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荡四百年:外睦邻邦内修吏治,君臣同心北魏改革走向深入

本文是长篇系列文章《激荡四百年》的第424篇

永明元年(公元483年)七月,北魏派假员外散骑常侍李彪前往南齐修好。十月二十一,萧赜派骁骑将军刘缵回访,北魏主客令李安世主持接待。

当时,北魏正在将内宫收藏的珠宝拿出来在市肆出售。刘缵好奇道:“贵国的金银珠玉价格极低,恐怕是由于贵国出产这些东西吧。”李安世道:“我朝并不看重金银珠玉,所以它们贱得如同瓦砾。”
刘缵原准备多买一些珠宝,听闻此言,深感惭愧,便不再买了。
李安世欺负刘缵天真无邪,冯太后却是另一番待客之道。借着刘缵屡次奉命出使的机会,冯太后将其勾搭上床,发展成情人。
从此,刘缵的出使既是公务,也是约会,既敬业又浪漫。由于这种特殊的关系,北魏和南齐之间维持了多年友好,刘缵堪称爱与和平的使者。
创造良好的国际环境后,北魏开始大力整顿吏治。

秦州刺史于洛侯生性残酷,杀人时总是先砍断手腕,割去舌头,支解四肢,再悬挂示众,全州官民担惊受怕,平民王元寿等人揭竿而起。

这一年,有关部门弹劾于洛侯,拓跋宏派使者来到秦州,在于洛侯经常杀人的地方,向官吏与百姓宣布朝廷决定,然后将于洛侯斩杀。

北魏旧制规定:每年户调两匹布帛,两斤棉絮,一斤丝,二十斛谷米。另外,又增缴一匹二丈的布帛,存入本州州库,用来供应户调。各州所征调的物品,可以按照本地所出产的缴纳。
永明二年(公元484年)六月二十六,拓跋宏下诏曰:“给官吏发放俸禄很早就已实行,中原战乱后,制度开始中断。朕依照旧有的典章制度,重新颁赐俸禄。所以,每户户调应增缴三匹帛,二斛九斗谷米,再增收二匹户调以外的帛。自此以后,贪赃达一匹布帛的处死。”
九月,北魏再次下诏重申,官员们的俸禄制度从本年十月开始实行,每个季度发放一次。
以前的法律规定,贪污十匹布帛,受贿二十匹布帛,一律处以死刑。到现在,凡是受贿一匹布帛的以及贪污无论多少,都处以死刑。朝廷继续派出检查官,到各地巡视纠举有贪污行为的地方官。
秦、益二州刺史李洪之自恃皇亲国戚,为官残暴,贪赃枉法。实行新的俸禄制度后,李洪之仍不收手,第一个被揭发出来。
拓跋宏下令给李洪之戴上手铐脚镣,押赴平城,然后召集文武百官,亲自历数他的罪状。由于他是朝廷大臣,允许他在家里自杀。
其余有贪污受贿罪的地方官大约有四十多人,也全都处以死刑。那些接受过贿赂的人无不恐慌,行贿受贿的事几乎被杜绝。
然而,官吏和百姓犯了其他罪时,拓跋宏大都宽大处理。对缺少确凿证据的罪犯多半免除死刑而流放到边疆,这种情况每年数以千计。由朝中法司判处死刑的,一年也不超过五六人,州郡、边镇就更少了。
一段时间后,淮南王拓跋佗奏请仍按旧制,停止向官员发放俸禄,冯太后召集文武百官讨论这件事。
中书监高闾认为:“发放俸禄,使廉洁的官吏更加清白,对于那些贪官污吏也足以改过为善。停止发放俸禄,贪官污吏会更加肆无忌惮,廉洁的人却不能维持生计。淮南王的建议,岂不是很荒唐吗?”最终,朝廷颁诏采纳了高闾的建议。
永明三年(公元485年)正月初十,北魏下诏曰:“图谶之兴,始于末世,非治理国家之典,只能被妖邪不正的人所利用。从现在开始,凡是谶纬之书一概烧掉,有私自保存的一律处以极刑。”又严格禁止巫觋以及街头巷尾占卦的人,大力移风易俗。
正月十五,冯太后在太华殿宴请文武百官,正式颁布由她亲自撰写的《皇诰》十八篇。
这是一份指导北魏改革的纲领性文件,也是冯太后的改革宣言。从此以后,北魏的改革迈向全面和深入。
北魏建国初年,很多人依附于豪门强族,却不为官府服役,但豪强贵族的横征暴敛比官府征收的捐税高出一倍。
针对这种情况,给事中李安世上书道:“每次遇到灾荒,百姓就四处逃散,田地大多被豪强贵族所霸占、掠夺,井田制难以恢复,朝廷应该使土地平均些,使农夫耕种土地的面积和人口数量相当。另外,对发生争执的田产,应该限定日期裁断,官司拖得太久又难以明断的田产,一律归现在使用的人,以杜绝谗佞欺诈。”
拓跋宏大为赞赏李安世的建议,开始认真讨论执行均田制。
十月十三,拓跋宏下诏派使者巡行州郡,与州郡牧守一同推行均田,具体内容主要包括:
一、十五岁以上的男子每人可得四十亩没有种树的农田,女子每人二十亩,奴仆婢女按照一般成年人所配给田地的待遇分配土地,一头牛可得三十亩农田,以四头牛为限;
二、所配给的农田,如果是隔一年才能耕种一次的贫瘠土地增加一倍,如果是隔两年才能耕种一次的增加两倍,以此平衡耕种和还田、受田增加或减少的情况;
三、百姓到了应该纳赋的年龄就配给土地,年纪已老以及去世之后,土地归还官府,奴婢和耕牛根据数量决定还田还是受田;
四、初次受田的人,男子另给田二十亩,需按规定种五十棵桑树,种了桑树的土地,世代经营,死后不用缴回官府;
五、官府应经常统计人口情况,对土地有盈余的农家,不受田也不令他还田,对土地不够的农家则依照法令增加配给,世代经营的田地有盈余的人家,可以自由出售;
六、地方官员在官府附近按照等级配给一份公田,离职时要把这份公田移交给接任的官员,如果私自卖掉公田,按照法律追究定罪。
均田制对于北魏来说意义重大,首先在一定程度上使无地农民获得土地,有了安居乐业的可能,生产积极性提高,大片荒地被开垦出来,粮食产量不断增加,从而推动了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其次,均田制并未触动地主利益,一方面有利于国家征收赋税和徭役,另一方面促进了北魏的封建化,从根本上巩固了北魏的统治。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