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说《论语》:宪问篇(二十七)

01

   原  文     

宪问第十四

14.27 子曰:“君子耻其言而过其行。”

02

   释  解      

老师说:“从政的仁德君子行政时,应当在自己所处的位置和岗位职责上寻求落实的着力点和实施方案,在职权内统驭和调配资源,使得下属在落实政令行动时,能够得助于天时、地利、人和的顺势,得助于人力、物力、财力的保障,得助于你的谋划才艺的支持。因此君子耻于自己发布的政令方案言过其实,超出人力、物力、财力的限制而无法落实为具体的行动。”

03

   释  字     

过(過)
《说文》:過:度也。从辵咼声。古禾切,《广韵》古卧切。
《广韵》:過:经也,又过所也。《释名》曰:“过所,至关津以示之也。”或曰:传,过也,移所在识以为信也。古禾切。误也,越也,责也,度也。古卧切。
汉字“过(過)”从辵咼声。辵表示行走动作。咼,从口冎声。冎,骨之初文,从口,表示口歪斜。《说文》:“咼,口戾不正也。从口冎聲。”过的本义为跨步而过,表示经过、度过、渡过等义,引申为超过、过失、失误、错误等义。《正字通》释“无心之失谓之过,有心之过谓之恶”,对“过”和“恶”进行了区分。

04

   素说     

前一章通过“不在其位,不谋其政”的教导,让行政者体悟把握统驭和调配行政资源是行政者“顺天时之变,占地势之利,得人道之和”的谋划前提。本章承接前章,通过“君子耻其言而过其行”的教导,让在位行政者体悟政令的顺时应势而无过的行政要义,把握落实政令行动必须达成的中道无过的才艺。
老师说:“从政的仁德君子行政时,应当在自己所处的位置和岗位职责上寻求落实的着力点和实施方案,在职权内统驭和调配资源,使得下属在落实政令行动时,能够得助于天时、地利、人和的顺势,得助于人力、物力、财力的保障,得助于你的谋划才艺的支持。因此君子耻于自己发布的政令方案言过其实,超出人力、物力、财力的限制而无法落实为具体的行动。”
本章需要注意“君子耻其言而过其行”不是针对君子本人的言行教导,而是对君子行政之时的政令和落实能力的关系进行教导。“君子耻其言而过其行”中的“其言”、“其行”,分别指行政者发布的政令之言和下属民众落实政令之行,“其言”、“其行”不是指君子本人的言和行。“而”是转折词,指政令的要求不要超过下属和民众落实于行动的能力,浮而不实的政令是无法做得到的,君子应当以此为耻。注意,这和《里仁篇》的“古者言之不出,耻躬之不逮也”是不同的面向。另外,本章之耻和本篇首章之耻是对应的,都是对仁德君子行政担当的要求,首章重点在内心的仁德,本章重点在政令的落实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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