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妻骗保案被告改判死刑 暖男为何会成杀妻恶魔?

郑吉文

内蒙古松洲律师事务所律师

胡廷梅

广东天梭律师事务所保险专业律师

郑吉文

内蒙古松洲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轩睿

云南省婚姻家庭咨询师协会会长

国家一级婚姻家庭咨询师

案情

据北青-北京头条记者此前报道,2018年10月29日,29岁的天津女子小洁在泰国普吉岛一酒店泳池里被发现死亡。2018年11月1日,与其同住的丈夫张某凡被泰国警方认定为凶嫌,被泰国普吉岛卡马拉警局控制,并最终向警方承认了在酒店泳池内将妻子杀害的事实。案发后,小洁家属在两人家中发现多张保险单,总保额疑达3000万元人民币。
2019年12月24日,该案在普吉法院一审宣判,张某凡被判无期徒刑。对于这一结果,被害人家属并不满意,并提出上诉。4月27日,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从被害人家属代理律师章红媛处获悉,泰国中级法院经过审理不同意初级法院给予被告减刑的判决,同意受害人家属代表律师上诉请求,不予被告减刑,改判被告死刑。
张某凡和妻子曾是众人眼里的恩爱夫妻。她,善良乖巧;他,暖男一枚。
结婚前,她每天上下班时,他会坚持接送。结婚后,他常常端着水杯跟在身后,当她口渴时,会递上温水一杯。
可就是这样一个“会疼人”的男人,在泰国,在美丽的普吉岛,对心爱的妻子痛下杀手:肋骨折断,肚子里有出血,肝脏撕断……
两人是经朋友介绍相识的,半年后“闪婚”并很快有了孩子。当地的新闻报道说,她善良乖巧,婚后对他充满爱意。家人对这个男人的评价也挺高,认为他老实,有点邋遢,但很疼人。
很多人曾看见她怀孕期间,他时常端着水杯跟在身后说:“洁,喝点水吧。”
至少,外界看来,他就是暖男一枚。
女人生前的好友说,结婚前,男人对女人就很好很上心,每天上下班都坚持接送。
可就是这个暖男,向自己的结发之妻痛下杀手。10月29日,在泰国普吉岛一家私密性较强的别墅酒店内,男人将妻子杀害。
为何如此残忍?面对女方父母的质问,他只是回答“不想过了”。
时间还回到6月,就在她满含爱意地给他拍下就餐照片的6月,他给她买了第一份保险。
在之后的几个月里,他陆续为她购买了多达18份寿险,保额达3326万元。
在她被杀后,家人们在他们的婚被中,找到4份藏着的保险单。被保险人均为她,被保险人身故受益人均为他。
保单上的签字,明显与她的字迹不符。她,也显然蒙在鼓里。
二人结婚时,她的父母给女儿陪嫁了一套房子,外加80万元现金。今年3月,他提出再买一套房,双方父母拿出了160多万元予以资助。
或许,冷暖自知。他在婚后除短暂入职过一家保险公司外,很可能都处于无业状态。
事发后,人们在他的电脑中发现了158G的色情视频,并发现他购买过线上色情服务。
他还曾用银行信用卡向直播平台付款,八九两个月内共付款10万余元,疑用于打赏主播。
他还曾在酒店和奢侈品店消费,在一家玉器店内单日消费13万元。
那些被家人补贴的钱,据说都被他挥霍殆尽。
来源: 北京青年报
采访对话
方弘:作为妻子的被保险人竟然不知道丈夫为自己投了那么多保,被保险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可以被投保吗?
胡廷梅律师:按道理来说是可以投保的,但是保险合同应该是无效的。人身险的要求是非常严格的,在投保的时候以死亡为给付目的,肯定要征得被保险人同意。订立合同要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的金额是50万还是100万也要经被保险人同意。
如果没有经过被保险人同意,保险合同是无效的,就是保险人可以投保交钱,但是这个合同是无效的,有这种风险在。
方弘:这个案件当中存在另一个情况,就是丈夫伪造了妻子的,也就是被保险人的签名,这仍然是一个无效合同是吗?
胡廷梅律师:对。这份合同是没有经过妻子本人同意签名确认的,事后也没有得到追认。假如在投保的时候,保险人没有来得及跟被保险人确认,事后可以去跟被保险人追认,包括录音或者是微信告知对方,说我给你投了保险,保额有多少,如果对方同意的话,这个合同就是有效的,没有同意的话,合同就是无效的。
方弘:无效合同的后果就是,即便妻子死亡并不是丈夫故意杀害的行为,而是意外死亡,保险公司也不赔的?
胡廷梅律师:对。保险合同无效的结果就是返还保险金,就不用赔保额了。如果超过两年的话,可能就按照现金价值退还,现金价值有可能比交的保费要高,也有可能低于保费。
方弘:一个人给自己的妻子买了18份保险,这显然是一种非常不正常的行为,保险公司为什么不去介入调查?哪怕去向妻子核实一下,我觉得都是应该的。对于被保险人的签字,保险公司有没有义务去核实是不是本人所签,如果保险公司在之前就尽到了一定的核实义务,或许这个案件就不会发展到现在这样的结局了。
胡廷梅律师:对于保险公司是否有核实调查的义务,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因为他买的保险有可能不在同一家保险公司,而是在很多家保险公司去买的,一家保险公司投一两个保险,保险公司认为是正常的。而且每个保险公司对客户的隐私都是有保护的,不会横向的去调查这个人到底在哪几家保险公司投了保险,保额是多少。
 
毕竟保险公司不是专业的调查机构,保险合同其实是商业性的合同,你愿意交保费,我愿意承保,至于保险事故发生后赔不赔,又是另外一个法律关系的问题了。
方弘:在现实生活当中,这种骗保的案例也还有,骗保成功的可能性您觉得有多大?
胡廷梅律师:骗保成功的可能性很小,而且风险性很大。因为《刑法》有一个专门的保险诈骗罪,而且骗保还要故意的去制造一个事故。故意制造事故,肯定是要把被保险人杀害或者是把他弄残,这都触犯到人伦道德了,都是不允许的。
方弘:如果没有被保险人签字同意的话,保险人可以交保费,但是这个合同是无效的。一旦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事项,保险公司就是拒赔的。当时给钱的时候保险公司不说,等到保险人要钱的时候,保险公司又称哪个地方是不合规的、违法的,是一个无效合同。
胡廷梅律师:人身险关乎着生命,人身险的投保条件就是在投保的时候,必须要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这是很严格的。保险利益就是投保的时候父母给孩子投,丈夫给妻子投,孩子给父母投,要有这种亲属关系,就是为了防止这种道德风险,除非有劳动关系可以团体险。
 
其他的关系是不能以死亡为目的想给谁投就给谁投的,这会引发很多道德风险,法律是严格禁止的。
对于保险公司来说,法律都规定了只能投这一块,如果能投,那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之间肯定有亲属关系,难道还会故意把自己的亲人给杀害了吗。
所以,要求保险公司进行审查,其实还太苛责了。
方弘:为什么这样一个老实人,一个被称为暖男,会疼人的人,比如说还有之前发生的杭州杀妻案的丈夫,其实也被家人看作是一个比较体贴,会照顾人的人,就是这样的男人,最后还能够做出如此残忍的杀妻之举,从心理学的角度,怎么看这个问题?
 
刘轩睿:实际上所谓的暖男只是我们一个共同的价值观,不同时代对不同人的价值观认可是不一样的,比如他的行为是会照顾妻子,所以我们把他定义为暖男。但是这和他本身杀妻骗保的行为其实是两件事情。
 
就像找对象的时候,父母辈找对象可能喜欢找一些工作稳定的,但是现在很多人喜欢找一些创业者或者企业家,其实是一种社会认知,但是具体和这个人会做些什么样的行为关系不是很大。
方弘:大家觉得恐慌的点就在于在平常的表现,外人以及女方的父母看来,张某凡对他的妻子是非常照顾,非常会疼人的,他外表的表现和他内心当中的反差为什么会差距这么大呢?
刘轩睿:在生活当中很常见,很多夫妻表面上看着都很好,但实际上他们的日子自己更清楚。有很多类似案例都可以看到,当你深入了解之后,会发现他们两个可能已经有结下了很大的矛盾,只是这个矛盾没有公布出来,外人不知道而已。
表面上,夫妻对外人要去迎合一个秀恩爱的身份。所以很多东西看到深处的时候,会发现并不像我们看到那样,最核心的关系是怎样的只有两个当事人清楚。
 
从泰国的案例可以看出,他们认识的时间并不长,包括男方以前的原生家庭、成长经历,为什么要找这个人结婚。有一句话叫“在一起的原因,就是他们分开的理由”,我为什么要嫁给你,我为什么要娶你?原因是什么?不知道原因的话,其实就已经存在风险了。
假设我和你在一起的原因是因为感情很好,那两个人在一起是可以越过越好的。如果在一起的原因,可能就是之前有过一次失恋,现在想随便找个人结婚,仅此而已,那两个人随着慢慢了解,可能不合适,或者出现一些未知的问题,就会隐藏一些风险。
方弘:现在有一些婚姻,可能是冲着对方的地位或者对方的事业,甚至是对方的金钱去的,而以这些为基础的婚姻其实都不牢靠。问题是张某凡这样的行为,已经超出了做人的良心底线了,过不好可以离婚,不能够去杀人。也正因为这样的案件,让一些网友恐婚了,因为自己的另一半是和自己最亲密的人,所以他又是最容易下手的人,但是他往往又是隐藏最深的人。我们在选择配偶的时候,如何避免选到这样的恶魔?
刘轩睿:要了解得足够多,就像从小到大知根知底,一起成长的两个人,你很了解对方,在一起遇到问题都会去解决问题,但是如果你不了解这个人,其实就隐藏了很多风险。
所以,很多人找对象,了解的都只是片面的,比如他的身份、经济,很少了解他个人的成长经历,虽然需要花一定的时间,一定的精力去了解,但恰恰这些才是两个人在一起结婚最重要的。

结语

无论是本案,还是杭州杀妻碎尸案,表面上看都是为了钱、为了房子作出如此恶行,而这背后是人性的扭曲。所以,我们的家庭教育是最大的一门学问,但是我们从小到大却没人系统得教我们怎样教育好自己的孩子,怎样为人父母,言传身教。所以,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家庭教育是百年大计,从女人开始。因为,每一个大写人的背后都有一个最伟大的女人,那就是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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