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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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问题已收悉,根据近日召开深化国有企业分类改革专题推进会上,企业交流发言的相关内容,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中央企业集团层面和子企业分为商业类、公益类两大类别。其中,商业类又分为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简称“商业一类”)和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类国有企业(简称“商业二类”)。
商业一类企业,要聚焦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全面推进市场化、国际化,勇当市场竞争的引领者。商业二类企业,要聚焦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更好服务国家战略、完成重大专项任务,争做国有经济控制力、影响力的担当者。公益类企业,要聚焦保障民生、服务社会,高效率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做好优质服务的提供者。
地方国有企业的功能界定与分类,则由各地结合实际而定。比如,上海市国资委将直接监管的42家国有企业分为“市场竞争、金融服务、功能保障”三类。其中——竞争类企业,以参与市场竞争、增强国有经济活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主要目标,不断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成为具有国内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的企业集团。金融服务类企业,以深化金融改革、防控金融风险为主要目标,优化股权、产品和区域结构,成为服务实体经济最具成效、行业综合实力领先的金融企业。功能保障类企业,以完成国家战略和重点任务、保障城市高效运行为主要目标,加强成本规制管理,成为最富效率、最优服务、最响品牌的优势企业。
目前,中央企业集团层面和子企业已经全面完成功能界定与分类,各地结合实际基本完成国有企业的功能界定与分类。分类改革、分类发展、分类考核、分类监管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成效,国有企业功能定位更加清晰,与市场经济融合更加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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