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房贷成“子孙债”?慎重!

笔者认为,“接力贷”是披着“创新”马甲来规避限购的房贷新政。

——远山

有过购房按揭贷款经历的人都知道,银行对贷款年限有严格的规定,购房越晚,可贷款年限就越短。一般而言,大多数银行为客户办理购房按揭贷款最长可以贷到法定退休年龄,即男性65周岁,女性60周岁。

不过,浙江杭州某银行近日悄悄调整了房贷政策,规定房屋按揭贷款最长可贷到80周岁,一举打破了贷款人最高年龄纪录。

相比于杭州其他银行房贷最多可贷到65周岁、少数可贷到70周岁的常态化模式,该银行之所以将房贷年龄上限提至80岁,在于这是一款“接力贷”产品,即父母和子女两代人接力还款。该房贷的着眼点不仅在于老人的还贷能力,更看重其子女的后续偿还能力。严格意义上来说,该贷款模式从个人贷款变成了家庭组合贷款。

这让笔者想起一句名言:“虽我之死,有子存焉;子又生孙,孙又生子;子又有子,子又有孙。子子孙孙,无穷匮也。而山不加增,何苦而不平?”

老人买房终身还贷,如果窟窿还填不平,就让儿子来填,子子孙孙接力还贷,终有还完之日,再高的房价也有了足够的市场承受力,实现了开发商、银行和购房者所谓的“三赢之举”,不禁让笔者感慨于这家银行的“智慧”。

不过,正如报道所言,此款“创新”房贷有打擦边球之嫌。据了解,使用这款产品的购房者大多是借父母名义买房。在现行的房地产限购政策下,部分人群本不符合相应的购房资格,而“接力贷”则试图绕开政策障碍,将名义上借给老人的按揭贷款,暗度陈仓给年轻的购房者乃至炒房者,从而完成其投资多套房的目标。

表面上,“接力贷”似乎是一款金融创新产品,为支付能力不足的购房刚需者提供资金支持,降低购房门槛,但实质上却异变成“子孙债”。

在笔者看来,“接力贷”其实与以往某些开发商推出的出“首付贷”、“首付分期”等购房措施一样,都是披着“创新”马甲来规避限购的房贷新政,易助长炒房之风,还会给贷款方带来沉重的按揭负担,一旦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就会面临断供等巨大风险。

对于形形色色的“创新型房地产贷款”,有关部门一直以来秉承严格监管的态度。住建部、国家发改委、央行、原银监会等七部委曾于2016年8月联合发文认定“首付贷”为违法违规金融产品,强调中介机构提供住房贷款代办服务的,不得提供或与其他机构合作提供首付贷等违法违规的金融产品和服务。2017年11月,住建部、央行、原银监会联合印发《关于规范购房融资和加强反洗钱工作的通知》,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违规提供购房首付融资、首付分期和变相首付垫资。

因此,个人以为,杭州这家银行此次推出的“接力贷”并不是金融创新。在房地产调控并未放松的当下,有关部门应密切关注市场上浮现的各类信号,在各种打着创新名义行违规贷款之实的现象冒头之初就坚决予以查处,切不能助长此类歪风。

(以上仅代表个人意见,不代表本报观点)

编辑 沈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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