,涉及贩卖的是“冰”(冰,俗称冰毒,主要成分为甲基苯丙胺,因其盐酸盐状态外形似冰而得名。)近百公斤,我接到案件后,会见她好几次,也复印了卷宗,总感觉难度很大,想请哥哥一同出手助力,不知哥哥有没有时间?”,也许源于兄弟两个星象匹配,加上脾气秉性相投,又共同嗜好杯中之物的原因,每每一同出手死刑案件,总能妙手回春,奇迹出现,我猜想汤兄弟当初在对案件的把控上,不一定真的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无非是借助我的星宿,满满的帮他添点运气而已。
某省某市看守所,位于某市近郊,所外环境不错,绿茵围绕,如果不是看到肃穆高大的围墙,谁也不会想到这里是限制另类人人身自由的地方(公安机关侦办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部分短刑期的罪犯),本节故事的女主人公,也当然毫不例外的羁押在这里。还好这里的接待人员,不知是同情女主人公的原因,还是一贯以来工作热情就是这样,让我和小伙伴顺利办完了会见手续,去会见女主人公。(重点提示:死刑复核阶段的律师会见,目前在《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中没有专章、专项做专门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及律师在死刑复核阶段的工作,相关部门的规范性文件也没有做制度性安排,比如在上海市第三看守所要会见死刑复核阶段被告人必须最高法院主审法官给看守所打电话通知后,律师才能会见,原因何在,不知其中 )。
记得是在四号会见室,趁着在等待管教提人过来的短暂休憩时间,我与小伙伴又不自然的开启聊着女主人公涉案的基本情况,尤其是关系人的相关情况,案件从侦查到二审直至死刑复核的接手情况,做了一些基本梳理和简要分析,以便于我与女主人公的交流会产生通畅的语境(此前,合作小伙伴被主人公和家属非常认同,沟通无障碍。),我们两位律师这样交流,也更能全面的去寻找各自的辩护切入点,至少不应该会脱离为女主人公尽可能求生的主题。
没多久,听到过道里有十八斤重型脚镣趿拉趿拉的走步声,夹杂着和管教聊天声,向我和小伙伴的会见室走来。接下来,被管教固定到钢铁座椅上,手上的手铐也被利用起来管教的这一系列动作做完,用当地话叮嘱了一下女主人公,(根据我的理解,感觉是叮嘱要遵守会见纪律的意思),是啊,案子到了这个阶段谁又能从人性角度帮的了主人公什么呢?
因为我的网名叫草原狼王的缘故,经常被追问,尤其是美女们追问,你是不是从一出生就是吃狼奶长大的色狼啊?这些年,这种污名化的善意嘲笑,也曾让我不经意间形成了欣赏漂亮美女成为一种生活习惯(注:此时应该理解《诗经》中,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的本意。),今天,我想我的对话应该找一个轻松的话题来解开,封锁内心几年,抵制辩护人和司法者的情绪,为她能生命留存打开一扇窗。
可以说,为见她我从合作伙伴了解的信息和案卷信息等已知条件入手,做了细致入微的性格评估的。然,我和她最初的沟通却不顺利,有些僵持和难以把控她的情绪(此时提醒:青年律师一定记住和当事人的沟通是一门技术。)。此时,搭档的糅合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说服效应,他的妙招就是把我在这一领域的所谓骄人业绩展示了(比如最近有成功了几个案例啥的,此处应该有读者的掌声。),这样就使得我和女主人公之间处于剑拔弩张的气氛缓和了,女主人公也多次点头道歉,并与我们进行了接下来的谈话。说句实话,当我遭遇到女主人公的情绪对抗之初,心里也跳起了莫名的怒火,但是,看到她白嫩泛些淡红的脸颊以及与之桀骜不驯的逆反情绪之间的反差,又极大的激发了我内心中早已根植下的同情,因为她能走到今天这个地步,是有一场凄美的爱情故事和不凡的人生经历。
说到这里,还需要插叙一段话,才能让读者看清这一节与死囚对话的背景和全景。也就是在我与小伙伴汤律师去往某省某市的路上,汤律向我介绍了一段女主人公离奇的过往,吊起了我对她的案子,产生更大的兴趣的胃口。让我思考对女主人公的案子,出手这一救命的活计,多了一层天理辩的想法(事实上证明,女主人公从最高法院死刑复核阶段活下来,与我们两位律师融合了天理辩,不能说没有关系)。
原来,当初请小伙伴出手为女主人公辩护的人,是女主人公的相好(之所以不用情人或其他称谓,也是本着对女主人公和她凄美爱情故事的尊重。),这位相好与女主人公系从小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只是到了双方谈婚论嫁的时候,遭到女方父母的强烈反对,致使一对深爱的恋人被棒打鸳鸯,女主人公后半生的悲剧也就从这时候开始了,作为本文的作者的我,听到这里也不禁唏嘘不已,做出无奈的哀叹!经常听人说“幸福的人命运是相同的,而不幸的人却各有各的不幸”,这句话我是深信了。我无意在这里贬低“相好”这个在一般人眼里看来带有嘲笑意义的贬义词,反倒女主人公与她的“相好”的故事令我从人性善的一面有了另外一重意义的理解。
女主人公父母拆散这对恋人后,男方另娶,女方另嫁了。男方的命运似乎没有太大的改变,带着家人到另外的一个经济发达城市开始了从打工到创业的人生正常轨道,这也是改革开放后,一些民营企业家的相似的成长轨迹,还不错,通过男方的艰苦努力,在生意上还算小有成就。而女人公却走进了人生另一个极端的生活状态中,自打出嫁之后,丈夫经常对她实施家暴,有时被打的遍体鳞伤,可以说坠入深渊, 苦不堪言,尤其是生了第一个孩子是 女孩之后,命运更加不济,遭受的痛苦,愈加厉害,直到丈夫因涉嫌犯罪,被判重罪,入狱服刑。由于女主人公在这样的家暴强压下的环境中生活,自然也就练就了遇强则强的逆反加倔强的性格,加上娘家中孩子较多,她又主动担起照顾娘家兄弟姐妹的任务,平时被丈夫欺负,在娘家却把家庭事务管理者的角色,演绎得淋漓尽致。
话说此间,女主人公每次被家暴都会用电话向“相好的”哭诉不幸,倾倒苦水,双方情感关系,又慢慢复苏了,让人感到哀婉的是,双方设定的手机铃声都是双方共同喜欢的歌曲《爱你一万年》。当然,日常生活女主人公的经济和家中的各项事务,也少不了“相好的”的照顾,现在女主人公涉及生死留存,自然更少不了他跑前跑后,着急上火,据说,他嘴上常说的一句话就是“都是她“(女主人公)父母和丈夫害了她”。
在会见室我和女主人公之间的对立情绪被小伙伴汤律师化解后, 接下来是我们与女主人公的一段对话(因本文旨在于挖掘人性的善,故不涉及案件事实以及主人公是否涉罪问题)
小伙伴汤律师:某某,我这是第N次会见你了,之前会见你之后,我去了最高法院复印了你的案件全部卷宗,然后我和我团队的律师,仔细审阅了你的案卷,充分准备好了详细的律师意见,经你家人同意,我们又邀请了曹律师,你女儿也出具了相关委托手续,在约见你的主审法官前,想听听你的意见?
女主人公:“请曹律师和你一起为我辩护,我没意见,我愿意在委托手续上签字”。
女主人公:“反正那东西(指涉案毒品)不是我放过去的,你们就按这个辩吧,我已经进来这么久了,生和死已经看淡,无所畏了,现在我要问的是他(指相好的)还好吗?我父母还好吗?女儿的婆家对她还好吗?”
小伙伴汤律师:“他们都挺好的,让你不用挂念,他们让你自己心情放宽些,照顾好自己”。
此段对话看起来平淡,实实在在触痛了我的内心,也应了那句古话“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先不问她到底涉罪与否,仅凭她对生死的看淡和她的执拗性格,就可以看出来之前丈夫婚后的非人折磨和她内心感情世界的丰富,两者交织在一起之后对她人格物化的影响,也许这也可以回应了古人所说的“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吧。
接下来我就辩护思路,辩护要点简要的复述给她,并做了最高法院法官提审时注意她自己的语言态度和回答问话时应当注意的事项做了简要的交代,因为她对案件事实谈及的很少,而更多的是关心家人和那位“相好的”,此次会见的对话草草结束。
再一次见到她是几个月后,她的复核结果下来后的十几天,感谢上苍幸运女神再一次眷顾了我和小伙伴汤律师,也感谢最高法院主审法官多次听取了我和小伙伴就本案的证据辩、程序辩、定性辩和天理辩的意见,本案被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第二次见到她,感觉她整个人从气色到神情较之前好了许多,对我和小伙伴汤律师也连连说感谢的话,除同意继续我们做辩护人之外,更多的还是关心家人,尤其是告诉她,她的女儿生了孩子已经好几个月了,她的眼睛里泛出了惊喜的一闪,这一点我再一次看到了她本就存在的善良之心。
我不是研究心理学的,更不是研究犯罪心理学的,如果按弗洛伊德的对犯罪人的解读,我怎么也看不出来女主人公是犯罪人,所以从辩护人的角度,我无法对好人和坏人给予定义,所以,女主人公的最终命运,只能交给证据和法官。合上这一页的文字,心情还是久久不能平静,忽然闪出“花非花,生命如歌”作为我与死囚第一次对话的标题,愿天下无毒,世界大和。
这个 案子一晃过去好几年了,不知是大家感觉我写的这个随笔留下遗憾,还是意犹未尽,总是有人问我,女主人公后来的命运咋样了?
(续上)
本来以为我和汤律师这次救下她就是案件的转机了,她活下来应该没有问题了,只是需要我们在案件发回重审后尽心尽力的辩护,尤其是在原有核心事实和证据上存在着让她生命留存的机会和空间的背景下。然而,有些时候人世间事儿就是非常奇妙,不知什么原因,家属改了赛道,委托了当地律师,结果一、二审又恢复到之前的状态,她又被判处死刑报请最高法复核。命运就这样奇妙,我和小伙伴出于对案件结论的不甘心及同情心爆棚,在心软之下,再次成为她在这个阶段的辩护人,再次接手案子,发现一、二审已经完全改变了原有的赛道,辩护的无力,公诉的严密、审判的强势一览无余,这也注定了我们在复核阶段辩点的局限性,其结果已经注定在劫难逃。只能唉叹!明天,2022年8月26日,将是永远难忘的记忆!她的生命定格于这个早晨!
第二次对话 因为亲情 生命走到尽头
这是一个现代版的弑父案,由此案而引发的我对人性、伦理的思考久久压在心里,总有一种一吐为快的念头,无奈律师的责任与义务使然,加上没有一种合适的方式表达出来,只好任内心接受自我情感意识的煎熬,直到今天才找到通过文字叙述与死囚 简单对话的方式,沿着记忆的轨迹,找回之前的星星点点的思考,又恰逢今天是西方某个国家的父亲节在国人心目中形成了民间版的中国结,无论怎样这都是一个让人记住的日子。
杀害自己的父亲在古代被称为弑父属于十恶不赦的罪刑,当凌迟处死。所谓十恶,是中国封建时代十类重罪的总称。这十类罪行是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和内乱。这些罪行被封建统治者认为是最重的罪,故称十恶。
我要说的这个事件里与死囚的会见,就与父亲的话题密不可分,或找到善或找到恶,一切可谓五味杂陈。
二0一一年是我来到这个城市工作第六个年头,现在回想起来这一年是蛮顺的一年,虽然谈不上有多么高的收入,但总体来讲运势还是不错的,值得一提的是本文主人公的案子,现在说起来却仍然让我记忆犹新,唏嘘不已。那年国庆节过后,刚刚上班两天的早晨,我骑着电动车第一个来到律所,刚把楼上、楼下打扫完,坐到自己的办公桌前,从侧柜里拿出来即将开庭的铁路职工贪污案的案卷(火车司机利用驾驶机头外出的机会,内外勾结偷盗油箱中的柴油。)做开庭前最后的文案准备。此时,从门外进来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年妇女先是走到律师展示橱窗前观看了一会儿,接下来走我跟前扑通一下跪在地上,哭着求我说:“曹律师,求求你了,救救我儿子吧!”,一大早上就遇到这样的事儿,着实把我吓了一跳。起身扶起她后才发现这位老人满头白发有些杂乱,满脸苍黄,在脸颊的皱纹中可以看到眼泪洗刷过的痕迹,她手里拿着一卷褶皱的纸,衣服穿的倒还蛮整齐利落,说实话从整体看第一印象,任何人都会觉得她的沧桑与她的经历或许是不匹配的,因而会判断她近期一定经历了什么,正是由于从她最初的一跪令我惊悚到我对她可能经历过的事儿有些好奇的一瞬间转化,才有了接下来我对他儿子四年多的陪伴,才有了一千五百多天对他人别样生命历程的守护,引发了我的这一生对死刑更深刻的理解。
我让她坐下后,先是安慰一番,然后问她求救的缘由,这时她把手里的那卷纸小心翼翼的打开,生怕打开快了有什么东西掉到地下一样,又似乎感觉她生怕自己手的用力大会把那卷纸撕坏了。她把那卷纸打开后双手哆哆嗦嗦的递给了我,为了表示对她的尊敬,我也双手接过来仔细的看。这是一份一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案子。判决书认定的事实不复杂,今天回忆起来大致是这样的:二0⃣️一0⃣️年十月某日上午,被告人张某的几位朋友从市区开着皮卡车来到被告人所在的牧羊点求助去牧民家收购羊毛,被告人在其牧羊点附近的邻居及被害人(被害人系被告人父亲)的帮助下杀了一只羊,招待了求助收购羊毛的朋友,当日中午几个人喝了酒,随后被告人与来收购羊毛的朋友前往草原深处的牧民家收购羊毛,接近傍晚,被告人等人收购羊毛回到家里,让其妻子为他们煮熟中午吃剩下的羊肉,被害人则替其妻子看护孩子,被告人又用电话将邻居也来参与吃饭、喝酒。席间,被告人接到一个电话,因牧点距离市区较远信号不稳定,被告人出屋接电话,回屋后与其他人连干几杯白酒,此时被告人在炕上抓起自己的皮卡车钥对酒桌上的几个人说:"你们先喝着,我出去办点事儿"。然后,醉醺醺的往屋外走,此时被害人上前制止不让被告人出去并抢下了被告人手里的车钥匙,被告人接着晃荡着跑向停在院里的皮卡车,并用脚使劲踹车门,被害人追上来制止并与被告人发生撕扯,在撕扯过程中,即便在邻居的拉架下被告人仍然拾起地上杀羊的刀向被害人胸部连刺四刀致被害人倒地,接着被告人到屋里取皮手包里的钱,用手中的刀将包割开,拿出八千余元的现金逃跑,后经被告人妻子和邻居报案,被告人经过公安机关通缉后被抓获。另查明,被告人因一九八七年犯抢劫罪某中级人民判处缓期二年执行,后经多次减刑并因病获监外执行至本案案发时尚有余刑两年零五个月。鉴于被告人故意杀人的行为情节特别恶劣、主观恶性极深、社会危害性极大与前罪余刑数罪并罚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注:此处转述的是判决书主文的部分内容而非判决书原文)。
说实话看到这里,当时我的心里也感到一阵惊悚,一种异样的心情迫使我抬起头来看了看这位老妇人。她看到我抬头了,估计也看到了我的眼神,欲言又罢的感觉。按照接待流程我向她了解了一些与案件息息相关的一些案件事实、案外事实以及她认为不应该判处死刑的主要理由,而这些事实的内容真实性,她用各种发誓来说服我,企图让我相信她。出于对她救子心切的理解和她陈述事实条理性和坦诚态度的信任,我觉得应该帮帮她,哪怕这种帮助是无力的、虚弱的,这也说明当年我的的心态是,就我内心而言,无论任何理由我无法拒绝自己,同时也注定我与当事人之间一同走过近四年的救赎之路,这条路好难,好艰辛,最终却仍然没有留住他的生命,至今想起这段往事,偶尔我还会翻出来当初的留下了的一些资料,从已经泛黄的片片纸张中找寻记忆中办理这起案件的点点滴滴。
当日,我就与这位老妇人签署了委托协议,她便成了这起案件的委托人。
接受了委托,对于一名从事刑事辩护的律师而言就意味着责任压肩,就意味着在法律和事实的限度内为当事人求其生而不遗余力,便成了今后一段时间内进行生命陪护的历程,这与人的偏好是好、是恶无关、与陪护的是好人,还是坏人也无关,而事关对自然生命的尊重、对法律赋予他权利的尊重。
第二天,我便和所里的一位女律师前往某看守所去会见我的这个当事人(当时的法律和监管规定,律师会见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需有两名律师或者一名律师和一名实习律师方可。)。起初,我一提到去会见杀父亲的被告人请求所里的这位女律师陪同时,她还吱吱扭扭不愿意去,因为她从事民商事案件居多,一个原因是害怕血腥,另外一个原因是朴素的正义感使然,认为一个杀自己亲生父亲的人不值得同情。但,终于拗不过我的语言贿赂和请求,答应陪我会见了。接下来,通过会见以后,改变了她对被告人的最初态度和印象,乃至于自我离开原来律所以后她至今仍然坚持每年办几起刑事案件来满足心中那份对正义和公平的感受。
早上九点,我和这位女同事来到了某看守所,一切按照程序在前台办理会见。这时,过来一个高高胖胖的警察,一看就有领导的范儿,他从接待我的警察手里拿过我和同事的律师执业证以及会见介绍信和委托书,仔细看了看就对我们说:"曹律师,你们和我到楼上我的办公室,我有几句话和你们说,然后就安排你们会见"。这是一个意外的小插曲,以往办过的案件从来没有遇到这样的经历。于是,我们就随着这位领导到了二楼他的办公室,这位领导倒是蛮热情,先是让我们坐下,接着用纸质杯给我们在饮水机上接了两杯水递过来。接着说:"我是这里的所长,也是你们要见的人的管教之一,因为一审判决判他死刑,他在里面被戴上了脚镣,心情极其糟糕,情绪一直不稳定,你们会见他,我怕言语上刺激到他,出现自杀等事故,所以叫你们上来是想叮嘱一下有关监所安全和你们在会见时注意说话方式的问题,请放心,我们看守所会依法保障你们的会见权利以及他的一切合法的诉讼权利,不会派人监听、监视你们的谈话。我也说了几句感谢的话,同时也告诉这位所长我们会依法依规执业,也会注意会见过程中的说话方式。经过此番沟通以后,我和同事均觉得这个看守所执法很文明,通过后来发生的事儿也证明了我们的第一印象是对的。
接下来,我们下楼来到接待前台指定的律师会见室,等待着会见判决书所认定的弑父恶人。此间,我的女同事和我闲聊说:"曹哥,你经常办理死刑案子,不觉得压力大而且费力不讨好吗?尤其是还会有人骂律师替坏人辩护,为了钱做的都是伤天害理的事儿,我就遇到过被骂,所以才决定不办刑事案件的"。我略微的笑了一下说:"我从办理第一起刑事案件开始,就已经认准了这条道会一直走下去,而不会让我的初衷半路夭折,我的愿景就是通过个案的努力来彰显刑事辩护的魅力,让法律存在的价值得到应有的尊重,也许这话有点大,但是如果我们都不去办刑案,那被告人的合法权利靠谁去争取呢,毕竟公检法的办案人员不是神,也会常常犯错,一个错案形成了,表面上看损害的是当事人的利益,而实际上受损失的也是国家的颜面。"对话还要继续的时候,我们听到了叽啦叽啦的脚镣声越来越近,我就向同事摇摇头,示意她不要再说了,我的用意一方面是表示对当事人的尊重,另外一方面也能让我思考见面后第一句对话如何能够获取他的信任。
他被警察带进会见室以后,我们看到了他脚上一副很粗的脚镣,艰难的拖着双脚被带到铁椅子跟前,警察按照流程把他锁在铁椅子上,冲着我们笑了笑说:"你们是我姐,还是我妈请的律师?",我说:"我是你母亲委托为你做二审辩护的律师"。这时候,我才仔细的看看他,除了 他进到会见室时粗线条看到他中等偏上的个头,微胖、小腹部有些凸出以外,仔细端详看到他的是圆胖脸、泛白、板寸头、大眼睛浓眉毛,从外观上根本看不出他有凶煞相,反而感觉到的是温文尔雅。为了不让他看出来我的犹豫,马上我就进入了会见的实质性对话。
我:你好,我是你妈妈为你委托的二审期间的辩护人,我的工作单位是内蒙古恒坤律师事务所,我是曹春风律师,因为我比较擅长办理刑事案件,所以你妈妈找到我,希望我能接受委托,我听你妈妈说完你的事情以后,又看了看她手中关于你的案件的一审判决书(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