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乐美为何爱先知?——悲哀将人再嫁于神(《莎乐美》十一天共读第64期周日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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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乐美公主,美得倾国倾城,谁都爱着她,她却偏要爱上唯一一个不爱自己的人,一个神的先知;

先知不从,莎乐美便做了一个国王无法拒绝的交易,将先知的头砍下,拥吻入怀;

这就是王尔德版的《莎乐美》。

莎乐美这则圣经故事被改了又改,到了王尔德这里,他让莎乐美爱上了先知——更准确地说,狂热地爱上了先知。

莎乐美为何爱先知?这恐怕是此剧的难解之谜。莎乐美一会儿说,她爱先知的头发、皮肤、身体;一会儿又说,他的头发、皮肤、身体都很恶心,她一点都不爱。

依我看,她爱的并不是先知的外表,而且很有可能,连她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爱先知。唯美主义亦是如此,只凭着“感觉”走,并不去探索为什么。王尔德在自己的忏悔录《道连格雷画像》中也屡屡描述表象之美,那陶醉的程度就像弥尔顿写撒旦,写着写着就跟初衷背道而驰。

只注重“感觉”的风险就在于,很可能将多种东西混为一谈。可怜的莎乐美,就将爱情和信仰当成了同一种感觉。生活在世俗的熔炉中,貌若天仙的莎乐美总是被男人凝视,突然遇到一个对她美貌不屑一顾的人,她的好奇心被激发了。先知也不是闭着眼睛不看莎乐美。像在《西游记》中,唐僧心魔未除时、修炼未果时,不敢看女妖精们的脸,怕动了邪念。当他看了还不懂邪念时,方修成正果。回头过来看这个先知,他第一眼就看了莎乐美的脸:那个眼睫毛涂着金粉的女人是谁?看来先知早已修成正果,是神的道成肉身。

面对这样一个纹丝不动,只知道神的先知,莎乐美顿时发现:自己并不是完美的。在最后抱着先知头的独白里,莎乐美仍旧不停念叨:你只知道你的神,那我呢?你为什么不看我一眼呀,你看我一眼你就会爱上我呀,blablabla..莎乐美将神看成了自己的对手,殊不知先知早就看过她了,也没爱上他。这场美人与神的斗争,美人输的惨惨的。

如果说莎乐美真的把神当敌人,那她就是真的爱先知,才想把先知抢过来。但是莎乐美不是真的爱先知,那神自然也不是她的敌人。神与莎乐美,到底是什么关系?回答了这个问题,也许莎乐美“爱”先知的原因,也会水到渠成。而答案实在是简单:先知是神的化身,先知吸引莎乐美的不是自己的身体,就只能是自己的信仰了。莎乐美爱的是神。

在莎乐美的认知里,神,是一个非常新鲜的概念。一个小女孩,从小生活在深宫大院,与世隔绝;身边全是金银珠宝,对物质一无所求;而家庭呢,弑兄乱伦等破事儿,她已见怪不怪。莎乐美已经变成了一个麻木的人,看什么都提不起兴趣,她不开心也不悲伤,如同行尸走肉。与此同时,她以自己的阅历看自己时,又非常自豪:我是公主,我又那么美,什么都不缺,我就是完美本身。然而,突然出现了一个新鲜而诱人的概念——信仰,莎乐美欣喜若狂,不知所措。

柏拉图讲过“爱”的故事。人看到美,爱美,是因为想拥有美。自己对美的匮乏,有了美的补充,也就不匮乏了。莎乐美认为自己什么都“不缺”,谁都“不爱”,因为她自己够美。可是,这个“神”是什么玩意儿?为何她会让莎乐美自觉匮乏?神,被柏拉图称为美的顶点之寓所——天堂。

莎乐美爱上了神,明白了自身的匮乏,懂了悲和喜。于是,她不自由了,她一定得弄清楚这个感觉的来历。引用刘小枫的句子,莎乐美察觉到了自己的“个体命运”,她感到“唯有这样的生命热情的散发才让自己有美好地活过的感觉……以至于非如此生活不可”。

然而,先驱们对新事物的探索总是充满曲折和误解。她将神的爱理解成了世俗之爱,将信仰的魅力看成先知身体的魅力,在对先知外形(头发,头,皮肤,身体)的探索中,她一次又一次地否定了先知的身体,并陷入了迷惘。

最后一次探索,是“吻”先知的嘴唇,为了这惊天一吻,她不惜跳了举世闻名的“七层面纱舞”(慢慢褪去层层面纱,象征失去贞洁),还赔了性命,莎乐美为了悟“道”,真是不惜一切、心甘情愿。这是全剧的高潮,也是结尾。

她要求“吻”先知的嘴唇,最后砍了头吻下去,也不过是“苦苦的”。莎乐美捧着先知头颅的那段独白,跟《旧约》中先知们的哀诉如出一辙:神啊,我这么信仰你,你为什么让我遭受这么多苦难?想不通呀想不通呀……

对文艺复兴有研究的王尔德当然明白悲剧起源于酒神祭,哀歌中的人们终于粉碎了自我,让灵魂自由翱翔,接近神坻。但丁说:悲哀把人再嫁于神。

莎乐美在对先知身体最后一次探索中结束了自己的性命,终究没有领悟到“神”的含义。九九八十一难,就差一难,她站在神殿的门槛上,离神很近,却失败了。这才是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啊。

所以有学者说,王尔德的莎乐美公主,是信仰基督教的先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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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nny

英国文学莎士比亚博士生

也研究过王尔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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