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格律常识 | 第10讲】救尾对、救孤平、领字、凑韵、添字、添尾、颈联
【诗词格律常识 | 第10讲】
救尾对、救孤平、领字、凑韵、添字、添尾、颈联
诗词君持续会给大家简单的分享一些基本的诗词常识及定义,希望大家从最基本的知识开始掌握,循序渐进,逐步提高。
诗词格律常识 | 第10讲
排律
亦称“长律”。诗体名。律诗的一种,指每首超过四韵八句的长篇律诗,题目上往往标明韵数。因其在体式上按八行体律诗的粘对规则一联一联排比而成,故名。每首至少十句,多至二百句以上,句数一般为偶数。除首尾两联外,中间各联均须对仗。分五言排律与七言排律两种,前者简称“五排”,南北朝时已有;后者简称“七排”,“创自老杜”(明王世贞《艺苑卮言》卷四)。五排较七排为通行。
排遍
又称为“叠遍”。实即大曲中的“中序”。中序是序曲的一部分。
救尾对
元曲运用对仗的一种方式。即在曲的末尾三句设对。其目的在救结尾文句气势的卑弱,使文气增强,所以称为“救尾对”。例如张可九小令《山中》:“黄叶青烟丹灶,曲阑明月诗巢。绿波亭下小红桥。老梅盘鹤膝,新柳舞弯腰,嫩茶舒凤爪。”末三句即用对仗。
救孤平
格律诗中,如果犯了孤平,好一个诗句中除了韵脚外只有一个平声字,像“平平仄仄平”或“仄仄平平仄仄平”这样的句子,由于第一或第三个字本该用平声字而用了仄声字,就必须加以补救。救孤平的办法,就是把第三或第五个字用仄的地方改用平声字,变成“仄平平仄平”或“仄仄仄平平仄平”的句子。例如李白《夜泊山寺》诗:“危楼高百尺,手可摘星辰。不敢高声语,恐惊天上人”,这最后一句就是救了孤平的句子。“恐”字处本当用平而用了仄声字,便于“天”字处由仄改用平声字。如果是对句(双句)犯了孤平,就必须“双救”。例如杜甫《捣衣》诗:“已近苦寒月,况经长别心”,下句“况”字处本当用平而用了仄声字,便以“长”字相救(由仄改用平),而上句的“苦”字处本当用平而用了仄声字,这个“长”字也兼救上句,这叫做“双救”。犯孤平的句子也属于拗句,所以救孤平也属“拗救”中的一种类型。
虚字对
格律诗对仗的一种。所对者用抽象名词或虚词。如许浑《送韩校书》诗:“恨与前欢隔,愁因此会同”,其词义较为虚泛抽象,“与”与“因”则是同属虚词。又如薛能《晚春》诗中的两句:“阴成杏叶才通日,雨著杨花已污尘”,副词“才”与“已”为对,也属虚字对。杨万里《虞丞相挽词》“已矣归黄壤,伤哉梦白鸡”,则是语气助词“矣”与“哉”为对,同是虚字对。
虚实对
诗学术语。对仗的一种。指以虚字对实字,即非实体词对实体词。如唐贾岛《病起》中“身世岂能遂,兰花又已开”联,以非实体之“身世”与作为实物之“兰花”相比即是。
铙[náo]歌
乐府《鼓吹曲》句。汉乐府原有二十二曲,四曲有篇无辞,现仅存十八曲,通称《汉铙歌十八曲》。初为西北民族乐曲,用铙、笳、箫、鼓等演奏,于西汉初年传至中土后被采入乐府,至武帝、宣帝时有辞,有文人制作的,也有出自民间歌谣。初用于军事礼仪,后亦用于朝会、道路、赏赐。形式、体裁迥异于雅乐、楚声,多用长短句,辞多虚字,格调自成一派,为我国诗歌有杂言之始。声调悲壮激烈,实开后世豪放一派。内容分战歌、恋歌、祝歌、谏歌等,文字时挟奇趣,颇有生气,具民歌本色。现存部分作品因抄传时歌辞与声辞不分,文字多有讹误,故十分难解,至有全篇不可句读者,以致众说纷纭。代表作有《战城南》、《有所思》、《上邪》等。魏晋以后文人似作颇多。
笠翁词韵
清人李渔所编的一部词韵书。此书分舒声韵为十九部,入声韵为八部,共二十七部。正文体例仿照《中原音韵》的做法,分小韵而不注音,偶有简单释义。其书刊行于李渔晚年之时,是归纳前代词家押韵之作。
偷声
词学术语。词本为配乐演唱之歌词,所配合之音乐曲调大体均有定格,而合乐之唱词字句、平仄、用韵亦有固定体式。为使乐曲优美动听,歌唱时声腔往往略有增减。若乐曲缩短,则配乐之歌词字数亦相应减少,别成新调,称“减字”。故“偷声”系就其音乐而言,“减字”系就其歌词字句而言,偷声时必然减字。如《木兰花》本为七言八句,后将其第一、三、五句各减去三字,且两句一换韵,用两仄韵、两平韵,称为《减字木兰花》。词调被偷声减字后,乐曲所属宫调往往亦有改变,所谓“移羽换宫、偷声减字,不顾人肠断”(宋杨无咎《雨中花令》),即指其宫调之改变。
偷春格
诗学术语。律诗对仗的一种变格。“其法颔联虽不拘对偶,疑非声律,然破题已的对矣。谓之偷春格,言如梅花偷春色而先开也”(宋魏庆之《诗人玉屑》卷二引《西清诗话》)。如唐杜甫《一百五日夜对月》诗中颔联“斫却月中桂,清光应更多”即不相对,但其首联“无家对寒食,有泪如金波”相对。用此格写成的诗,称“偷春体”。
偏格
又称为变式。格律诗中不很常用的格式称为偏格。如五律、五绝使用首句不入韵为常式,首句入韵的则称为偏格(宋人沈括《梦溪笔谈》以平起式为偏格)。七律、七绝则相反。
假对
对仗中借对的别称。诗学术语。对仗的一种。指假借以成对。通常有两类:一为借义,即某一字(或词)与对句相应位置上的字(或词)与对句相应位置上的字(或词)有另一义项可借来与对句构成对仗。如唐杜甫《曲江》有“酒债寻常行处有,人生七十古来稀”联,“寻常”看似不能与“七十”相对,然其还有八尺为寻,位寻为常之义,故借来仍可成对。一为借音,即音相谐而义不同的字可借作对仗。如唐孟浩然《裴司士见访》中“厨人具鸡黍,稚子摘杨梅”联,借“杨”为“羊”,谐音与“鸡”成对。
盘中诗
诗篇名。西晋苏伯玉妻作。见《玉台新咏》。原注云:“伯玉被使在蜀,久而不归,其妻居长安思念之,因作此诗。”诗写思夫之情。起始六句纯用比兴手法写思妇之苦,意味厚远。以下直言其愁,以种种失望举动,将平日思念夫君的肺腑语带出。继言其夫姓名、才智,语语皆含尊爱意;而“何惜马蹄归不数”数语,望夫速归,情真意切而出语诙谐。此诗“写之盘中,屈曲成文”(宋严羽《沧浪诗话》),故称“盘中诗”。属杂体,三言多于七言。清沈德潜称“此诗似歌谣,似乐府,杂乱成文,而用意忠厚,千秋绝调”(《古诗源》)。篇末有“当从中央周四角”语,提示读法。由此推测,盘为方盘,诗在盘中当如螺旋式的回旋,由中央及于四角。
领字
词学术语。词本为合乐之唱词,为使词意纡徐情韵悠扬以美听者,在句中往往用一个或几个虚字呼唤,故称“领字”。多用于句首词意转折处,以领起下文,起过渡或联系作用,可稍停顿但不断句。慢词中多有,常一调数见。作领字之虚字有一字、二字、三字者,其中一字最为常见,二、三字则次之。也有用动词作领字者。用一字作领字,称“一字逗”或“一字领”,多为去声字。元陆辅之《词旨》“单字集虚”条曾列举词中常用作领字之单字,有“任、看、正、待、乍、怕、总、问、爱、奈、似、但、料、想、更、算、况”等三十三字。用二字作领字,有“莫是”、“还又”、“哪堪”等。用三字作领字者有“更能消”、“最无端”等。
凑韵
趁韵之别称。诗学术语。指韵脚字与全诗命意不相关连,仅为成诗而强为叶韵。如柳宗元《别舍弟宗一》:“零落残魂倍黯然,双垂别泪越江边。一身去国六千里,万死投荒十二年。桂花岭瘴来云似墨,洞庭春尽水如天。欲知此后相思梦,长在荆门郢树烟。”清纪昀批曰:“'烟’字趁韵”(《瀛奎律髓刊误》卷四三),即因烟字因虚着而意义飘忽,在句中为多余。
减句格
变化曲牌的一种方式。即在正格的曲牌中减去其中一句或数句而成的一种变格。有的减首二句,如《四门子》;有的减末二句,如《醉花阴》;有的将两句合为一句等。减句只限于少数的某些曲牌,并不普遍使用。
章
古代诗歌中的一段,称为一章。如《诗经邶风·静女》共有三段,称为三章。
断句
中古近体诗中绝句之别称。
清曲
散曲的别称。
清商曲辞
乐府的一种。它源出于相和歌辞,包含吴声歌、西曲歌和江南弄(一说神弦曲)三部分。其中的吴歌和西曲来自民间的情歌,它们是清商曲辞的主体部分。江南弄据传为梁武帝所制,用于燕和游乐。主要流行于晋朝至隋朝。
添字
摊破的别称。不过摊破与添字略有差异。摊破是从音乐的角度上说增加某些乐句或音节,而添字则主要是从文词上增加一些句子或语词。如《浣溪沙》本是双调,上片共三句二十一字;下片也是三句二十一字,全首词合共四十二字,押平声韵。但经过“添字”之后,成了《添字浣溪沙》,上片之末添一个三字句,下片之末也添一个三字句,全首词共八句四十八字,仍押平声韵,相较之下增加了两句六字,这就属于另一体了。
添尾
五言诗的一个诗句,由五个音节构成,一般是两个音节构成一个“音步”,一句五言诗,包含两个音步,不是平平仄仄,便是仄仄平平,再加上一个由单个音节构成的音步。这个单音步有组合与调节诗句构成的作用,一般称之为“添尾”,如平平仄仄平,这最后一个平,就是添尾。
梁横吹曲
乐府诗的一种,实是北朝时的北方少数民族民歌,质朴、粗犷,一般称为“北狄乐”或“北歌”。有《折杨柳歌》、《陇头歌》、《地驱乐歌》、《企喻歌》、《隔谷歌》等。
颈联
亦称“腹联”。诗学术语。指律诗的五、六两句。颈联必须对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