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劫旺、食伤旺克父亲
剑桥易学/文
太极分两仪为阴阳,一阴一阳为一组太极;
太极也可分为五行,则是金木水火土,又可把这五种五行,两两对应,归类成五种太极组的形式,分别为金木类,木土类,土水类,水火类与火金类。
五行为看得见的形,而五行还有其看不见的气。
比如木的五行,其形为木,但其暗藏着水气,就是因为木克土,土不能克水,则水有气。其他五行同理可推。则:
木形暗藏着水气,则木护卫水;
水形暗藏着金气,则水护卫金;
金形暗藏着土气,则金护卫土;
土形暗藏着火气,则土护卫火;
火形暗藏着木气,则火护卫木。此为子能救母。
如果换成十神的表达,就是:
比劫暗藏着印星之气,则比劫能护卫印绶;
印星暗藏着官杀之气,则印缓能护卫官杀;
官杀暗藏着财星之气,则官杀能护卫财星;
财星暗藏着食伤之气,则财星能护卫食伤;
食伤暗藏着比劫之气,则食伤能护防比劫。
五行分形气,形有生克、流通,但气讲究对立,比如水旺则火弱,没有所谓的以木化水,通关生扶火之言,这是气的特点。
五行分形气,伤形则形体有伤害;但伤气则魂飞魄散,易死亡,所以以气定生死。
当一个命局比劫旺时,根据太极对立理论,其对立面财星就弱,那么以官杀克制比劫,而存财星之气。
但如果命中有食伤克制官杀的话,则比劫无制而财星受克制而伤父亲,父亲去世或父母分离。
所以,当一个命局中,比劫旺、食伤也旺的话,会伤父亲,千万不要以为比劫旺,有食伤化泄,则不会伤财星,这种理解如果以五行生克之形法看,是正确的,但从气法看,气讲究对立,不讲流通,讲究否定对立之气,比如比劫旺则否定财星,食伤旺则否定官杀星,因此比劫旺、食伤相则伤财星之气,而不伤财星之形。
例一
女命:乙卯 丁亥 癸亥 甲寅
大运:丁亥 戊子 已丑 庚寅 辛卯 壬辰 癸巳 甲午
本命比劫旺,则财星弱,以官杀克制比劫,财星才有气,但命中食伤旺,则官杀不能克制比劫,所以在戊子运官运,以官克比劫而护卫财星,可惜命中食伤旺,则食伤克制官星,财星没有护卫之神,比劫劫财,其父母在戊子运分离。
例二
女命:甲子 癸酉 庚午 丙子
大运:癸酉 壬申 辛未 庚午 己巳 戊辰 丁卯 丙寅
命中比劫旺,伤官相,伤财星之气,以午火克制庚金以存财星,但子午相冲,在壬申运,壬克丙,申子合水克午火,这步运其父母分离。当然本命婚姻也不好,庚午运,2018年戊戌,以戊克水护卫官杀星,但原命局见甲木,2018年底分离。
例三
男命:甲寅 丁丑 癸亥 甲寅
大运:丁丑 戊寅 己卯 庚辰 辛巳 壬午 癸未 甲申 乙酉
此命生于冬天,水阴旺,财星弱,而伤官旺护卫水阴,则财星无气无救应,命主父亲在戊寅运,木克土的大运,土不能护卫丁火偏财星,其父亲在这步运去世。
例四
乾造:乙丑 戊子 壬寅 壬寅,
丁亥运,壬午年,丧父。
本命比劫旺就有克父之象,而以戊土制比劫而存父星之气,但年上乙木克戊土,则本命已经显示父亲不吉,当年运见比劫劫财星之时,其父亲不吉。
例五
坤造:庚戌 辛巳 己酉 丁卯,
丁丑运 辛卯年,乙未月,父车祸亡
此命已土日主得令而旺,以水为父星,水的五行不现,则以官杀克制比劫而财星有气,就是以官杀星当父星看,所以本命以卯木七杀当父亲看,而酉卯相冲,食神则杀,则命中显示父亲不吉。丁丑运,巳酉丑三合金局,辛卯年,金木相克的年份,父亲不吉。
例六
乾造:甲午 壬申 辛亥 辛卯,
丁丑运,戊子年,父亡
本命日主得令而旺,羊刃司令,有克父之象,以午火克制比劫而财星有气,所以以午火杀星当父亲看,而命中伤官旺,则显示其父亲不吉,行丁丑运,戊子年, 地支子午相冲,甲戊相克,午火无救应,午亡则财星无气,所以此年其父亲去世。
同理可推,财星当令而旺,官杀旺时克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