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日评标,我废掉了标书最厚的那家供应商

作为评标评审专家,参与招标采购评审,总能碰到一些奇葩供应商,比如有一次评标就特别有趣。

按招标文件要求:1.投标供应商应提交同类项目业绩,并准备合同原件备查;2.应该按照要求提供项目技术方案。

其中一家供应商标书做得很精美,也特别厚实,提供了十几份合同复印件,项目方案洋洋洒洒一百多页。

仔细查看业绩合同,发现PS痕迹比较明显,尤其是部分合同签署日期甚至在中标通知书之前,还有两份不同单位合同的业主签字位置和字迹都基本一致。

项目技术方案只是把不同厂家产品资料简单堆砌,无成体系描述及规划。

经查,该供应商无法提供合同原件;投标人也无法回答技术方案方面的问题,甚至没有产品厂商的授权、服务承诺方面的资料。

最终,评标小组判断该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结论:严肃、认真面对招投标 ;尊重业主和评审专家;提供真实资料;细节决定成败。

敬畏招投标规则红线

公平、公正、公开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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